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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产品管理的组织保障(1)

四种产品智造方法论,是企业打造畅销(策略性产品、创新性产品)、长销(结构化产品、长寿产品)、高价值销(产品的进化)产品的指南,此前的产品管理缺乏系统性与完整性,更多地靠企业发展中形成的经验知识在进行产品管理。

    二是企业的产品管理组织职能设置不清。董事会没有将产品的战略管理作为专门的管理项目,而是与经营层一样,忙于对经营绩效的管理,没有站在“内部局外”的立场,对企业产品群进行产业视角的调研与洞察。

    在长寿产品智造里,我们已经提出,在董事会层面设置“产品战略管理”职能非常必要,企业的产品管理不能只有一个“产品最高管理委员会”,董事会完全依赖经营层的报告及判断对现有及未来产品作出决策。

    产品管理是企业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之本,必须通过公司治理架构上的组织职能设计,解决产品管理的近期与长远、日常与变态的问题。

    图5-1双保险产品管理职能设置

    我们设计了如下双保险的产品管理架构,这个架构的特点是:

    将董事会管理的产品职能与CEO(经营层)管理的产品职能区分:董事会负责对产品宏观层面及产业营销角度的产品管理,CEO负责具体的产品研发及营销管理职能。

    这样的区分使董事会可以站在“局外”即产业的、宏观的角度,通过对整体行业的产品格局的定期评估,给经营层提供战略要点及优化意见,经营层则可以集中精力在具体产品的专业研发与管理上。

    从大大小小的产品失败案例可以看到,企业内部对产业链、竞品缺乏战略评估,是产品被淘汰、没有把握住新技术趋势、产品潜力没有得到深挖的根本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