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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精兵择将的建军思想

中唯闻将军之命,不闻天子之诏也。??盖任贤之道不得不然也。"③李觏不仅肯定这个思想的合理性,而且认为这是"任贤之道不得不然"者。李觏之所以如此重视。强调此"任贤之道",亦是有的放矢,有感而发的,并由战争的待质规定的。

    北宋王朝,由于害怕将帅拥兵持重,反叛朝廷,因此,对将帅们始终不放心,恐怕有朝一日像赵匡胤一样来个"黄袍加身",篡夺皇帝之位,故不敢交给兵权,派文官监视。控制武将,使武将在战场上没有独立的指挥权,不能发挥自己的指挥才能而全权指挥作战,而受文官监军掣肘。针对这种情① 《强兵策第十》,《李觏集》卷十七,第166 页。

    ① 《孙子·始计》② 《孙子·虚实》③ 《强兵策第六》,《李觏集》卷十七,第160。

    况,李觏主张,要给将帅们以独立、全权的指挥权,取消监军,对将帅要充分信任重用,不要怀疑牵制,更不要"置节目于其间",以便使他们在瞬息万变、变化莫测的战争中,独立地发挥其指挥才能,以求适变应敌而取胜。他说:用兵之法,一步百变,见可则进,知难则退,而日有王命焉,是白大人以救火也。未及反命而煨烬久矣。曰肩监军焉,是作舍道边也,谋无适从,而终不可矣成。窃迹其原,盖知之不尽,信之不笃也。知之不尽,恐其不贤也;信之不笃,惧其不忠也。不贤而无所制,则或败事矣;不忠而无所监,则或生变矣。是故束之以诏令,持之以亲贵焉。然恐其不贤。胡不选贤而任之?慎其不忠,胡不择忠而使之?未见其贤而任之,是国无贤邪?未知其忠而使之,是下无忠邪?与其用之之疑,曷若取之之慎。??令兹兵兴矣,将用矣,帷上心旷然,与忠贤为一体,无置节目于其间,则将才如神,军锋如雷,功业易可成也。①李觏指出,领兵打仗,动如连环,一步百变,急如救人,机不可失,急不可待,因此要视机而动,可进则进,可退则退。如果按照宋朝的军制,行阵图法,将从中御,设置监军,无所适从,这种远水不能救近火的做法,势必误事,终不可成。李觏进一步指出,这种做法是一个对将帅的信任与怀疑的问题,"与其用之之疑,局若取之之慎"。其实应在择将任帅之时,就应当解决信与疑的问题。一旦选择了忠良之将帅,就要充分信任,授予真正的指挥权,不要惧其不忠,疑其生变,从而不信任他们,以王命限制他们,派监军监视他们,制阵图束缚他们,结果捆住了他们的手脚,使他们不能适应千变万化的战争形势去指挥作战,这样的军队必然要打败仗的。如果要使兵兴将用,就必须无置节目于其间,皇帝与忠贤之将帅结为一体,于是则可以使将帅用兵如神,军锋如雷,成就大业。

    择将、任将,信将,不是对所有的将领都如此,而是要选择、信任那些有专长、有才能的忠良之将,那些能统帅于军万马,威震天下的人;不能选择。信任那些妻子之将,十人之将,以至于百人之将。绝不可小才大用,亦不可大才小用。因为人各有所长,所以要才取其长,用人之长。李觏说:人莫不有才,才莫不可用。才取其长,用当其宜,则天下之上皆吾臂指也。故曰:使智使勇,使贪使愚。智者乐立其功,勇者好行其志,贪者决取其利,愚者不爱其死。因其至情而用之,此军之微权也。

    窃观世俗之论,则有异于此。不求于已而专责于人,不用其长而专攻其短。适时则谓之违礼,从权则谓之坏法,刚毅则谓之不逊,倜傥则谓之不俭。轻财则肩之不俭,为生则谓之不廉。见其一不问其二,观诸外不察诸内。以帷幄之淡而校之老生之议,以戎马之任而同之俗吏之选。是犹责越客以骑射,望胡人以乘舟,虽其贤才,何益于事哉???故知善不必皆可,恶不必皆否。置之有地,使之有时,一不可废也。小才之于大用,是匹雏不能以举千钧也。大才之于小用,是尧,舜不能以牧羊也。 人有其才,才有其用,取其所长,用当其宜,不同的人,有不同的用法,使之各得其宜,才能发挥其作用。李觏见于当时不求于己而专责于人,不用其长而专攻其短的"世俗之论",提出要全面衡量、对待、取用人才,任用将领。他指出,由于当时有些人不能止确、全面对待人才,"见其一不问其二,观诸外不察诸内",因而使一些真正有用的人才被废之不用,使军中人才匮乏。李觏在提① 《强兵策第九》,《李觏集》卷十七,第164-165 页。

    出鉴别"妻子之将","十人之将","百人之将","千人之将","万人之将","十万人之将","百万人之将"的标准后,告诫"明主诚能不牵于世俗之论,而尽乎才用之宜,则不视而形,不听而声,不降席而横行乎四夷矣。"②得用人才,任以为将,天下无敌。

