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人物传记 > 司马迁评传 > 第六章 体大思精的历史的著作 一、博大的五体结构

第六章 体大思精的历史的著作 一、博大的五体结构

    《史记》由五体构成。1.《本纪》十二篇。2.《表》十篇。3. 《书》八篇。4.《世家》三十篇。5.《列传》七十篇。凡一百三十篇。

    前人探讨《史记》五体,重在溯源,而疏于从笔法义例上研究司马迁的创造,应予纠正。溯源者认为,五体古已有之,司马迁只不过把它汇总在一起以构成一书而已。刘勰《文心雕龙·史传篇》、邵晋涵《南江文钞·史记提要》、章学诚《文史通义》卷六《和州志列传总论》等认为《史记》五体,取式《吕览》;洪饴孙《钩稽辑订》、秦嘉漠《世本辑补》则认为《史记》五体,取法《世本》。近人罗根泽、程金造考源五体②,认为司马迁所见石室金匮之书,有本纪、世家、年表、列传之体,为司马迁所依仿。诸家考源,有资于理解司马迁如何博采众籍,熔铸化一的创造精神,但过于指实,则与实际大相径庭。例如论者引《史记·大宛列传赞》提到的《禹本纪》作为古有《本纪》一体之证。其实司马迁所言《禹本纪》与《山海经》相提并论,指出是言志怪之书,仅有《本纪》之名而已,与载述帝王事迹的《本纪》风马牛不相及。又《史记》中《管蔡》、《陈杞》各世家所称"世家言"三字,乃司马迁自称其书,古代并无世家一体。先秦典籍中有"世卿""世禄""世臣""世家"之称,均指卿大夫之爵职秩禄世代相传,《史记》的"世家"之体,其名称由此演化而来。范文澜《正史考略》史记条说:"八书之名,本于《尚书》。"其言可采。但又说:"八书之作,则取《尚书》之《尧典》《禹贡》。"这就太板而显得推论的太远了。

    《史记》五体均为司马迁所创造。《大史公自序》反复申说《史记》效《春秋》而作,可见《春秋》之经、传形式对《史记》体例的创造影响是很大的。刘知几说:"夫纪传之兴,肇于《史》《汉》,盖纪者,编年也;传者,列事也。编年者,历帝王之岁月,补《春秋》之经;列事者,录人臣之行状,犹《春秋》之传。《春秋》则传以解经,《史》《汉》则传以释纪。寻兹草创,始自子长①。"此言极是。《三代世表序》云:"余读《谍记》",《十二诸侯年表序》云:"余读《春秋历谱碟》",这是司马迁创造年表所借鉴的蓝本。《吕氏春秋》一书分为《十二纪》、《八览》、《六论》,用以统一百家思想,包容丰富的内容,这一形式也给予司马迁以很大启示。但是《吕氏春秋》的各体都是短篇的论文,只是名称不同,井无本质的区别,是不能与各具笔法义例的《史记》五体相提并论的。

    以上说明,司马迁的创造不宗一书,不祖一体,而是参酌各种典籍体例的长短,匠心独具汇入一编,创出新体例。《史记》五体,各具笔法义例,分开来看,各体自成一个独立的系统,首尾完俱贯通历史发展的线索,各有不同的侧面和重心。五体合起来看,又是组织严密互相交融的一部著作。自成一家之言。正因为它体例完备,才能容纳丰富的历史素材,在有限的篇幅之内使政治、经济、文化、学术、民族、社会以及自然的星象、历法、地理等无所不备。所以晋人张辅说,司马迁作史,"辞约而事举,叙三千年事,唯五② ③《报任安书》。

