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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人感应"目的论的社会意义

    在前两个问题中,已论述了目的论的性质和天人感应的实质,而对这一理论的评价,最终却是同它的社会作用或社会意义相关的。与此相关的主要有如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与历代王朝的兴衰相关的天人感应;与一般人的性命相关的天人感应;以及求雨、止雨活动中的天人感应。

    首先,关于求雨、止雨问题。在科学落后的古代,以为下雨是由雨神控制的,这是非常普遍的观点,所以民间一直盛行着求雨、止雨的迷信活动。董仲舒认为,疑于神,乃因理之微妙,不易为人所知;岂不知"致雨非神"。这样他就明确反对了致雨问题上的有神论。不过,董仲舒却并未因此否定求雨、止雨活动,相反却以"动阳以起阳"、"动阴以起阴"的"物类相召"、"同类相动"的理论为依据,另设计了一套求雨、止雨的办法和礼仪。按照他的设计,欲止雨,即令县邑以土日"塞水渎,绝道,盖井,禁妇人不得入市"①,并要击鼓,跪陈,祷告,以止雨。如欲求雨,则四时皆以水为龙,以土为之,春为苍龙,夏为赤龙,季夏黄龙,秋为白龙,冬为黑龙,舞龙、祝斋之人四时亦分别着青、赤、黄、白、黑不同颜色的衣服,并皆以庚子日,令吏民夫妇偶处,祝斋三日,向社稷山川跪陈祷告,敬进清酒,以请雨。董仲舒对他的这一套办法深信不疑,在其任江都相期间,亦曾亲令内史中尉行止雨礼,据说"未见三日,天大星"①。为此,东汉的唯物主义者王充曾作《乱龙篇》,一方面指出土龙"不能致雨",另一方面则又以为是"以礼示意","以类应变"之需,表示了某种理解。现在看来,董仲舒的这套做法,显系非科学之举,是不足取的;但是,由此亦可见其对人民生活活动的关怀之意;特别是他以"同类相动"之"动阳以起阳"、"动阴以起阴"的理论来解释致雨的原因,这对于破除民间流行的野蛮的和粗俗的求雨、止雨的巫术迷信活动,无疑是有益和有积极意义的。

    其次,关于人的性、命和寿夭问题。这作为天人感应所要涉及和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显然同另一重要命题--"人受命于天"密切相关。因此必须首先搞清"人受命于天"的含义。

    第一,"人受命于天"是下对上而言,若反过来,上对下,即天对人,则是授命。所以这里的受命,首先是说天生了人,给了人以生命,"天地者,万物之本,先祖之所出也。②"人生于天,而取化于天。"③"人之[为]人本于天,天亦人之曾祖父也。"④这些显然都是说天生了人,即天授命于人,以至天为人之"曾祖父"。

    第二,对"人受命于天"的命题,也不可作狭义的理解,以为只是说人命来自于自然之天或超自然的神圣之天。董仲舒的意思显然不是这样简单。如他说:"天子受命于天,诸侯受命于天子,子受命于父,臣妾受命于君,妻受命于夫。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虽谓受命于天亦可。"①这里分明是说,上述的受命,都可以说是受之于天。由此推而广之,一切下对上的受命,① 《春秋繁露·止雨》。

    ① 《春秋繁露·止雨》。

    ② 《春秋繁露·观德》。

    ③ 《春秋繁露·王道通三》。

    ④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① 《春秋繁露·顺命》。

    也都可以这样说。

    第三,"人受命于天",显然不仅指生命,而且包含了人生的全部内容:性情、命运等。"命者,天之令也;性者,生之质也;情者,人之欲也。"②"人之情性,有由天者矣,故曰受,由天之号也。"③"天两有阴阳之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④"大得天地泰者,其寿引而长,不得天地泰者,其寿伤而短。短长之质,人之所由受于天也。"⑤这些无疑表明,人之性情及各种命运,也都受之于天。

    第四,董仲舒把这种"受命"虽也看作是"天命",但与殷周的"天命"大不相同。因为他所谓的"受命",主要是禀天地之精气。如说,"气之清者为精"⑥,而"天地之精所以生物者,莫贵于人"。⑦这清楚地表明,他所谓"人受命于天",不是超自然的神圣之天的无端降命所为,而是禀天地之精气的结果。他还指出,天之生人所以异于万物者也正在于人禀得天地之精气的不同。"人受命乎天也,故超然有以倚。物疢疾莫能为仁义,唯人独能力仁义;物疢疾莫能偶天地,唯人独能偶天地。"①随后他谈到,人有三百六十节,偶天之数;形体骨肉,偶地之厚;耳目聪明,日月之象;空窍理脉,川谷之象;喜怒哀乐,神气之类;等等。接着他又说:"观人之体一,何高物之甚,而类于天也,物旁折取天之阴阳以生活耳,而人乃烂然有其文理。是故凡物之形,莫不伏从旁折(天地)而行,人独题直端向,正正当之。是故所取天地少者,旁折之,所取天地多者,正当之。此见人绝于物而参夭地。"②除此之外,他还谈到,人之"喜气取诸春,乐气取诸夏,怒气取诸秋,哀气敢诸冬"。③这些即表明,他所谓受命于天,实即禀天之精气。在这一点上,人虽与物相同,即都由精气所生,但人取天之精气多,而物则取天之精气少,所以人异于万物,而偶于天地。

