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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

    林子里有两条岔开的路,但“我”却选了另外一条

    在秩序和法规尚未健全的地方,无疑类似于一片丛林地带,处于江湖之远的民营企业家,更多秉持的是一种丛林法则。

    什么是丛林法则?简单概括,就是“弱肉强食,优胜劣汰”。达尔文的进化论认为,地球上的生物随着环境的变迁,有一个由低级生命形态向高级生命形态逐渐进化的必然趋势,生物若不能随着环境的变迁而发生相应的变化,则必然遭到灭绝。从生物进化论的角度看,达尔文主义无疑是科学的、正确的。

    在达尔文的进化论问世之后,19世纪英国的斯宾塞提出了“社会达尔文主义”,认为社会可以和生物有机体相比拟,社会与其成员的关系有如生物个体与其细胞的关系。与斯宾塞同时代的赫胥黎,在其《天演论》中,根据自然界“食物链”的现象,提出了“弱肉强食,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观点,并以此解释社会现象。

    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一种理论,指出人类社会之间存在着相互竞争,强调人类社会不进则退,有其真理性的一面。但是,真理向前多跨出了一步,就会变成谬误。社会达尔文主义甚至公开主张国家之间、民族之间以及人与人之间的“弱肉强食,优胜劣汰”,公然将以强凌弱的强权主义宣称为“社会伦理”。

    正是以社会达尔文主义作为“理论依据”,早期的资本主义才得以“理直气壮”地在各国内部对广大民众施行压榨和掠夺,并进而在全球范围内对其他国家和民族发动殖民战争,实行殖民统治,进行殖民掠夺,以实现其原始的资本积累。

    而在冯仑的《野蛮生长》一书中,对处于“丛林法则”状态的民营企业家有过生动的刻画:“在民营江湖时代,民营企业仿佛为匪为盗、或者像游侠,因为我们在过去的旧体制内长期被限制,一旦突然离开以后,实际上有一种特别轻松和自由的快乐。江湖可以看作非正规组织,属于朝廷和民间之间的边缘性的一种结构;民营企业的人处于边缘性的结构当中是自由的,这种自由的状态下,人会选择快意恩仇,并感受到很大的幸福,精神上会很愉悦,像侠客一样。在民营企业初期,虽然背负原罪的重压,为什么还会有这么多人前仆后继地折腾呢?一个是逃出原有的体制能获得一种自由感,可以满足人的征服**;同时也有一种成就感,因为在江湖当中,我们都具有一种英雄气,容易滋生英雄的审美,也获得自己成为英雄的满足感;再者,企业(公司)在江湖中也能获得一种相当于行帮的认同感。”

    同样处于“丛林法则”时代,但有的人很早就警醒、开始抽身而出,有的人却一直沉溺其间、难以自拔--

    大概在1996年前后,冯仑意识到,“原罪”引发的财务危机就是高负债、高暴利、高风险,结果只能是“以老板为市场,以银行为客户,以笼络为管理,以调账为经营”,所以民营企业成功概率很小。而“我们和很多企业没赌死,就是因为中间认输,退出不赌了。”1997年,冯仑领导下的万通公司开始反省,充分意识到“原罪”问题以后就开始着手整合资产。当时万通控制的资产规模是70亿,他们开始卖东西还钱,剩多少是多少;把所有和北京没关系的、跟房地产没关系的项目都砍掉,最后资产缩到16亿,终于让疯狂奔跑的列车停了下来。

    在2008年一次接受《第一财经日报》采访时,柳传志也坦承了自己的“原罪”:“一次是1987年为发放第一次承包后的奖金,为逃避所得税我们用支票换现金,1989 年被查出罚款30万元,我受到(中国科学院)审计局副局长陈冲同志的警告;一次是1990年,我们用散件组装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