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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理财富国之制

》,《李觏集》卷十六,第138 页。

    ① 《富国策第四》.《李觏集》卷十六,第138 页。

    ② 《富国策第四》,《李觏集》卷十六,第138 页。

    ③ 《富国策第四》,《李觏集》卷十六,第138-139 页。

    此又不在四民之列者也。"①巫医卜相之类闲散之人,装神弄鬼,以虚妄怪诞之言,欺世惑众,骗取钱财,对这些人,必须坚决"驱之"、"禁之"、"抑之"。

    四是倡优百戏之类。李觏说:"古者,天子、诸侯、大夫、士用乐,庶人无用乐之文。况新乐之发,子夏所不语,匹夫荧惑诸侯,孔子诛之。今也里巷之中,鼓吹无节,歌舞相乐,倡优扰杂,角抵之戏,木棋革鞠,养玩鸟兽,其徒亡数,群行类聚,往来自恣,仰给于人。此又不在四民之列者也。"②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不事生产,仰给于人,对这些人,必须坚决"驱之"、"禁之"、"抑之"。

    李觏指出,一夫不耕而受饥,一女不织而受寒,当今国家中却充满着不计其数的不耕不织的游情之人,这怎能不使天下人受饥受寒呢?李觏以古今对比说明必须禁止游情活动的道理。只有禁止这些"不在四民之列"的游情之人的活动,使他们归之于本业,才能使民不饥寒而国不匮乏。

    李觏还指出,这些"不在四民之列"的游情之人,不仅是游手好闲、不劳而食的"冗食者",而且是诳惑世俗,欺骗群众,霸占田宅,弄权为好,狗偷鼠窃,装神弄鬼,猎取财物,玩养鸟兽,走街串巷的社会危害者,是社会秩序不安定的一个主要原因,因此对他们必须统统加以驱之,使之归心复业于农。

    李觏在揭露"冗食者"、"游情者"的丑行、恶习的同时, 还提出了"驱之"、"抑之"的具体措施。"驱工商者"的办法,"则莫若复朴素而禁巧伪"。这样可以民风朴实,物价低,利润少,以使民归于农。"驱释、老之徒"的办法,"则莫若止度人而禁修寺观",这样可以使已度之人"不安其居而或罢归",使未度之人"无所待而皆罢归",即有些"不归者",几十年后,也会人老物尽,寺院荒废,这样释、考之徒可以"驱"了。禁止冗官、冗吏的办法,"则莫若申明宪令,慎择守宰。法严而吏察,则无所措手。无所措手,则不得不罢归矣。"这样做了,官府之冗官、好吏可以"驱"了。

    禁上巫医方术的办法,"则莫若立医学以教生徒,制其员数,责以精深,治人不愈,书以为罪,其余妖妄托言祸福,一切禁绝,重以遘募,论之如法。为之既艰,则不得不罢归矣。"如此,就可以使巫医方术之滥可"驱"。禁止声伎百戏的办法,"则莫若令民家毋得用乐,衣冠之会勿纳徘戏,申命关防,呵其过往,用之既少,则不得不罢归矣。"这样做了,就可以使声伎百戏之贱可"驱"。如果对上述这种种游情之民,采取相应的措施,"驱之有术,复之有业,然而不力于农者,未之信也。"①经过"禁"和"驱",使他们"一心于农",这样可以增加农业生产劳动力,发展农业生产,做到"人无不耕","地无不稼","人力可尽","地利可尽"。

    李觏还指出,由于这些游情之人"志在逸","不在劳",如果不限制、抑制他们的情行逸志,"节其所为",而任其发展,"极其所为",就势必造成"逸者极其逸","劳者极其劳"。这样发展下去,不需要几年,就会使游情增加,冗食得进,劳者减少,田园荒芜,国库空虚。因此,李觏主张采取严厉措施,节制游情之人的逸志,使其"不得逸",同时要节制农民的① 《富国策第四》,《李觏集》卷十六,第139 页。

