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人物传记 > 董仲舒评传 > 二、"变而有常"的天道思想

二、"变而有常"的天道思想

"权也者,反常者也。"可见,在汉代权与经作为一对范畴确定无疑,且相当于变与常的关系,但权虽反经,却又不是与经绝对对立和不相容的。董仲舒正是在此基础之上,进一步阐述了经与权、常与变的辩证同一的关系。董仲舒讲天道"变而有常",这就肯定了天道的变化是有常规可循的,它所揭示的是变化的必然性。然而这仅仅是董仲舒天道观的一个方面。董仲舒天道观的另一方面,就是他还承认了天道的"不常之变"。如他说:"天地之物有不常之变者,谓之异,小者谓之灾"。④所谓"不常之变",显然是① 《汉书·董仲舒传》。

    ② 《论语·子罕》。

    ① 《孟子·尽心下》。

    ② 《春秋公羊传》桓公十一年。

    ③ 《韩诗外传》卷二第3 章。

    ④ 《春秋繁露·必仁且智》。

    相对于"变而有常"来说的,这即是承认了超出常规的变化,即与必然性相对的偶然性。这也就是说,董仲舒的天人感应中的灾异现象,实际上也就是天道变化中的偶然事件。

    当然,董仲舒并未把偶然性完全归之于天人感应论中的灾异现象,有时也归于了阴阳二气运行中的偶然失衡。如他说:"禹水汤旱,非常经也,适遭世气之变,而阴阳失平,??非禹汤之过。毋以适遭之变,疑平生之常"。①这显然是说,"禹水汤旱"并非就是禹汤的过失通过天人感应引起的天对人的谴告,而仅仅是由于阴阳失去了平衡导致的结果。按照董仲舒所说,尧视民如子,而民则视尧如父。在尧让位于舜二十八年时"殂落",百姓如丧考妣,四海之内阏密八音三年,因而三年阳气厌于阴,阴气大兴,因而才有大禹治水。所谓"禹水",就是阴胜于阳的结果。再者,又据董仲舒所说,夏桀乃天下之残贼,属阴,而汤乃天下盛德,属阳。汤伐桀除残贼,大善,因而是重阳,所以汤伐桀之后连续七年大旱,故汤有旱名。此乃阳胜阴的结果。由此可见,"禹水汤旱",不是阴阳之大经,当然也不是禹汤犯了错误而招至的灾异,而纯粹是阴阳失衡所致。

    对于天道的这种"变而有常"和"不常之变",董仲舒提出了"经"、"权"两个概念,用以概括这两个方面。董仲舒说天之道,有伦、有经、有权。②这里的"伦"就是秩序;"经"即常规意,亦即必然性;"权"就是非常之变,即偶然性。他在这里提出的"经"与"权"概念,显然是与其对阴阳的运行及其作用的考察密切相关的。他认为,阳气自东北始出而南行,然后转西而北入,阴气则始出东南而北行,然后西转而南入,其中阳之行为顺,阴之行为逆,阳主生育养长,阴主刑杀。天以三时成生,以一时丧死。因此,他把阳的运行和作用称之为"经",而把阴的运行和作用称为"权"。由此表明了天的好生之德。如他说:"阳为德,阴为刑,刑反德而顺于德,亦权之类也。虽曰权,皆在权成。是故阳行于顺,阴行于逆;逆行而顺,顺行而逆者,阴也。是故天以阴力权,以阳为经。阳出而甫,阴出而北。经用于盛,权用于末。以此见天之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①由此可见,这里所说天道的经与权,是与阴阳运行所处地位及作用密切相关的。

    不过却不能由此错误地得出经与权是"阴阳的别称"的结论。虽然天道之经、权与阴阳的运行相关,但经、权却非特指阴阳。实际上经、权乃是对一切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概括。如他所说人道也有经与权的关系问题。

    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②春秋有经礼,有变礼。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经礼也;有故,则未三年而称王,变礼也。妇人无出境之事,经礼也;母为子娶顺,阴之行为逆,阳主生育养长,阴主刑杀。天以三时成生,以一时丧死。因此,他把阳的运行和作用称之为"经",而把阴的运行和作用称为"权"。由此表明了天的好生之德。如他说:"阳为德,阴为刑,刑反德而顺于德,亦权之类也。虽曰权,皆在权成。是故阳行于顺,阴行于逆;逆行而顺,顺行而逆者,① 《春秋繁露·暖燠孰多》。

    ② 《春秋繁露·阴阳终始》。

    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② 《春秋繁露·竹林》。

    阴也。是故天以阴力权,以阳为经。阳出而甫,阴出而北。经用于盛,权用于末。以此见天之显经隐权,前德而后刑也。"①由此可见,这里所说天道的经与权,是与阴阳运行所处地位及作用密切相关的。