    李觏认为,一个贤良之将,除了有所长。任所宜、能打仗外,还要爱士卒、推恩信。共甘苫,这样才能将、卒同心,相互协力,共同杀敌,攻取战胜。他以吴起。李广为例,说明将领爱兵如子,与士兵朝夕相处,彼此相亲,对于战争胜利的重要作用,告诉明君贤主对此"所宜察"之,不可忽略。"吴起吮疽,而战不旋踵;李广与士卒共饮食,而爱乐为用。亲非父母也,伦非兄弟也,然而所以抚循尽得其欢心者,非一朝一夕之事也。故临敌易将,兵家所忌。彼其推恩信,分甘苦,旷日持久,上下亲矣,犹不能以有功,一同而易之,则虽贤矣,虽仁矣,上恩不可一言而洽也,下情不可一顾而通也,卒然用之,则安能有以为哉?"①李觏在这里提出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即将要爱兵,彼此相知,只有经过长期的朝夕相处,同甘共苦,才能彼此同心,共同对敌。这就是将爱兵,兵知将的重要性所在,由此出发,李觏进一步说明"临敌易将,兵家所忌"的道理。如果面对敌人的进攻,而仓促换将,频繁易帅,就如同"马之驰矣,而断其蹄,虽代以骥足,弗能行也。子之孩矣,而逐其乳,虽继以毛嫱。弗能育也。"②古代燕国以骑劫代替乐毅,于是便有即墨之败,七十多个城堡都输给齐国。赵国以马服子代替廉颇,结果有长平之败,使四十万大军都坑于秦国,对于这些历史上血的教训,明君贤主都应当仔细研究,悉心明察。易不易将帅的标准,不能单纯看一次战争是否打胜仗或者打败仗,而要长期观察看其贤与不贤,个以一次胜败论英雄、定易就。所以说:窃观今之易将,诚以败衂不称故也。夫任人当审其贤不贤,未可责其胜不胜也,不贤而胜,非国之福也,适所以召敌也。贤而不胜,非国之患也,适所以儆之也。使彼胜而矫,我败而怒,以无功之将,用无功之士,竭智尽力,以求洒耻,则不知山之有高,石之有坚,水之有溺,人之有焚,死之可畏,生之可怀矣。孰能当其锋哉?①诚能注意贤才,期之远大,一胜勿遽赏,贼平之后,财茅土存焉。一败勿遽罚,事终不济,则鈇钺存焉。困兽犹斗,况大将乎?是则耻不足洒,而贼不足平也,李觏不仅具体说明了临敌易将之害,而且论述了任贤之利,并引申出要深谋远虑,从长计议,以及不可遽赏、遽罚的道理。这些见解都是他观察宋朝轻于"易将",不观贤否,只据一时一役之胜负,而遽赏罚的积弊而发出的卓识智见。

    李觏在反对遽赏、遽罚的同时,针对"一败勿罚,过可略也。一胜勿赏,何以使人?"的说法,对于将士的奖惩,提出了自己的主张。

    李觏认为,对于将士的赏罚,要十分慎重,不要凭一时之胜而速赏,也不能因一仗之败而速罚。因为赏爵授禄能够使人富贵,而"富贵者,是人之② 《强兵策第九》,《李觏集》卷十七,第165 页。

    ① 《强兵策第七》.《李觏集》卷十七,第161-162 页。

    ② 《强兵策第七》,《李觏集》卷十七,第162 页。

    ① 《强兵策第七》,《李觏集》卷十七,第162 页。

    ② 《强兵策第七》,《李觏集》卷十七,第163 页。

    所欲也",如果"赏之太速而浮于功",这便是"徒如赏之可以使人,而不知赏极则弗能使之矣。"再说"爵等有数,而敌人无数;赐物有尽,而贼众无尽。"若是凭一战一功速赏,便可造成国家未定,尺地未收,而爵位到顶,财物殚尽。受赏者个人却是身家富贵,子女玉帛,亲友受恩。这除了使其"体习宴安,志在骄佚,胜则无以加,败则失其旧"之外,对于国家毫无益处,而且是产生"国家之弊"的主要根源之一。因此,切不可以"速赏使人"。

    反之,如果因一仗之败而速罚,亦不是"使人之术"。这同样对国家、军队没有什么好处,即使打了败仗,也不要马上撤职、冶罪,要给将士立功赎罪的机会,因为打了败仗的将士,会吸取教训,鼓起勇气,冲锋陷阵,转败为胜的,所以胜而勿速赏,败而勿速罚,"是所以使人之术也"。明君贤主"诚日慎于赏爵,则师可使武,臣可使力,而四方无嗅也。"①李觏的这个思想是有一定道理的。

    李觏的军事思想,从其关于战略、策略、富国、强兵、治军、建军、择将、精兵等一系列论述中,不仅具有时代性,而且有其针对性,亦不乏合理性,在今天仍有其可鉴借之处① 以上引文均见《强兵策第八》,《李觏集》卷十七,第163-164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