    ② 《富国策第四》,《李觏集》卷十六,第139 页。

    ① 以上引文均见《富国策第四》,《李觏集》卷十六,第139-140 页。

    劳动强度,使其"不甚劳"。做到人人都劳动,人人都不劳累过度,这样就可以使国家安定,人民康泰。

    (六)置平准,定物价。

    李觏依据《周礼·泉府》之制的规定,即"泉府掌以市之征布。敛市之不售,货之滞于民用者,以其贾买之,物揭而书之,以待不时而买者,买者各从其抵,都鄙从其主,国人郊人从其有司,然后予之,凡赊者,祭把无过旬日,丧纪无过三月。凡民之贷者,与其有司辨而授之,以国服为之息。"他分析了"商贾操市并之权,断民物之命","乘人之急"而"买贱卖贵"的情况后,参照汉代桑弘羊的"平准均输"法,提出了置平准,定物价的主张。按《泉府》之制规定物价,使商贾不得操纵市井之权,囤积居奇,垄断市场,抬高物价,敲剥农民。就是说要禁止"蓄贾专行",以此来"纤贫篓而钳兼并"。李觏说:地所有而官不用,则物必贱;地所无而反求之, 则价必贵。况天时所不生,则虽有如无矣。买贱卖贵,乘人之急,必劫倍蓰之利者,大贾蓄家之幸也。为民父母,奈何不计本末,罔农夫以附商贾?令下之日,吏旁为奸,公不获皮毛而私啄其髓矣。坏民家,败民产,此其甚也。李觏针对官商勾结,剥削农民,敲骨吸髓的事实,极力主张效仿桑弘羊的做法,要"置平准于京师",防止富商大贾乘人之急,哄抬物价,以保护广大农民不受其害,毁掉家产。他说:汉桑都尉领大农,以诸官各自市相争,物以故腾跃,而天下赋输。??令远方各以其物如异时商贾所转贩者为赋,置平准于京师,都受天下委输。大农诸宫,尽笼天下之货物。如此,官商大贾亡所牟大利,则反本,而万物不得腾跃。故抑天下之物,名曰:"平准"。李觏的这个理财措施,限制了富商大贾乘农民之急,制造混乱,攫取暴利,客观上保护了广大劳动者的经济利益,这在当时是很有现实意义的,不能不说这是一种革新的积极措施。

    (七)务多蓄积,有备无患。

    李觏认识到,水旱等自然灾害的发生,是由自然规律决定的,人力是无法阻止的,即使是圣王也不可能避免。但是,作为国君管理天下万民之事,却不能不估计到自然灾害的发生,要有计划、有预算,准备自然灾害发生后的救灾支出。因此,要"务多蓄积,以为之备",做到有备无患。李觏主张国家要有计划地积累财富,储备物资,防止自然灾害发生后所带来的困难、忧患。他说:水旱之忧,圣王所不免。尧,汤之事,贤愚尝共闻也。故君人者,务多蓄积,以为之备。《王制》曰:"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虽有凶旱水溢,民无菜色。"《周礼》:"遗人掌邦之委积,以待施惠。乡里之委积,以恤民之艰阨;门关之委积,以养老孤;郊里之委积,以待宾客;野鄙之委积,以待覉旅;县都之委积,以待凶荒。"此皆计国用之余,随便蓄积,以须乏困。故时可灾,物可夭,苗可槁,地可赤,而人不可饥也。??愚窃迹古制之宜于时者,莫若义仓之为愈也。盖丰年损其有余,俭年救其不足。事至纤悉,功垂无穷。国君及群臣,要计划国家的收入、支出,做到财物有数,计算人口,进行消费。同时要教育人民注意① 《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九》,《李觏集》卷七,第83 页。

    ① 《周礼致太平论·国用第九》.《李觏集》卷七,第83 页。

    ① 《富国策第七》,《李觏集》卷十六,第143-144 页。

    节俭,合理消费,在丰年时不要"食之亡节,用之亡度,或委于粪土,或腐于甑甗,或以饫狗马,或以肥鸡骛。"否则,遇到凶年,就会"家不素蓄,人不豫备,室如馨矣,突不黔矣。草木之根实,不足以饱矣。于是强者为盗贼,弱者转而死沟壑,父母妻子不能相保。"②注意节俭,似丰补欠,以有余补不足。这样可以使民免于饥荒,彼此相保,同时使国家太平,不发生祸乱,人民安居乐业,这可以说是"功垂无穷"了。

    (八)实行平之籴法,保护农民利益。

    李觏在《富国策第六》篇中,通过对谷物与货币交换的具体分析,看到了谷贱伤农,谷贵亦伤农的不合理现象。他指出,不管是卖出,还是买进,农民总是吃亏,富商大贾总是可以非法取利。李觏在对这种不合理的现象进行细致剖析之后,进一步阐明了他的理财主张和国君理财的必要性。他说:古人有言日,"谷甚贱则伤农,贵则伤未。"谓农常果而未常来也,此一切之论也。愚以为贱则伤农,贵亦伤农。贱则利未,贵亦利未。盖农不常祟, 有时而来也;未不常来,有时而粜也。以一岁之中论之,大批敛时多贱,而种时多贵矣。夫农劳于作, 剧于病也,爱其谷,甚于生也。不得已而粜者,则有由焉。小则具服器,大则营昏丧。公有赋役之令, 私有称贷之责。故一谷始熟,腰镰未解而日输于市焉。粜者既多,其价不得不贱。贱则贾人乘势而罔之,轻其市而大其量,不然则不售矣。故日:敛时多贱,贱则伤农而利未也。农人仓廪既不盈,窦窖既不实,多或数月,少或旬时,而用度竭矣。土将生而或无种也,未将执而或无食也,于是乎日取于市焉。来者既多,其价不得不贵。贵则贾人乘势而闭之,重其市而小其量,不然则不予矣。故日:种时多贵,贵亦伤农而利未也"李觏对谷物贵与贱的情况作了具体分析后,一反历史上关于谷贱伤农,谷贵伤未的说法,论述了谷贱伤农,谷贵亦伤农的道理。就是说,秋收后,农民急需钱以解决种种困难,故到市场上去卖粮,商贾趁机压低粮价,农民不得不卖,这就是谷贱伤农。春种之时,农民需要种子和食粮,为了得到急需之粮,不得不买,而商贾却趁势抬高粮价,农民只好以高价买粮,这是谷贵伤农。这一贱一贵,都是伤农而利末。

