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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胡同和伶人内幕

    八大胡同和伶人内幕

    徽班进京驻地就在八大胡同,清末民国的伶人也没有离开过八大胡同。如今的人知道八大胡同都是通过说相声的了解的,其实他们不懂历史。这里不仅是妓院的聚集地,其首先的标识是梨园行的大本营。

    道光八年清朝人作的《金台残泪记》中记载了八大胡同的情况,“每当华月照天,银筝拥夜,家有愁春,巷无闲火,门外青骢呜咽,正城头画角将阑矣。当有倦客清晨经过此地,但闻莺千燕万,学语东风不觉,泪随清歌并落。嗟乎!是亦**之桥,迷香之洞耶?”

    莺莺燕燕的所在,“**之桥,迷香之洞”,与这些人为伍,程长庚迷惘了。他隐隐觉得不妥,但他安慰自己,伶人跟这些莺莺燕燕不一样。伶人是卖艺的,是凭本事吃饭。

    但是他后来发现,每当开戏之前,一些唱戏不怎么红的男旦,都会扮好戏装站立台口,供台下品评。一些神态猥亵的人,相顾调笑,指指点点。师兄们眉眼传情,有时还会直接下台跟这些人打情骂俏。散戏之后,也有师兄就坐着来客的豪华马车,不知去向了。

    开始大家见他年纪小有所隐晦,后来就告诉他这是戏园子“站台”的生意,那些师兄们随着客人去他处“**”去了。这是伶人的另一门生计,以充当“像姑”为主业,唱戏反而是副业,或者只是招揽生意的手段。所谓“像姑”就是由年轻的男性伶人充当的男妓,提供的服务跟娼妓完全相同。

    当时的情形记录在《梦华琐簿》中,“戏园分楼上、楼下。楼上最近临戏台者,左右各以屏风隔为三四间,曰官座,豪客所聚集也。官座以下场门第二座为最贵……”

    叫条子在清末民国的京城文人士大夫圈子中,声色需求很强烈。但当局道貌岸然的公开规定是禁止官员涉迹花丛的。有变通者,就以“像姑”代替。嫖**违法,嫖男妓合法,以法理做道德标准,想出这个变通主意的人一定是个天才的律师。

    “像姑”据考证就是“相公”。由于“相公”是仕宦的称谓,为有所区别,改称为“像姑”,至少在口头上,“仕宦”还维持着道貌岸然的道德观。

    起初,在文人士大夫眼中,“像姑”只是文酒之欢,招待客人调笑助兴的风流节目,未必真个**。与断袖伧奴不同,参与者都认为“像姑”无伤大雅。很多明清才子,比如王文简公、钱牧斋、龚芝麓、吴梅村这些人,都是此道爱好者,这是一种很古老的士大夫风气。

    无伤大雅的前提其实是没有“真个**”,不食马干当然就无伤大雅了,意淫。

    但是就有些浮浪子弟,伤了大雅,动了真格的。“像姑”从业者都是跟着市场感觉走,有需要就可以提供服务。堕落到后来,无伤大雅的也就有口难辩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