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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卖产品卖品牌(7)

花费的精力随之付诸东流。

    目前全国80%的品牌为了争夺市场,纷纷邀请名人代言。其中不乏成功的案例,如美特斯邦威公司,先后聘请张学友、周杰伦和潘玮柏等作为其形象代言人,在品牌林立的休闲服装领域脱颖而出,成为国内唯一一家上市的休闲服装企业,并获得了行业领先的地位。但也有很多企业利用名人营销不当,致使收效甚微,甚至有损于产品形象。如曾经娱乐界的“***”事件,众多明星牵扯进去。其中以TWINS组合中的阿娇最为典型。阿娇原是以清纯、可爱的形象出现在公众眼前,因此很多以此为卖点的厂商邀请阿娇作为其形象代言人,如森马服饰、威豹背包等。而“***”事件之后,阿娇形象大毁,这对其代言的品牌也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所以,企业在选择名人进行营销的时候,要注意规避相关风险,以免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1.控制好名人和广告之间的关系,防止名人“喧宾夺主”。在广告传播过程中,如果广告没有一个强有力的诉求点作支撑,广告受众的注意力很容易转移到名人身上而忽略产品的形象。要注意名人毕竟只是品牌宣传的一个工具,广告的重心应该是品牌而不是名人。

    2.名人形象应保持连续一贯性。企业在一个品牌或一个系列广告活动中,最好使用同一位名人或同一类名人,以保持名人形象的一致性和名人形象与品牌形象的统一。

    3.通过合同等法律的手段防控风险。品牌代言人毕竟不是企业员工,很难管控,完全准确地预测一个代言人的风险系数又几乎不可能,因此,通过合同等法律的手段来制约代言人行为,防范代言人风险非常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