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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病中再嫁,所遇匪人

两断,这到底是为什么,对这个问题的回答,不可能有现成的标准答案,笔者试作绎释如下:第一,处在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李清照,在她身上仍留有某些封建传统思想的烙印,诸如为旧礼教所沾染的男儿爱新人,女子重前夫;仰慕门当户对的"贵家子弟"和荫封高官等等。但这些却不是起决定作用的因素。

    第二,赵、李二人志趣相投,才学既相抵又互补,其结合主要是以爱情为基础的。一部《金石录》仿佛就是导致他俩相互吸引的强大磁场,它比月下老人的神秘红线更牢靠、更坚实。而李清照与张汝舟的结合却谈不上以爱情为基础,同时两人的素质也相差大远,差异就是矛盾,此二者当是造成李、张婚变的根本原因。这一点对于后世仍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

    第三,如果说赵明诚的"天台之遇"和青楼冶游尚属时尚、其"缒城宵遁"还只是一种胆小失职的话,那么张汝舟却是一个有多种道德缺陷的人,他除了向朝廷骗取官职,其与清照的结合则是出于觊觎她的珍贵收藏,他在她病中乘人之危,巧舌如簧地骗了婚,其所作所为用清照的话说是一个"驵侩之下才",即小人、掮客之流。他毒如蛇蝎,婚后一心想杀人越货"彼素抱壁之将往"①,便对清照拳脚相加,"遂肆侵凌,日加欧击,可念刘伶之肋,难胜石勒之拳"。是可忍, 孰不可忍!所以清照情愿依法系狱、蒙"败德败名"之讥,也要与其讼而离之。

    第四,这场婚事纠葛本身,从诸多方面证明了李清照的举动何等光明磊落!其爱情观、道德观、价值观的主调又是何等先进、超前!不错,宋人讥其"晚节流荡无归"者有之, 击其"晚岁颇失节"者亦有之,但那只是极少数站在陈旧腐朽的封建卫道者的立场上而口出不逊者,绝大多数较通达公正的宋代学者并不以女子再嫁为非。卒于青州知府任上的范仲淹就是由再嫁的母亲抚养成人的,其母子仍然受到人们的尊重。还有数不胜数的类似事例均可说明,在两来不存在为再嫁之事本身辩诬的问题。出面为清照再嫁"辨诬"的不是宋人,而是明朝的徐,他针对胡仔《苕溪渔隐丛话》关于清照再嫁的记载说:"殊谬妄不足信??清献公之妇,郡守之妻, 必无更嫁之理??① 见李清照《投内翰綦公主崈启》。其中"彼素"句系化用《左传·哀公十八年》的这样一段记载:己氏欲杀卫庄公,庄公曰:"活我,吾与汝壁。"己氏曰:"杀汝,壁其焉往?"遂杀之而取其劈。清照以此指斥张汝舟意在杀人越货。

    更嫁之说,不知起于何人,大诬贤媛也"②。如果这种所谓辨诬,由于辨诬者对清照的身世缺乏了解,尚属臆度的话,那么清代的"辨诬"者则是站在比宋、明等朝代更加强化的封建的"伦纪","庭训"和"礼义"③的立场上,是一种很大程度上的倒退。至于近、现代有的学者仍把再嫁视为厚诬,则更叫人难以理解。且不说在现代社会中,几乎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离婚率,他们无法解释,就其衡人标准来说,岂不是把明明具有一定叛逆性格的李清照完全看成了旧礼教的维护和迁就者,这无疑是对她的误解甚至曲解,是帮倒忙,也不能不说是李清照研究的一种倒退。

    ② 《徐氏笔精》卷七。

    ③ 《续修历城县志》引《历下咏怀古迹诗抄》。1924 年续修历城县志局排印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