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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史记》完稿与修订

    1.太始四年,《史记》基本完稿。

    《史记》完稿,《太史公自序》云:"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司马迁计点篇目字数寓有深意。他在《报任安书》说:"仆诚已著此书,藏之名山,传之其人通邑大部,则仆偿前辱之责,虽万被戮,岂有悔哉!"计点篇目字数,表明自己十分美满地在有生之年完成了雪耻的心愿,发愤之作大功告成,这是多么惬意的事啊!此其一。司马迁在《孔子世家》中说孔子著《春秋》,"笔则笔,削则削,子夏之徒不能赞一辞。弟子受《春秋》,孔子曰:'后世知丘者以《春秋》,而罪丘者亦以《春秋》'。"《史记》效《春秋》,是非裁夺一出于司马迁之手,"俟后世圣人君子"评说,增一字与减一字都是不可以的,表现了司马迁的自信与超越,追步圣人毫不逊色!此其二。此外,司马迁留下的这一篇目及字数统计,可为今天研究《史记》断限与"十篇缺"的重要标尺,这或许是司马迁先知先党的预设,也或许是他非始料所及之事。司马迁死后,两汉儒者竟相续补,或遭当路者删削,这篇目字数的统计成了《史记》一书无形的护法神。《太史公自序》作于何年,无法考知。但司马迁却在《报任安书》中透出《史记》基本完稿的消息,考知《报书》的写作时间,就大体可知司马迁的写作进程。《报书》云:仆窃不逊,近自托于无能之辞,网罗天下放失旧闻,考之行事,稽其成败兴坏之理,[上计轩辕,下至于兹,为十表,本纪十二,书八章,世家三十,列传七十],凡百三十篇,亦欲以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括号内"上计轩辕"等七句据五臣注《文选》本补入。计,借为记。这几句总括《史记》五体篇数与《自序》相符,所以它透露了《史记》已基本完成,但还没有最后定槁。试与《自序》的总括文字作一对照,就可看出问题。

    《自序》曰:网罗天下放失旧闻,??上记轩辕,下至于兹,著十二本纪,??作十表,??作八书,??作三十世家,??作七十列传,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

    对照两段文字有三点不同:第一,《史记》五体的编次顺序不同。《报书》序列为:表、本纪、书、世家、列传;《自序》排列为:本纪、表、书、世家、列传,与今本《史记》吻合。第二,《报书》未定书名;《自序》定名为《太史公书》。第三,《报书》无字数统计,《自序》总计全书为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三点不同,说明《报书》作于《史记》即将完稿之时,而早于《太史公自序》。司马迁作《报任安书》之后,仍在继续修订。

    《报任安书》的内容,本书第五章已作了剖析,它是司马迁痛定思痛的回溯,正因为《史记》已大体完成,他才写了这封回信,向知心朋友一倾忍辱著书的郁闷,并表达他的抗争精神。所以,考证《报书》的写作时间成了一个重大的学术问题,它对于了解司马迁的写作进程及推知卒年都具有重要意义,因而成为长期以来争论的问题。主要有两说。

    清赵翼在《二十二史札记》中认为写于汉武帝征和二年(前91)。征和二年巫蛊事发,太子刘据起兵讨权臣江充。当时任安任北军使者护军,太子授节给他,命令出兵助战。任安受节却闭门不出,首鼠两端。事平,任安被钱官小吏揭发,处以腰斩。赵翼根据"今少卿抱不测之罪"等语,认为任安在巫蛊案中下狱,于狱中写信给司马迁,要他"推贤进士",援救自己。清包世臣认为"推贤进士"四字是任安征和二年蒙罪后求援的隐语①。今世时贤又多解"会东从上来",为征和二年司马迁扈从武帝由甘泉回长安。据此,任安致函司马迁和司马迁回信任安,均在征和二年。

    王国维《太史公行年考》则根据《报书》中"书辞宜答,会东从上来,??涉旬月,迫季冬,仆又薄从上上雍"这几句话推定《报书》作于太始四年。因为《武帝纪》载,武帝出巡,在一年中既东巡,而后又西上雍,只有太始四年。又据《任安传》载汉武帝语"安有当死之罪甚众,吾常活之"云云,任安于太始四年另犯有"不测之罪",而非巫蛊案。依照王说,我们可以推知,任安在太始四年所犯"不测之罪",终因司马迁营救而获免。正由于司马迁营救了任安,所以才在《报书》中诉说衷肠,让任安做两手准备,或自裁,或侥幸,但对喜怒无常的汉武帝不要抱幻想。按王国维说,两人通信在太始四年,早于征和二年两年。

