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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遂昌知县

他的均输、方田法适用范围更广;保甲、保马法宜于边境州郡。新法推行于全国不免失败,在一个县却可以获得成功。他认为友人赵邦清在山东滕县的治绩提供了这样一个实例。同时又指出,在滕县行之有效的一套办法,不能简单地行之于全国。汤显祖为友人写下《滕侯赵仲一实政录序》、《赵子瞑眩录序》、《赵仲一乡行录序》、《赵仲一鹤唳草序》、《滕赵仲一生词记序》、《寿赵仲一母太夫人八十二岁序》、《赵乾所梦遇仙记序》等七篇文章。就一般情况而论,这一类应酬文学大都是空泛的赞美之词,不一定符合事实,或出之于作者本心。送上丰厚的润笔之资,通过一定的人事关系,不难办到。但是这几篇文章不一样。汤显祖前后两次经过膝县,根据观察和前后对比得出结论,文章对王安石的论述从一个县的治理出发,不同于任何一种旧说,是他独到见解。汤显祖对滕县治绩的评论和对湖州事件的明朗态度,以及他的"去其害马"的自述,都说明他治理遂昌既有宽的一面,同时又有猛的一面。下面是他对付官绅项应祥的故事。项应祥任吏科都给事中,告假回乡。官位不高,而声势颇盛。他的子弟依持权势,为非作歹。告他家状的人很多,这使知县感到难办。一天晚上,汤知县请项应祥吃晚饭。正在酒酣耳热之际,忽然门外人声喧嚷。项应祥问是怎么回事。知县不知道,叫人出去探问。回答说是有人告状。知县说明天再说。大门外越闹越厉害。项应祥说既然这么紧急,就把状纸收下来吧。汤知县请项应祥和他一同升堂理事。众口一词,被告人都是项家子弟。这是至今还在遂昌老年人当中流传的故事。项家是大地主,自己不文纳钱粮,还包庇本家和亲戚,把自己名字借给他们用。汤显祖写了一封《复项谏议征赋书》。如实地列举豪强大姓规避田赋的几种不同情况,--加以分析。然后附去他本人以及家族、亲戚的欠税清单。"门下方为国侍从,未忍以租赋为言。知门下病起必有以处也,而乃可为子孙法。"措词委婉,情意真切。给对方留下从容的回旋余地,而在原则上则不作丝毫妥协。民间传说不一定都是事实,但从汤显祖的这封信看来,不会纯属虚构。项应祥是当地的显要官绅。汤显祖初到任,两入关系本来不错。项应祥曾为汤显祖写过一篇《尊经阁记》。征赋事件之后项应祥怀恨在心。万历二十九年考察郡县地方官,汤显祖已经弃官回家三年,居然得到"闲住"的处分,相当于革职为民。《野获编》说是项应祥插了一手。这正在他的职权范围之内。民间传说,吏部向他询问汤显祖在遂昌的治绩,项应祥淡淡地说了一句:"子不言母丑。"显得他对过去的父母官还颇有感情呢。有时一句话中有刺的故作宽容的考语比**裸的诽谤更容易见效。

    按照明朝规定,每隔三年要对地方宫进行一次考察,称为大计。大约升官、免职、贪污而惩办的各占一成,十分之七的人留任原职。万历二十二年,以吏部尚书孙丕扬为一方,协理京营戎政右都御史沈恩孝为另一方,互相倾轧。可以说这是无原则的人事纠纷,没有明显的是非曲直之分。江西人内阁大臣张位和丁此吕、刘应秋同情沈思孝。丁此吕以贪污罪被捕,因无确证,只以"不谨"的考语而革职。汤显祖也受人中伤,亏得吏部文选司郎中南企仲仗义执言,得以留任。回到朝廷的愿望仍然无法实现。

    不得己而求其次,调为一个府的同知或通判也可以差强入意。同知是五品官,希望不大,通判相当于主事,恢复原职,不算升迁。如果在温州,那就更好。汤显祖寄给友人的信说,有"贵人"替他设法,但一直得不到确实消息。当时温州知府刘芳誉听到传说,信以为真,特地为他建造五间书楼。汤显祖离开遂昌前,曾到温州游览。在青田石门潭、雁荡大龙湫,都留下他的踪迹。

    万历二十五年汤显祖到杭州上计,接受上级的考核。他由龙游乘船,顺流而下。这时他对宦海浮沉,感触很深,写了一篇《感宦籍赋》。序文简短而幽默。他说书箱里本来有《高士传》,船上无事,正好拿它消遣。那知书僮说找不到,自作主张找了一本《宦林全籍》。官名,人名,地名,大如麟角,细如牛毛。《宦林全籍》是全国各地官府的花名册,专供官场应酬用。不得高尚,只见庸俗,两者正好作对照。这篇赋说:公侯卿相的子孙用不着学书学剑,自然做上文官武将;驸马都尉和皇帝是一家人;纳货为郎,财宝可以变做官位。只有穷书生唇焦舌躁,废寝忘餐,要博得一官半职,比登天还难。同是做官,有的十年沉沦,不见起色;有的一月不到,连升三级,有的碰到挫折,跳得更高;有的偶有差池,一蹶不振。有少年得志,也有白首沉埋于下僚。有的贪赃在法,宫贵依然;有的稍有缺失,便受滴罚。有的骄奢逸豫,童仆盈门;有的远离家乡,鞠躬尽瘁。有的子孙满堂,加官进禄;有的卖妻鬻子,狼狈回乡,甚至无声无息,自绝于人世。有的人舆论哗然,他却"好官我自为之",扶摇直上,有的才能少见,声望无双,却无出头之日。汤显祖综览种种是非得失之后,给自己得出结论:"彼拙效其常然,岂削籍之所朽。"罢官去职,于我何有哉。这是以词赋为体裁,含讽带笑,以悲愤、怨气调和着墨汁而描绘的一幅升官图。