    ① 罗文《从史记本书考史记本原》,载《北平图书馆月刊》第4 卷第2 期。程文《史记体例溯源》,载《燕京学报》第37 期。

    十万言"①。清赵翼称它为"全史",并说:"自此例一定,历代作史者遂不能出其范围。"②1.五体题名义例。

    (一)本纪。

    《五帝本纪·正义》引裴松之《史目》云:"天子称本纪,诸侯曰世家。"张守节发挥说:"本者,系其本系,故曰本;纪者,理也,统理众事,系之年月,名之曰纪。"刘知几曰:"盖纪者,纲纪庶品,网罗万物,论篇目之大者,其莫过于此乎!"又云:"盖纪之为体者,犹《春秋》之经系日月以成岁时,书君上以显国统。"③据此,"本纪"之义有五:(1)"本纪"为法则、纲纪之意,它"纲纪庶品",故为最尊贵之名称;(2)"本纪"为记载天子国君之言事所专用;(3)"本纪"是"网罗万事"的,即国家大事无所不载,与一般人物传记有别;(4)"本纪"编年,记正朔,象征天命攸归。从编纂学角度立论,编年记事是我国史法的优秀传统,使叙列的历史事件,兴衰发展的线索分明,它创自《春秋》;(5)"本纪"效《春秋》十二公,故为十二篇。《太史公自序》云:"著十二本纪。"

    (二)十表。

    司马贞曰:"《礼》有《表记》,而郑玄云'表,明也,。

    谓事微而不著,须表明也,故言表也。①"赵翼说:"《史记》作十表,仿于周之谱碟,与纪传相为出入,凡列侯、将、相、三公、九卿功名表著者,既为立传,此外大臣无功无过者,传之不胜传,而又不容尽没,则予表载之,作史体裁,莫大于是②。"准此,则"表"之义:(1)表隐微之事,使之鲜明;(2)扩大纪、传的记事范围;(3)表与纪、传互为经纬,是联系纪、传的桥梁。

    但这仅仅是从组织材料上立论,远远没有揭示出"十表"的真正价值。

    司马迁作十表,用以反映历史发展的线索和阶段性,建立了古代的年代学理论,最有章法义例。详后"五体序目义例"一节,兹从略。

    (三)八书。

    司马贞曰:"书者,五经六籍总名也。此之《八书》,记国家大体。"③赵翼曰:"八书乃迁所创,以纪朝章国典。"①用今语言之,八书是分门别类的文化制度史,《尚书》是各种体裁的公文档案汇编,司马贞以"五经六籍总名,,释之最确,司马迁把分门别类记载典章制度和文化发展的《八书》用"书"名之也是十分恰当的。班固作《汉书》,扩大"八书"内容为"十志",因其大题命名为"汉书",故改"书"名"志"。

    (四)世家。

    司马贞曰:"系家者,记诸侯本系也,其言下及子孙常有国。故盂子曰:'陈仲子,齐之系家。'又董仲舒曰:'王者封诸侯,非官① 《史通》卷二《列传》。

    ② 《晋书》卷六十《张辅传》。

    ③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① 《史通》卷二《本纪》。

    ② 《史记》卷十三《三代世表·索隐》。

    ③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① 《史记》卷二十三《礼书·索隐》。

    之也,得以代为家也。'"②刘知几曰:"案世家之为义也,岂不以开国承家,世代相续。"又曰:"司马迁之记诸国也,其编次之体与本纪不殊,盖欲抑彼诸侯,异乎天子,故假以他称,名为世家。"③即定名世家之义有三:(1)记诸侯列国史;(2)载传代家世;(3)《世家》与《本纪》同体,均编年纪事,因有别于天子等第而别名世家。