    李觏的认识是深刻的,分析是有道理的,揭露是中肯的。为了解决谷贱伤农利未,谷贵亦伤农利未的不合理现象,打击富商大贾的不法行为,制止他们操纵市场,乘人之急而敲剥农民的罪恶行径,李觏主张君主要理财利民。只有这样才能聚居百姓、国富民强。所以说:"《易·系辞》曰:'何以聚人?口财。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财者,君之所理也。君不理,则蓄贾专行而制民命矣。上之泽于是不下流而人无聊矣。"①君主理财的主要方法是实行"平桑之法"。实行了平籴之法,可以使农民免受商贾之害。免得农民劳而受其害,商买逸而受其利。这样既利国又便民,故要认真行之。李靓说:盖平夹之法行,则农人秋粜不甚贱,春籴不甚贵,大贾蓄家不得豪夺之矣。而官之出息常什一二,民既不困,国且有利,兹古圣贤之用心也。然其所未至,则有三焉:数少也,道远也,吏奸也。??今若广置本泉,增其籴数,则蓄贾无所专利矣;仓储之建,② 《宫国策第七》,《李觏集》卷十六,第144 页。

    ① 《富国策第六》,《孪觏集》卷十六,第142 页。

    ① 《富国策第六》,《李觏集》卷十六,第142 页。

    各于其县,则远民可以得食矣;申命州部,必使廉能,则好吏无以侵刻矣。如此,利国便人,事可经久,是谓通轻重之权,不可不察,②在李觏看来,实行了平籴之法,由国家掌握粮食、控制粮价,能使广大农民不至因为秋收祟贱,春天来贵而受剥削。吃大亏;富商大贾不能因为囤积居奇、垄断市场而巧取豪夺农民的财产,可以制止"蓄贾专行而制民命",即做到谷贱、谷贵都不伤农、不利未。故为君主理财的最好办法。

    李觏进一步指出,历史上管仲以平来之法行于齐国,而使齐桓公称霸;李悝以此法行于魏国,而使魏国富强;耿寿昌以此法行于汉,而使汉朝国不失实,人获其利。他们的风流德业至今还为人们称颂,以此告诫人君要实行平籴之法,以蓄财利国、便民。

    在李觏的理财思想中,还有一个重要内容,就是他认识到货币多少与物价、流通的关系。在货币流通的时代,可以以货币购买货物,不像古代以物易物。如果国家不掌握货币数量和货物的市场投放量,使大量金钱流散民间,一些奸人则会淆杂他巧,以恶钱充容于市,而恶钱又不可为国用,故其钱益少,货物益贵,民受其害。李觏说:大抵钱多则轻,轻则物重;钱少则重,重则物轻。物重则用或阙,物轻则货或滞,一重一轻,利病存乎民矣。至以国计论之,莫若多之为贵,何者?用有常数,不可裁减故也。??夫泉流布散,通于上下,不足于国,则余于民,必然之势也。??是有奸人销之也。

    古之人曰:钱者,亡用器也,而可以易富贵。富贵者,人主操柄也,果慎斯术,则操柄无失而群下服从,有国之急务也。钱多物少,则轻钱重物而物贵,钱少物多,则物贱。国君理财,要控制货币的数量和商品的价格,不使货币减少而商品价格上涨,这样做对国家有利,对人民有益。这也是国君治国安民的权柄,操住这个权柄,不使奸人损害万民利益,这是为国之急务。李觏关于货币、商品的市场投放量多少与物价关系、国家控制货币、物价的思想,虽然我们不能说李觏认识到价值规律的作用,更不能说他发现这个规律。但是,十一世纪的思想家李觏,能对市场、物价、商品与理财等,发表这些有见识的议论,确实是非常有价值的智者的见。

    ① 《富国策第六》.《李觏集》卷十六,第145、14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