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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知(2)

。说得极透彻也极平和。饿了,于是要吃;饱了,就停手;美味佳肴,切不能胡吃海喝;粗茶淡饭,也许更利于养生。酒至微醺,饭至七分,这是人人都明白的道理。在禁忌之外,在标新立异之外,每个人寻找最适合自己的模式。那愿意三贞九烈的,是他/她的权利,不能逼他/她必**不羁。贞洁不值得立牌坊,因为那是自愿的选择。但也绝不是羞耻。婚前的性,不应该被沉塘,而留到婚后,也不要嘲笑说“买货不试用”。风流倜傥也不是罪过,爱了,不爱了,离开或留下,都也是一种正当的需求。那最狂野不羁的,如果不曾伤害任何人,无论你觉得恶心觉得荒唐,你也要知道,你没有指责难的权利。

    见了哥哥忘了弟

    红学家们管自打得不亦乐乎:你说我猜笨谜,我说你一肚子肮脏——却都承认作者预埋的小线索:天崩地裂之后,袭人与琪官将共同迎养宝玉。

    如果作者真的就是翻过筋斗来的宝玉,大概能理解他对袭人的天然信仰:她像个小母亲,照拂他的起止;她也是温柔的姐姐,引领他走过从男孩到男人的窄窄独木桥;她曾是内定的妾,却娇嗔箴言,一个“贤”字,各路评家都说:当得起。他未必心服,但知道她是为自己好。他衷心地想:“还是和袭人厮混,只这两三个人,只怕还是同死同归的。”——真的吗?

    宝玉是最深情厚意也最薄情寡意的人。他爱谁都爱得不彻底:心属黛玉,看着宝钗雪白一段酥臂, 不觉动了羡慕之心,暗暗想道:“这个膀子要长在林妹妹身上……”意淫得不得了;才为无辜惨死的金钏儿上过坟,却姻缘际会为平儿理妆,于是“喜出望外”——死的人,转眼抛在心肝后头。关于他,还是林姑娘评得的当:见了姐姐忘了妹妹。

    而袭人是另一种人:“有些痴处,服侍贾母时,心中眼中只有一个贾母;今跟了宝玉,心中眼中又只有一个宝玉。”她曾是小户人家得宠的女儿,一遭被卖,她是喜儿一样逃出去变成白毛女吗?不,她就全心全意地当这丫环。“心地纯良,恪尽职守”。哥哥有意帮她赎身,她哭得死心活来——出了花家门,不是花家人,她心里眼里只有贾家了。

    付出总有回报,她成了宝玉身体上最亲近的人。她不曾拒绝,这是当然的。你能想象双儿拒绝韦小宝,神灯奴拒绝神灯吗?她的半生,眼看就是复古版《杜拉拉升职记》,从女奴到姨娘也算成为打工女皇了。她于是更兢兢业业,对同僚们督促严格,这是她最被人诟病的一段。我有一位女友曾经几乎与我翻脸:“你会愿意与袭人做同事吗?被她打小报告出卖。”我好笑得不得了:“你忘了晴雯是怎么赶坠儿,骂小红的?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呀。”别怪袭人对晴雯不曾姐妹情深,说过了:“她眼里心里只有宝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