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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从清华学校到清华大学(15)

送留学。此种考试,他校学生亦能与试。目下在校肄业学生,如毕业后,自愿**大学部,或进他校肄业,即给以相当之津贴,俾促留国,多受高级教育,并可增进社会阅历。如此办法,一举数得。清华大学部,如告成立,庶可自由发展,以宏作育。惟斯计划,限于经济,难以遽行。盖五年内,在美学生,已过四百余名,每年留学费,约占赔款四分之三。因此,本校经费异常支绌,即办大学,深恐有名无实,不能达深造之目的。是故,在过渡时代,一方面筹备大学计划,一方面将在校学生陆续择优资送留美,待大学告成,始能改变方针:此乃自然惟一之办法。

    (三)1923年秋,留美清华同学会、年报总编辑,嘱鄙人作一赠函,曾论及教育方针,兹录其一部分以答此题:

    清华之弱点,则为缺乏久远之教育方针,以为设施标准。谚云:“凡事无进取之势,则有退步之虑。”清华之设,虽为预备学生留美,而回国学生,即使咸成出众之才,然办教育者,尚不宜泥古不化,仅谋机械之生活,消灭进取之精神。

    世界潮流,日新月异,令人惊骇;中国之过渡,千变万化,不及追随。清华教育,大致为美国中学程度,限于课程,难以变化;因此清华学生赴美时,尚不能规定等级,加入大学,返国时尤不能在中国社会上,尽相当之义务。或云清华当尽赔款之所得,资送多数学生赴美,造就人才,以图救国。此议似乎合理,讵知学生之培养,若不先在中国使受相当之高等教育及社会之训练,留学太久,即与社会情形隔膜,而服务效率,反为减少。所谓最高之效率者,最多数人在最长时期得最大利益也。是故真心爱惜清华者,赞成按所拟十八年计划及预算,逐渐改办永久之大学,而赔款停止后,亦常能每年资送留美学生十名或二十名。自1940年起,清华基本金,每年可供100万元,为大学之经常费,50万元为留学经费,50万元为推广大学临时费。凡愿就远大方面进行者,决不愿将赔款在17年内用罄,关闭清华,停止派送留学生。盖清华办成大学而在美之留学生,可永远有50名之谱,则清华不特为有价值之大学,并为中美邦交文化友谊之永久关键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