    (五)列传。

    司马贞曰:"列传者,谓叙列人臣事迹,令可传于后世,故曰列传。"④张守节曰:"其人行迹可序列,故云列传。"②赵翼曰:"古书凡记事立论及解经者,皆谓之传,非专记一人之事迹也,其专记一人为一传者,则自迁始。"①章学诚曰:"史迁创列传之体。列之为言,排列诸人为首尾,所以标异编年之传也。"③司马贞、张守节释"列"字为叙列,章氏解为排列。列字两义皆有。《伯夷列传》云:"孔子序列古之仁圣贤人,如吴太伯、伯夷之伦详矣。"《陈妃世家》:"小不足齿列。"《苏秦列传》:"列其行事。"司马迁《报任安书》有"论列是非"、"终不能自列"、"兵法修列"等语。这些例证的"列"字,即序列、论列之义。《史记》中列国、列侯、列封、列星、列宿等用语,即为排列之义。《说文》卷四:"列,分解也。"这是列字的本义。列传,即由"分,"的意义引伸出来,指众多人物之传按一定位次排列起来。日本学者中井积德说:"传不一而足,次第成列,故谓之列传耳。"④综上,"列传"一词是司马迁全新创造的动宾式复合名词⑤。司马迁借记事立论及解经之书命名为"传",用以传人,记功臣贤人之言行以注《本纪》,表示人臣拱卫主上。《太史公自序》云:"扶义傥,不令己失时,立功名于天下,作七十列传。"并按一定顺序排列起来,故称列传。

    总上所述,《本纪》编年,广载军国大事,摘载诏令制浩,以象征历史发展的统绪。《世家》述开国承家的诸侯。《列传》叙人臣事迹,辅罚君上,如众星之拱卫北辰。这种不同的题名及载述笔法,是一种等级序列。所以纪传史是以帝王将相为中心的历史,形象地照映了封建政体的等级秩序,适应了封建统治者的思想体制,这就是纪传史之被封建王朝颁令为正史的内在原因。

    2.五体破例义例。

    所谓破例是与立例相对而言。用上述五体义例来衡量一下二十四史,班固的《汉书》最合标准,而《史记》最不合标准。《史记》篇目有若干破例,以《本纪》和《世家》最明显。

    《本纪》的破例。其一,夏、殷、周三《本纪》包括了三代的先公先王,更有《秦本纪》乃是诸侯人《本纪》。其二,《史记》立《吕太后本纪》,而不立《惠帝纪》,竟把帝王逸出了《本纪》。其三,《史记》立《项羽本②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③ 《史记》卷三十一《吴太伯世家·索隐》。

    ④ 《史通卷二《世家》。

    ① ②《史记》卷六十一《伯夷列传·索隐·正义》。

    ③ 《二十二史札记》卷一。

    ④ 《文史通义·繁称篇》。

    ⑤ 《史记会注考证》卷六十一《伯夷列传》引。

    纪》,却不纪西楚之年,而用"汉之元年""汉之二年"记正朔,且记事章法为传体。实际上司马迁写的是一篇"项羽列传",只不过定名《项羽本纪》而已。

    《世家》的破例。其一,项梁所立楚王熊心,曾统兵遣将,号令一方。

    刘邦入关,项羽北救赵,均为楚王熊心所遣。项羽杀宋义自号上将军犹假号楚王之令,入关后尊楚王为义帝。司马迁既不为之立"本纪",亦不为之立"世家"。其二,汉初诸侯吴王刘,淮南王刘长、刘安,衡山王刘赐,因叛逆降为"列传",而西周诸侯管叔叛逆,宗庙不守,却有《管蔡世家》。其三,汉初功臣萧何、曹参、张良、陈平、周勃等,爵禄不过封侯而立"世家",但其他侯国不立"世家",而且赵王张耳、长沙王吴芮,封为诸侯,又历传数代,亦不立"世家"。其四,三十《世家》中有孔 子、陈涉、外戚三《世家》。孔子为布衣,陈涉称王不终,汉帝后妃无世可传,但均立"世家",其例云何?

    刘知几的《史通》就批评《史记》为例不纯,处处扬班抑马。他在《二体》篇中虽然以《史记》、《左传》为纪传、编年二体之祖,但真正许为二体代表作的却是班固的《汉书》和荀悦的《汉纪》。所以他在《二体》篇的结论中说:"然则班、荀二体,角力争先,欲废其一,固亦难矣。后来作者,不出二途。"刘知几的评论是值得商榷的。立例又破例,正是司马迁品格创新精神的反映。无例,述史无规范,必将流于泛滥。死守成例,不能曲尽丰富多彩的历史内容,势将流于呆板。因此立例而又破例,是客观情势使然。司马迁恰好是最善于把握情势的历史家,故所创五体能容纳大量的历史素材,有无限的蕴藏力。