    不过却不能由此错误地得出经与权是"阴阳的别称"的结论。虽然天道之经、权与阴阳的运行相关,但经、权却非特指阴阳。实际上经、权乃是对一切必然性与偶然性的概括。如他所说人道也有经与权的关系问题。

    春秋之道,固有常有变,变用于变,常用于常,各止其科,非相妨也。②春秋有经礼,有变礼。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天子三年然后称王,经礼也;有故,则未三年而称王,变礼也。妇人无出境之事,经礼也;母为子娶妇,奔丧父母。"①这显然说的是春秋时代的王道或人道,有常有变,有经礼,有变礼。例如,安性平心为经礼,那么,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不平,但这又不是要改易其道,此为变礼;又如,当一国之君死后,其子须服丧三年,方可称王,这是春秋之常道,或经礼,但是,如遇有变故,未满三年即可称王,此即变礼;再如,妇人本无外事,此为经礼,但是母亲为了给儿子娶亲,或者为自己父母奔丧,则亦可外出,这就是变礼。这显然是说,天道、人世在正常情况下,人们都应遵守经礼,即按常规办事;而当天道、人世发生了不常之变时,那就应该应之以变礼。此即"常用于常","变用于变",它们并不互相否定。所谓"各止其科,非相妨也",即表明了此意。

    当然,经与权之所以并不互相否定,在董仲舒那里,还有更深的理由,这就是他所说:"夫权虽反经,亦必在可以然之域。不在可以然之域,故虽死亡,终弗为也。公子目夷是也。"②这就是说,权虽与经不同,但又是在经所许可的范围之内。这里他举了一个公子目夷的故事。宋襄公为了当霸主,约盟赴孟,不听劝告,反被楚王所虏。目夷为了救宋襄公,也为了拯救宋国,于是自立为王,并立即告知楚王。楚王本来欲胁襄王以取宋,现在宋既已立新君,看看无计可施,便放归了宋襄王,事后,目夷又让位于宋襄王。这个故事是说,按照当时的常礼,目夷本不该自立为国君,只因有约盟之变,乃立之。这种变礼就在可以然之域。若不是如此通权达变,不但宋襄公不能保住性命,就是宋国也要为楚所破,反之,有了变化,既使宋襄公得以获释,又保住了宋国,使之安然无恙,最后目夷又让位于宋襄公,这种权变显然正是当时的封建社会的经礼所许可的。

    不过,有一点值得提出来研究的是,有人认为不能把权释为变,原因是董仲舒曾明确讲过:"用权于变,则失中之宜。"①我认为,这显然是没有搞清董仲舒在这句话中的"权"与前面所说同经相对之"权"的涵义不同所致。①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② 《春秋繁露·竹林》。

    ① 《春秋繁露·玉英》。这段活的开头几句,就我所见版本都是这样断句的:"为如安性平心者,经礼也;至有于性,虽不安于心,虽下平于道,无以易之,此变礼也。"我以为这样断句,与开头所说"安性平心"不对仗,不好解,故我重新点过。

    ② 《春秋繁露·玉英》。

    ① 《春秋繁露·深察名号》。

    其实,中国汉字中的"权"字是多义的,除了我们所说"权变"一义外,还有权衡、权柄、权谋等义。《深察名号》中所用之权,只能作"权柄"、"权力"解,它同前面与经相对之"权"确实不同。因为这里是在深察"君号之大意"时以"权"来解君号的。他说:"君者元也,君者原也,君者权也,君者温也,君者群也。"然后他才讲了"用权于变,失中之宜"的话。可见,这里是把权作为君的一种涵义、属性而提出来的,是说国君是执掌绝对权柄、有无限权力者。在这种意义下,当然不能用权于变,否则,那就意味着授柄于人。但也不应以这里的不能"用权于变",来否定天道阴阳的运行以及人道之中有经、有权的说法。把董仲舒著作中的两种"权"概念对立起来,用其中的一个来否定另一个,这显然是不适当的。

    总之,董仲舒对天道、人道中的常与变、经与权的论述,虽然主要是用来说明封建社会的经礼与变礼的,特别是他把变礼限制在经礼的可以然之域,尚未达到必然性通过偶然性为自己开辟道路的高度。但是应当肯定,正是他在中国哲学史上首次对经与权的范畴作了详细的论述,用以表述运动变化的必然性与偶然性,一方面肯定了变化的规律性,另一方面在一定程度上也承认了"不常之变",对于确定和加深这一对范畴的意义,无疑作出了重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