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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王道以教化为大务、刑罚为辅

    董仲舒王道论的另一重要内容,也是其第二大特点,就是重教化,以教化为大务、以刑罚为辅。

    教化,原本就是人类社会所独有的事务。但是,为了强调教化的神圣性和必要性,董仲舒也像把其他王道的内容归之于天那样,同样把教化与天的四时进行了类比,说:"天地之数,不能独以寒暑成岁,必有春夏秋冬;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①这显然也就把教化与威势(主要指刑罚)的根源归于了天地之数。

    何以圣人之道不能独以威势成政,必有教化呢?除了王道本于天,而天不独以寒暑成岁,必有春夏秋冬这一理由之外,董仲舒又认为:"政有三端:父子不亲,则致其爱慈;大臣不和,则敬顺其礼;百姓不安,则力其孝弟。"②显然,从政之三端来看,独以威势,是不能成其政的。相反,却须"先之以博爱,教之以仁也;难得者,君子不贵,教以义也。虽天子必有尊也,教以孝也;必有先也,教以弟也。"③无疑,这些也都不是靠着独恃威势所成就者,只有教化才能成其功。

    这里就包含了对教化的社会作用的看法,如董仲舒说:凡以教化不立而万民不正也。夫万民之从利也,如水之走下,不以教化堤防之,不能止也。是故,教化立而好邪皆止者,其堤防完也;教化废而奸邪并出,刑罚不能胜者,其堤防坏也。水之走下,不以堤防,不可得止。民之从利,不以教化,亦不可得止。教化乃防民从利不可得止的堤防。故教化兴,奸邪止;教化废,奸邪出。所以王者"南面而治天下,莫不以教化为大务"②。可见,教化乃是王者治天下所必从事的"大务"。

    何以谓"大务"?在董仲舒看来,人君为政,无非德教与刑狱二者。然此二者不能平列,必有主从、本末、多少。如董仲舒在《基义》篇中将德、刑比之于阴阳。他说:天出阳,为暖以生之;地出阴,为请以成之。不暖不生,不清不成。然而计其多少之分,则暖暑居百,而清寒居一。德教之于刑罚,犹此也。故圣人多其爱而少其严,厚其德而筒其刑,以此配天。董仲舒还说,天道之常,一阴一阳,阳者天之德,阴者天之刑,迹阴阳终岁之行,以观天之所亲,而任天之功。关于阴阳的运行,他认为,虽然阴阳终各六月,远近同度,但其所在异处。阳气始出东北而南行就其位,西转而北入,藏其休;阴气则始于东南而北行,亦就其位,西转而南入,屏其伏。故阳以南方为位,以北方为休,阴则以北方为位,以南方为休;阳至其位而大暑热,阴至其位而大寒冻;阳至其休而入化于地,阴至其休而避德于下。故阳出实入实,阴出空入空。故此董仲舒又说:天之志,常置阴空处,稍取之以为助。故刑者德之辅,阴者阳之助也。阳者岁之主也,天下之昆虫随阳而出入,天下之草木随阳而生落,天下之三王随阳而改正,天下之尊卑随阳而序位。??阳贵而阴贱,天之制也。①①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②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③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汉书·董仲舒传》。

    ① 《春秋繁露·天辨人在》。

    此见天之近阳而远阴,大德而小刑也。是故人主近天之所近,远天之所远,大天之所大,小天之所小。??务德而不务刑。刑之不可以成世也,犹阴不可以任岁也。为政而任刑,谓之逆天,非王道也。正是根据上述的缘由,董仲舒得出了一个结论:"教,政之本也;狱,政之未也。"③当然,教化之为政之本,在董仲舒看来,还由于它是君化若神之"肃慎之本"中的人本内容。他认为,人君之为国,其化莫大于崇本,崇本则君化若神。"何谓本?曰:天、地、人,万物之本。天生之,地养之,人成之。天生之以孝悌,地养之以衣食,人成之以礼乐。三者相为手足,合以成体,不可一无也"。④无孝悌则无以生,无衣食则无以养,无礼乐则无以成。三者皆亡,则民如麋鹿,各从其欲,家自为俗,父不能使子,君不能使臣,虽有城郭,名曰虚邑。如此则君莫之危而自危,莫之丧而自亡。这就叫做"自然之罚"。自然之罚至,则无所逃也。据此他指出:明主贤君必于其信,是故肃慎三本。郊祀致敬,共事祖祢,举显孝悌,表异孝行所以奉天本也。秉耒躬耕,采桑亲蚕,垦草殖谷,开辟以足衣食,所以奉地本也。立辟雍庠序,修孝悌敬让,明以教化,威以礼乐,所以奉人本也。三者皆奉,则民如子弟,不敢自专,邦如父母,不待恩而爱,不须严而使,虽野居露宿,厚于官室。如是者其君安枕而卧,莫之助而自强,莫之绥而自安,是谓自然之赏。自然之赏至,虽退让委国而去,百姓强负其子随而君之,君亦不得离也。故以德为国者,甘于饴蜜,固于胶漆,是以圣贤勉而崇本而不敢失也。教为政之本,原来德教乃为国所崇三本(天、地、人)中人本的重要内容。

    正是有鉴于上述,董仲舒认为,"古者修教训之官,务以德善化民。"他还说:"圣王之继乱世也,扫除其迹而悉去之,复修教化而崇起之。教化已明,习俗已成,子孙循之,行五六百岁,尚未败也。"②这就是说,教化修,习俗化,从而国运昌,立于不败之地;反之,一旦抛弃了教化,即大为亡道,以至丧失天下。这就是重视教化与否定教化所必然得到的两种截然不同的结果。如果抛开教化的内容和教化的目的,只就其重教化这一点来说,显然有着合理的因素。任何一个社会,不断完善法律是对的,但若专一任法,而忽视教化,是不可取的,其结果,人们的思想就会涣散,失却凝聚力。

    关于教化内容,董仲舒在《天人策》篇中曾说:是故王者上谨承天意,以顺命也;下务明教化民,以成性也;正法度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