    《史记》破例为体,计有三种类型。

    (1)序事首尾完整,便于"察其始终"。夏、商、周三《本纪》上溯先公先王,使记一代兴衰之历史首尾完具,有利于总结历史经验,洞察历史的发展轮廓。魏收作《魏书》,首列《序纪》,记载拓跋氏的先世起源,就是仿《史记》而创造的。

    (2)正名实。司马迁认为,秦至献公之后,"常雄诸侯"⑥,"昭襄业帝"①,才有始皇的统一,故特作《秦本纪》。参照《六国年表》,寓意更明。表名为六国,实叙八国,首栏列周,以示尊周天子为共主,次列秦,就是纪实以体现秦国"常雄诸侯"之意。因此周与秦不在六国数中。司马迁立《吕太后本纪》,不立《惠帝本纪》也是纪实。因高后孝惠时,惠帝垂拱,吕后称制,故以惠帝附入吕后纪中。司马迁将楚王熊心附入《项羽本纪》中亦同此例。司马迁不为吴芮立"世家",因其事迹不显,载入年表即足。至于不为张耳立"世家",是有意将张耳陈余合传。

    (3)寓褒贬。司马迁为孔子、陈涉、汉帝后妃以及为汉初萧、曹、张、陈、周等开国功臣立《世家》,是褒显他们的历史功绩。反之,对汉初叛国诸侯,因他们没有起到"辅弼股肱"的作用,降为"列传",以示贬抑。但是周初管叔、蔡叔虽谋叛逆,后因蔡仲悔改,复封为诸侯,故司马迁仍立《管蔡世家》以劝善。由此可见,司马迁的破例为体,是寓有深意的。

    班固仿《史记》作《汉书》,改通史体为断代史体,这是另一种创造,二者⑥ 李少雍:《列传新解》,载《司马迁传记文学论稿》,1987 年重庆出版社出版。① 《史记》卷十五《六国年表序》。

    只可对照,不可并论。《汉书》断代为史,《本纪》载帝工,并取消《世家》,陈胜、项籍理应入传。《史纪》贯通,《本纪》兼叙朝代,所以夏、商、周三代《本纪》上溯先公先王;又,《秦始皇本纪》之前有《秦本纪》,《高祖本纪》之前有《项羽本纪》,完全符合历史发展的序列,章法义例是严谨的。如果形式主义地看问题,就会认为《史记》为例不纯。刘知几以《汉书》为标准抽绎出纪传体的撰述理论,然后反过来用《汉书》的义例范围创始者《史记》的体例,在逻辑上犯了倒果为因的错误,所以是迂阔之论。请看刘知几提出的改造《史记》的意见,其言曰:案姬自后稷至于西伯,赢自伯翳至于庄襄,爵乃诸侯,而名隶《本纪》。若以西伯、庄襄以上别作"周秦世家",持殷纣以对武王,拔秦始以承周赧,使帝王传授,昭然有别,岂不善乎?必以西伯以前,其事筒约,别加一目,不足成篇,则伯翳之至庄襄,其书先成一卷,而不共世家等列,辄与《本纪》同编,此尤可怪也。项羽悟盗而死,未得成君,求之于古,则齐无知、卫州吁之类也,安得讳其名字,呼之日王者乎?《春秋》吴楚僭拟,书如列国,假使羽窃帝名,正可抑同群盗,况其名日西楚,号止霸王者乎?霸王者,即当时诸侯,诸侯而称《本纪》,求名责实,再三乖谬②。又云::陈胜起至群盗,称王六月而死,子孙不嗣,社稷靡闻,无世可传,无家可宅,而以"世家"为称,岂当然乎①?