    第五,人虽都是受命于天,但所禀之气又不尽相同,所以造成了人们的差异不齐。这一点在《汉书·董仲舒传》中讲到人性命寿夭时已说得很清楚:"或夭或寿,或仁或鄙,陶冶而成之,不能粹美,有治乱之所生,故不齐也。"在《春秋繁露·深察名号》中他又说:"人之受气苟无恶者,必何栣哉!??仁贪之气,两在于身,身之名取诸天。天两有阴阳施,身亦两有贪仁之性。"这就说明,人之中所以有善有恶,有贪有仁,有寿有夭,原来都同人受气的质与量不相同有关。上面他所说"治乱之所生",即是指治气或乱气。他所谓"陶冶",也是说天、地对气的陶冶。可见,人的善恶、寿夭之不齐,都是人生之时所受天地之气的不同所造成的。

    依照上述五条,人之善恶、贪仁,乃至贫富、贵贱和寿夭,是否都是人生而命定的,再不可变更的了呢?显然不是,他曾明确说还有"变命"存在:② 《汉书·董仲舒传》。

    ③ 《春秋繁翼·为人者天》。

    ④ 《春秋繁翼·玉杯》。

    ⑤ 《春秋繁露·循天之道》。

    ⑥ 《春秋繁露·通国身》。

    ⑦ 《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① 《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② 《春秋繁露·人副天数》。

    ③ 《春秋繁露·为人者天》。

    "人始生有大命,是其体也;有变命存其间者,其政也。"①这显然是说,人一生下来便有天命,人体的存在就表明了这一点;但是,它又有变命存乎其问,这是由他从事的事务的变迁所引起的。这里无疑就肯定了"变命"的存在。

    何以会发生变命的呢?对此问题的回答涉及人"命"的各个方面,如关于人性(善恶、贪仁),另有专章论述,命运(贫富、贵贱)问题则莫过于天子的受命与废命,这也将在下面详述,这里只侧重于寿夭问题。不过这里需要顺便说一句的是,有人由此提出了董仲舒是否相信天命的问题,我以为这个问题是不存在的。因为他所说的变命,实际上是通过天人感应而发生的天命的变更,所以这依然是一种天命,也就是说变命本身也是天命。这一点在天子的受命与废命上看得很清楚,寿夭问题也是如此,例如他说:中和常在其身,谓之大得天地泰。大得天地泰者,其寿引而长,不得天地泰者,其寿伤而短。短长之质,人之所由受于天也。是故寿有短长,养有得失,及至其未大卒而必滩,于此莫之得离。故寿之为言,犹雠也。天下之人虽众,不得不各雠其所生,而寿夭于其所自行。自行可久之道者,其寿雠于久,自行不可久之道者,其寿亦雠于不久。久与不久之情,各雠于其平生之所行。这分明是说,由于人禀气的不同,生而就具有寿命长短不一的体质。但是,人如能经常保持作为天地泰的中和之气于自身,其寿命就会"引而长",否则,不能经常保持中和之气于自身,那么其寿就会短而伤。由此表明,寿之短长,不仅决定于所受天的短长之质,而且还有赖于"养有得失"。正是因此,他提出寿夭在于"雠"。所谓"雠",即匹配、相当。就是说人的寿夭就在于以所受"短长之质"与"养之得失"匹配,自行可久之道,其寿即雠于久,自行不可久之道,其寿即雠于不久。可见寿久与不久,全在平生之所行。当然,这并非说行可久之道者一定比行不可久之道者寿长;相反,也有"其自行俟而寿长者","其行端而寿短者"。其原因就在于这还同其受命之质相关:"然则人之所自行,乃与其寿夭相益损也。其自行佚而寿长者,命益之也;其行端而寿短者,命损之也。"②但是,绝不可以此而怀疑人们养之得失的意义。他说:"天长之而人伤之者,其长损;天短之而人养之者,其短益。"③在这里,"夫损益者皆人。"④这是说,本来天授之以长寿之质,而人不养而伤之,那么天授之长寿之命即受损;同样,若天授之以短寿之质,而人不伤而养,那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