    万历二十四年,明朝为了弥补宁夏、朝鲜战争浩大的军事开支和修复被焚宫殿,通过政府机构向人民征收赋税远不能满足需要,直接派遣亲信太监往各地征税。名为矿税,实际上是掠夺金银财物,和发展矿产的采掘冶炼业很少有关系。太监作钦差,自称奉有密旨,随意搜查,到处敲诈。他说房子底下有金矿,就得把房子拆了。他说祖坟旁边有银矿,就得把坟墓掘了。奸淫烧杀,视人命力儿戏。只有贿赂,才能幸免。群臣谏阻,一概不听。不少官员因奉行不力而受严惩。先在京畿附近,后由山西、浙江、陕西、河南、广东而遍及全国。后来武昌、临清、苏州人民群起而攻之,酿成事变。当这样的税监即将来到遂昌时,汤显祖写信给友人说:"搜山使者如何,地无一以宁,将恐裂"。这是使他决心弃官的又一原因。当时有一名医,精于伤科,流寓遂昌。他是江山人何晓。老百姓打官司,有时板子打重了,让他去看一下。在封建时代的衙门里,用刑是常事。碰到斗殴伤人的刑事案件,总是先让他诊视,然后开审,囚犯有病,知县出钱,让他送药。在遂昌五年,没有因斗伤或受刑而致死的。最难得的是何晓和知县关系很好,而从来不以私事相求,他老年得子,要回江山。汤显祖自己也将弃官,不便挽留,情意深厚地为他写了一首诗《平昌送何东白归江山》。前面一篇序文,亲切动人,散文而比诗更有诗意。明朝知县,三年一任,做到第二任就有点不是滋味了。汤显祖高才被抑,在北京就向吏部告辞。遂昌的吏民一直到扬州接他。他写了一首诗《琼花观二十韵》:"四海一株今玉茗,归休长此忆琼姬。"这就是他的《归去来辞》。回到遂昌,住在城外妙智禅堂办理必要的交接事宜后,就一直回江西了。汤显祖在遂昌五年,既消极而又积极,既无为而又有为。别人和他自己都理所当然地把遂昌看成是贬官和还朝之间的桥梁。在这种心情支配下,他是消极的,不想有所作为。然而到任以后,看到县城简陋不堪,即使下到百废待举的地步,亟待办理的事项着实不少。射堂、学舍、尊经阁、启明楼、书院大堂的修建,相圃书院经费的筹划被列为当务之急。他和友人都没有忘记,只有北京才能使他"脱离苦海"。后面四个字是他的知已刘应秋的用语。也许正是急于离开此地,他才迫不及待地在一二年内完成这些建设(只有书院大堂较迟)。这是孕育在消极中的积极性。同五日京兆,不安于位,毕竟有所不同。如果说他要在遂昌实现他的政治理想,那就过奖了。要是他有志于此,就用不着力求还朝。万历二十六年是他主动弃官,不是被免职。邹迪光写的传记说,在他返回临川之后,吏部和浙江当局还带信要他返回任所。再千三年应该是求之不得的事,然而他拂袖而走,不愿作片刻迟延。

    万历二十三年到北京上计,他在山东腾县略作停留。赵邦清在那里的治绩简直是北宋王安石郭县之治的再现。他为此而写的六七篇文章不是言不由衷的泛泛之词。赋税征收是明代地方官考绩的主要依据。赵邦清平时树敌不少,由于这方面成绩优异还是照样升官。汤显祖赞美他的政绩,但他不想在遂昌照搬。用他自己的话来说:"弟作县何如,直是闲意多耳"(《与周叔夜》)。或者换一个说法:"弟邑治在万山中,士民雅厚。既不习力吏,一意劝安之,讼为稀止"(《寄荆州姜孟颖》)。如果他在遂昌有什么政治理想,那就是"欲如盖公所以治齐",即清净无为。西汉初年的无为是为了恢复战乱之后的地主经济,汤显祖所要求的则是在动乱到来之前,在这淳朴山乡尽可能长久地保持安定。"后见贵倨家,武横奸盗,往往而有,不治不止。"(以上引文二处见《复项谏议征赋书》)。即使遇上项应祥那样的在朝官绅,他也不作让步。这是经常的无为和特殊情况下的有为相配合,而以无为为主。正因为如此,他在《与门人叶时阳》信中津津乐道的不是他在遂昌有什么特殊建树,而是他"在平昌(遂昌)四年,未尝拘一妇人。非有学舍城垣公费,未尝取一赎金"。平淡无奇,既没有高谈阔论,也不用奇才大节,然而很少有人实际做到。汤显祖离开遂昌十多年之后,那里还不时有人到临川来向他问候和致意。关于他的遗闻轶事一直流传到现代。遂昌那样的山乡,出了一个正四品官太常少卿项应祥,那是了不起的事。然而当他和汤知县发生冲突时,老百姓并不袒护自己的乡亲,而是将同情给予最后被革职的父母官。汤显祖在遂昌人民心目中的形象不难想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