    刘知几以帝王相接来贯通历史的观点不无可取之处。但刘知凡是以断代史之例来绳墨通史体,故其言迂阔。假如真的按照刘氏意见来改造《史记》,势将割裂三代《本纪》及秦代史事叙述的连贯性。至于《项羽本纪》,司马迁用汉纪年,又用传体叙述,只不过是用"本纪"之名列于《高祖本纪》之前,不仅仅是反映了历史发展的实际,而且构成了楚亡汉兴的强烈对比,增强了文章气势,更加引人深思。张耳被降为列传与陈余合传,亦是此例。司马迁之一升一降,其义则一。司马迁作《陈涉世家》,其因有四:一曰尊汉,二曰反暴政,三曰赞首难,四曰纪实。刘邦反秦是打着楚王陈胜的旗号起事的,得天下后为陈涉置守家三十家砀。陈涉首难,"其所置遣侯王将相竟亡秦"②。司马迁认为,秦朝暴政应当推翻,陈涉发难之功应予表彰,这在《史记》中多处讲到。西汉人并不认为陈涉是叛逆者。刘知几用强化了的后世封建正统观念抨击司马迁不应为项羽立本纪,为陈涉立世家,当然是迂阔的了。相映成趣的是,今世时贤用形而上学的分析方法引出了与刘知几殊途同归的结论,说什么司马迁"为陈涉这样被统治阶级视为'盗贼'的人立世家",是"歌颂人民的反抗斗争",从而否定班固作《陈胜项籍传》,这同样是一种迂阔的议论。假如班固照抄《史记》,在断代的《汉书》中孤标特立《项羽本纪》、《陈涉世家》,岂非咄咄怪事!作为断代的《汉书》,体例是严密的,马班优劣在史识,不在两书体例之得失。比较《史》《汉》体例以辨马班优劣,刘知几正是失足于此,我们应引以为鉴。3.五体篇数及序列义例。《史记》五体是一个有精严义例的体系,篇目次第都饱含司马迁独特的历史哲学思考。《史记》为五体,"五"就是一个神秘的数字。人有双手,它的功能表现了人的无限创造力。一手为五指,双手为十指,十为数之极。原始② 《史记》卷一百三十《太史公自序》。

    ① 《史通》卷二《本纪》。

    ② 《史通》卷二《世家》。

    哲学观念的思维方式,远取诸物,近取诸身。人有五指、五官、五脏、五体等等。"五"的数目概念具有神秘感,推而大之为五行,五行运动而成天道。《史记》全书为一百三十篇,何以《本纪》为十二篇,《表》为十篇,《书》为八篇,《世家》为三十篇,《列传》为七十篇?这些数目,都不是随意确定的,而有一定的义例,它反映《史记》五体结构是一个人工创作的系统工程。《太史公自序》在揭示本纪、表、书、世家、列传各体写作旨意时,也都特别标示出"十二"、"十"、"八"、"三十"、"七十"等数目,就透露了个中消息。司马贞《补史记序》云:《本纪》十二象岁星之周;八《书》有八篇,法天时之八节;十《表》放刚柔十日;三十《世家》比月有三旬;七十《列传》取悬车之暮齿;百三十篇象闰而成岁。张守节《论史例》稍稍作了修正,其说更详:太史公??作《本纪》十二,象岁十二月也。作《表》十,象天之刚柔十日,以记封建三代终始也。作《书》八,象一岁八节,以记天地日月山川礼乐也。作《世家》三十,象一月三十日,三十辐共一毂,以记世禄之家辅弼股肱之臣忠孝得失也。作《列传》七十,象一行七十二日,言七十者举全数也,余二日象闰余也,以记王侯将相英贤略立功名于天下,可序列也,合百三十篇,象一岁十二月及闰余也。而太史公作此五品,废一不可,以统理天地,劝奖箴诫,为后之楷模也。

    范文澜《正史考略》史记条认为,"《本纪》十二之数,实效法《春秋》十二公而作",这也是正确的。因《春秋》十二公,亦象十二月,所以上起隐公以成十二之数,而使得《春秋》记事晚于平王东迁数十年。《史记》篇数与岁时历法相配乃是反映儒家 所宣扬的一种天道观。《论语·尧曰》篇载,"尧曰:咨!尔舜!天之历数在尔躬,允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