    按核事实,王说比赵说为优。首先"会东从上来",方位词"东"的用法,叙事者若系离去才能解为"往东"①;若系归来,只能解释为"自东"。《史记·秦始皇本纪》:"谒者使东方来,以反者闻二世",可为此作注脚。司马迁接任安信,"会东从上来",即正赶上从巡武帝自东边回长安来。太始三年武帝东巡海上;太始四年,武帝东封泰山,五月还京师。任安致函司马迁必在这两年,在太始四年可能性最大。因封禅泰山是国家大事,巡幸海上是求仙。"推贤进士"属国家大事。元封元年封禅泰山,此后五年一修封成为定制。太始四年修封泰山是例行典礼,任安选此时机劝勉司马迁"推贤进士"顺理成章。包世臣认为"推贤进士"是任安求援的隐语,此说甚辨,但与情理事实不符。试想任安犯了死罪向知心朋友司马迁求援,却转弯抹角用隐语;而司马迁却迟迟不回信,直到临刑前才回信,不但不谈救援之事,倒诉说起自己的衷肠,还在"推贤进士"隐语上大做文章,这种滑稽喜戏,绝非任安、司马迁两人之所为,又,武帝诛杀任安,应在征和三年春夏之交。巫蛊案武帝视太子为叛逆而大封功臣,直到田千秋上书讼太子冤,武帝思子改变了对任安的态度,才得以被小人乘间。任安、刘屈等人均被诛杀,这是征和三年的事。当然,由于史事久远,具体时间缺载,合理推论也难免有差错。也有这样的可能,任安致函司马迁在太始四年,司马迁回信在征和二年,因"阙然不报",两信间隔可以是几个月,也可以是一两年。那就存疑待考吧。本书依从王说。

    2.司马迁对《史记》的修订。

    司马迁在《报任安书》中说,天汉三年他受祸之时"草创未就",即《史记》一书尚未完成。《报书》又说:"鄙没世而文采不表于后也",则是对已成之篇的修订润饰。这两项工作当是交叉进行,太始四年以后则主要是最后的编定工作。由于史料无征,我们难以查考《史记》篇目的写作编年,但从篇中所透露的生平印记,特别是李陵案的余响,可以大体推测出司马迁作史阶段及修订内容,并从中领略他的发愤精神和诗人气质。先说修订内容,主要有四个方面。

    (1)调整篇目与编定次序。《史记》规划,元狩元年起司马谈已发端述① 《后汉书》卷六十七《党锢列传序》。

    ① 《艺舟双揖·复石赣州书》。

    作,元封三年司马迁相继撰述,至太初元年开始定稿,大约《史记》规模已粗具。天汉三年,司马迁受祸,思想立场从温和刺讥转到激烈抗争,对全书篇目以及已完成的篇目内容必有相当大的调整,用以寄发感慨,留下李陵案的余响。象酷吏、游侠等篇,感情愤激,必是写于受祸之后。试作简要分析。《酷吏列传》,集中写武帝一朝的酷吏,他们一个比一个苛暴,而"上以为能",讥刺刻骨。司马迁恨透酷吏,写他们的下场一个个不得好死,杀头,弃市,族灭!而直接迫害司马迁的杜周,专以人主意指为狱,既苛酷又贪婪。杜周初为廷史,只有一匹鞍辔不全的马,等到他做御史大夫时,子孙尊官,家资累巨万。杜周善终,死于太始三年,司马迁独不书卒,留给读者去悬想,言外他不配有善终的下场。《游侠列传》为干犯朝廷纲纪的侠义之士立传,开篇议论立传理由:"今游侠,其行虽不轨于正义,然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既已存亡死生矣,而不矜其能,羞伐其德,盖亦有足多者焉。"寄寓了对理想友谊的向往。司马迁一则曰:"缓急,人之所时有也。"再则曰:"要以功见言信,侠客之义又易可少哉!"司马迁之横遭极刑,"交游莫救",在此发出对真挚友谊的呼唤与渴求,不是跃然纸上吗!《伯夷列传》对惩恶佑善的天道提出质疑,其中更多有愤世之言,如"时然后言,行不由径,非公正不发愤,而遇灾者,不可胜数也",是极为显明的李陵案余响。这些篇目不仅写成于受祸之后,更有可能是受祸后调整篇目新增加的内容。《管晏列传》亦以议论为主,不载传主事功而载轶事。这样选材,便于抒发议论。本篇论友道,论不羞小节,论荐士,慷慨激昂,可以说是司马迁写的一篇知己论,亦当是李陵案之余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