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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合""偶"形态的对立统一思想

露·基义》。

    ① 《春秋繁露·基义》。

    ②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③ 《论语·雍也》。

    话之中:一是"君子和而不同"④;一是"允执其中"⑤,或"君子而时中"⑥。这两个方面,显然一个是"和",一个"中"。当然这两者在实质上是一回事,即都是说的对立事物的和谐统一,亦即今天所说对立同一。《中庸》的"中和",正是孔子中庸两个方面的综合。不过,它所强调的是主观情感和意识的中和,如它说:"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这就是说,人的情感和意识未发之前,无所偏倚谓之中,既发则恰到好处,谓之和。因而"致中和",天地就会各安其位,万物也会育化繁茂。但是"致中和"何以会有如此神奇的功效呢?《中庸》没有明确回答,但它显然是以天人一体作为其理论前提的。孟子的尽心知性知天以及万物皆备于我,即是由此发挥而得。然而这是向着主观唯心论方向的演变。而董仲舒对中和的阐述,则显然又从《中庸》回复到了孔子的观点,即从客观的天道运行规律上,阐述了中和的辩证性。在他看来,"天有两和以成二中"。①所谓两和,即中春与中秋;二中,即中夏和中冬。按照天地、阴阳的运行,一年之中,中和"四起业"。阳之行,始于北方之中,而止于南方之中,即始于中冬而止于中夏;阴之行,则始于南方之中,而止于北方之中,即始于中夏而止于中冬。因此,阳至东方之中(中春),"所生大养",而阴至于西方之中(中秋),"所养大成"。中春和中秋之所以生、成万物者,就在于此时为阴阳持平,其气最为和平,如董仲舒所说:"和者,天之正也,阴阳之平也,其气最良"。②因此他总结说:"天地之美恶,在两和之处,二中之所来归而遂其为也。是故东方生而西方成,东方和生北方之所起,而西方成南方之所养长。起之不至于和之所不能生,养长不至于和之所不能成。成于和,生必和也;始于中,止必中也。中者,天下之终始也;而和者,天地之所生成也。夫德莫大于和,而道莫正于中。??是故能以中和理天下者,其德大盛,能以中和养其身者,其寿极命。"①董仲舒就这样,以天地、阴阳的矛盾运行,阐明了中和的辩证法。

    又如,董仲舒还以小大、微著的对立面同一的辩证法,阐述了人世治乱的兴衰史。董仲舒说:"春秋至意有二端,不分二端之所从起,亦未可与论灾异也,小大微著之分也。夫览求微细于无端之处,诚之小之将为著也。"②这里所谓二端,即是指如小与大、微与著矛盾的两个方面。这是说,春秋的要意就在于认识小大、微著二端的关系,从二者相交的无端之处,探求微细之分,以了解和掌握自小为大、从微至著、聚少成多的道理。例如上面所说"寖明寖昌"、"寖微寖灭"之道,即是最有力的证据。尧发于诸侯,舜兴乎深山,非一日所显,而是"蓄有渐以致之矣";同样,桀纣之被汤武革命所推翻,亦非一日而亡,而是多年暴逆不仁,以至谗贼并进,贤知隐伏,恶日显,国日乱,终陵夷而大坏。董仲舒在这里所阐明的小大、微著二端的辩④ 《论语·子路》。

    ⑤ 《论语·尧曰》。

    ⑥ 《中庸》。

    ①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②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① 《春秋繁露·循无之道》。

    ② 《春秋繁露·二端》。

    证法,显然已经包含了今天所已熟知的量变引起质变的思想。这是很可贵的。再则,董仲舒还以对立面同一的思想阐述了吉凶祸福的辩证关系。吉与凶、祸与福作为成对的概念,在《易经》之中即已提了出来。后来,《老子》首次阐述了祸与福的辩证法:"祸,福之所倚;福,祸之所伏。"再往后,韩非子进一步阐述了祸与福转化的条件性。董仲舒正是在继承这些思想的基础上,指出了祸与福、吉与凶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是福之本生于忧,而祸起于喜也"①;"凡人有忧而不知忧者凶,有忧而忧之者吉"。②这里前者所指正是《春秋公羊传》所说齐顷公的故事,而后者则是《春秋公羊传》所说齐桓公与鲁桓公的故事。齐顷公即位之后,自恃"国固广大而地势便利","又得霸主之余尊",因而随意"志加于诸侯",九年未尝肯一与会盟之事,对鲁、卫不肯与盟,便妄加征伐,春往伐鲁,鲁惧不敢出,顾返之时又伐卫,败卫于新筑,真可谓乘胜而广志。正是因此,他在诸侯之使臣面前亦表现了一副"慢而弗敬"的态度,故患亦由此而起矣。晋、鲁率师与齐战,"大困之案",齐顷公亦几遭被俘,幸逢丑父与其长得相似,代顷公被俘,但齐顷公由此亦遭天下人耻笑。这就是得志、有喜,不加戒慎,以至几遭杀身、亡国之祸。然而自是之后,顷公知恐惧,不听声乐,七年不饮酒食肉,"内爱百姓,问疾吊丧,外敬诸侯,从会与盟,卒终其身,家国安宁"。③晋侯闻说之后,亦对鲁侯言曰:"嘻!奈何使人之君七年不饮酒食肉,请皆反其所取侵地。"④这样齐顷公就因祸而得福。这显然正是祸福在一定条件下的转化。关于齐桓公,亦因自知不当立而立之,因而始终怀着恐惧之心,"举贤人",任用贤相管仲,遂成为贤君,并终成霸主之业。这就是"有忧而忧之者吉"的例子。相反,鲁桓公偕夫人适齐,此事本有人劝阻,但他不听,终于"祸逮于其身",结果"薨于齐",此则正是"有忧而不知优者凶"的极好例证。

    董仲舒在此所论显然说明,本来,喜与忧、祸与福是互相联结、互相转化的,但这里的转化又不是随意的、无条件的,而是相对的、有条件的。其条件最重要的就是面对优所取态度:有忧不知忧或有优而深忧之,两种态度,两种结果。前者凶,而后者吉。条件在这里是极为重要的。这是对韩非思想的继承,显然比老子要前进一步。

    ① 《春秋繁露·竹林》。

    ② 《春秋繁露·玉英》。

    ③ 《春秋繁露·竹林》。

    ④ 《春秋公羊传》成公八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