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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紫钗记》

    《紫钗记题词》说:"南都多暇,更为删润讫,名《紫钗》。"作者万历十五年(1587)《京察后小述》诗说:"文章好惊俗,曲度自教作。贪看绣舞,惯踏花枝卧"。这本戏曲的创作当在此年前后。据臧懋循改本《紫钗记题词》,作者自署万历二十三年春。汤显祖在遂昌知县任上可能又在付印前对它作了最后的润色。

    《紫钗记》据未完成的少作《紫箫记》修改而成。从两者的人物、部分情节和曲文的相同之处看来,《紫箫记》里值得保留的东西可以说都被保留下来了。另一方面,《紫箫记》中习见的大段骈文被删去,每出戏组成的曲子大为精减,封建文人的游戏笔墨或者不再出现,或者改为少见。华丽的《文选》式的词藻、对仗、骈句和典故逐渐压缩,明白如话或较少用僻典的曲文和对话相应增多,这都是汤显祖艺术才华日益成熟的标志。这个趋势清晰地从《紫箫记》贯穿到最后的《邯郸记》。

    《紫钗记》的曲文仍然过于浓艳,像《紫萧记》第二十四出《北寄生草》("这泪呵,漫颊垂红缕")那样像咏物短赋的曲子,作者还是嗜痴成癖,不忍割爱,重新安置在《紫钗记》的第二十五出里。但就大体而论,《紫钗记》比《紫箫记》已经更多地考虑到剧情发展的需要,曲文比较接近干本色。像第三十九、四十九出的曲文就很明快,神情声态历历如在眼前。所谓本色,决不是要求作家放弃自己的个人风格而流于凡庸。文采和本色或雅俗,都是相对而言,不可走上极端。《紫钗记》第八出[三学士]曲描写霍小玉回忆她和李益在元夕灯下相会:是俺不合向春风倚暮花,见他不住的嗟呀。知他背纱灯暗影着蛾眉画,还咱个插云鬓分开燕尾斜。猛可的定婚梅月下,认相逢一笑差。

    由于声律和格调规定较严,也由于意境和艺术效果的特殊需要,诗词曲的语法本来可以和散文有所不同,这差不多已成常识。上面引的曲文,既无典故,又无难词,"背纱灯"和"插云鬓"两个对句略有参差而显得十分自然,看起来明白易懂,而又令人玩味无穷,可以说是佳作。同时代的戏曲评论家臧懋循却以为"倚暮花"三字费解,将第一句改成:"俺不该事游耍",曲家吴梅指出,这是"黑漆断纹琴"(《顾曲座谈》第四章),令人兴味索然。李益久别不归,丫环浣纱献计"出个招子贴在长安街上:某年某月某日,有霍王府小玉姐,走出汉子一名李益。派行十郎,陇西人也。官拜参军,年可二十多岁。头戴乌纱官帽,身穿紫罗袍,腰系鞓金宝带,脚踏倒提云一线粉朝靴。身中材,面团白,微须。有人收得者,谢银一钱,报信者,银二钱。"这样的说白放在任何戏曲作家的集子里都不会相形见绌。为逐渐摆脱传统文人的旧习,作家正在探索新的创作方法,并且取得成就。

    《紫钗记》增加了唐人小说原来没有的历史背景。一是李益和幽州节度使(戏曲中改为关西节镇)刘济(戏曲中改为刘公济)的关系,后者原是封建割据者,戏曲把写成爱才的正面人物,以他和卢太尉作对照。一是小说中并无特殊权势的卢氏被改写成实有其人的奸相卢杞的胞弟,官居太尉之职。太尉其人完全出于虚构。史载李益是前丞相李揆的孩子,而李揆曾被卢杞排挤,以青年旧德而出使西番。作者把这个故事略加改变,移到李益身上。不是凭空搜造,而是在史籍中找出一星半点的依据,然后就在这上面添枝加叶,移花接木,随意加以生发,或者只是为了逗人一笑,或者含有深刻的寓意。这是汤显祖安排情节的巧妙手段之一。只有十分熟悉历史故事而又不受它们拘束的作家,才能这样挥洒自如,左右逢源。

    《紫钗记》比初稿更多地取材于唐代蒋防的《霍小玉传》。除新增的情节外,可以说只有结尾例外。要了解汤显祖的改写意义何在,先得了解小说的原来面目,它的成功和失败。

    小说把唐代社会所实有的那种妓女当作良家妇女中特别尊贵的郡主来描写。但是,一则李益是"博求名妓,久而未谐";二则媒人对李益介绍霍小玉时说:"有一仙人谪在下界,不邀财货,但慕风流",仙人正是唐代妓女的别名;三则李益那么轻易地得到她,连婚礼都不需要举行,后来又是那么随意地抛弃她??这些描写足以说明"故霍王小女"只是假借的名份,实际上是妓女。李益对霍小王始乱终弃反映当时世家子弟玩弄女性习以为常,既无法律制裁,又不受舆论的非议。小说对为爱情而殉身的霍小玉形象写得那么真挚可爱,那么令人同情,这是对当时封建婚姻制度和不公正的社会习俗的批判,在当时是有意义的。缺点是妓女和郡主的形象混淆不清,人物描写不够完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