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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从政时期(上)

    (一)步入仕途

    孝宗淳熙五年(公元1178 年),叶适二十九岁,是年四月,赐进士及第出身四百十七人,叶适为第二名,授职平江节度推官。平江军属两浙西路,在苏州。节度推官是从八品的幕僚之职,为当时进士甲科授官的起点。叶适赴任不久,即逢母丧,丁忧在家。

    叶母杜氏从乾道八年(公元1172 年)开始得异疾,卧病七年。到淳熙五年春,一天,忽然能下地行走,如平常人一般。亲戚子侄交相庆,而叶适正好中进士归省。大家都以为从此病就好转了。然而,到了六月,病复发,不可救,于闰六月二十三日去世,享年五十三岁。

    叶适居家守制,以读书、研究学问为主,与学者交游也不少。在守制期间,写成《制科进卷》九卷,刊行于世。当时永嘉学者都相继归来:郑伯熊景望由知宁国府秩满归永嘉,陈傅良君举由福州通判被劾罢归,徐元德居厚由绍兴府推官罢去,徐谊丁忧在家,戴溪肖望未得官。叶适有条件与他们叙友情,切磋学问。淳熙七年(公元1180 年)秋七月,陈亮由永康到永嘉,与陈傅良、叶适、郑景望、景元、蔡幼学、徐元德、陈谦、戴溪、徐谊诸子相聚论学,永嘉诸子盛情款待,交游盛欢。陈亮别时,作词《南乡子》一首以致谢:人物满东瓯,别我江心识俊游。

    北尽平芜南似画,中流,谁系龙骡万斛舟?

    去去几时休?

    犹自潮来更上头。

    醉墨淋漓人感旧,离愁,一夜西风似夏不?

    (《陈亮集》卷三十九)"醉墨淋漓"形容永嘉诸友饯别陈亮时饮酒赋诗的情景。

    淳熙八年(公元1181 年),叶适三十二岁,守制已满,改授武昌军节度推宫。武昌军在鄂州(今湖北省鄂州市),属荆湖北路。叶适溯江西上,到鄂州仍任八品的幕僚之职,为"州县卑亢之官"(《与赵丞相书》,《水心文集》卷二十七),公务虽杂,但还有闲暇时间来研究学问。

    这年六月,少师史浩向皇帝荐薛叔似、杨简、陆九渊、陈谦、叶适、袁燮、赵善誉等十六人,孝宗下诏并赴都堂审察。(《宋史·孝宗本纪》)审察的结果,叶适也在"升擢之数"。叶适得知后,一面具公状申省,一面给宰相赵雄写信,力辞升擢之召。理由是:"某幕僚得试吏之勤,待次有为学之暇,可以自守其义,而无负朝廷器使之意,则相公不必责之当至也。"(《与赵丞相书》,《水心文集》卷二十七)这当然是对宰相说的客气话,其实,当时的地方低级官员也并不是那样轻松的。"凡人为官,稍可以纤意快志者,至京朝官始有其仿佛耳。自此以下者,皆劳筋苦骨,摧折精神,为人所役使,去仆隶无几也。"(《苏老泉先生全集》卷十三)叶适这次有机会计擢而不应召,是因为考虑到"可辞而不辞,别人必以为冒"(《与赵丞相书》,《水心文集》卷二十七),为了避免冒进之嫌,宁肯忍受幕僚之劳苦。

    约淳熙十年(公元1183 年),改授浙西提刑司干办公事。浙西提刑置司苏州,干办公事为其幕僚。由于当时叶适颇有名望,因此吴、越等地的知识分子慕名而去问学、探讨时政和学术的人很多,其中常随叶适的有吴人孟猷(字良甫)、孟导(字达甫)兄弟,周南(字南仲),绍兴人宋驹(字厩父),商河人孔元忠(字复君),吴人滕宬(字季度),饶州(今江西上饶市)王大受(字宗可)等。

    淳熙十二年(公元1185 年),叶适被召,"自姑苏入都"(《水心别集》卷十五),授职太学正。这虽是正九品(低于原任幕职品级)的小官,但已改为京官,以后升迁较快,不久就改为大学博士(从八品)。

    叶适这次入都改任京官,是出于宰相王淮的推荐①。在此之前,陈亮致信王淮,竭力保举叶适。其中说:亮向尝言叶适之文学与其为人,此众所共知,丞相亦尝首肯之矣。此人极有思虑,又心事和平,不肯随时翻覆,既有时名,又取甲科。今一任回改官,于格例极易拈掇。丞相若拔擢而用之,必将有为报效者。但秀才要索事分,若使之随例文候于逆旅,恐非其所能。今已余两月,丞相若干半月间那辍一差遣与之,徐议拔摧,亦无不可。薛叔似文学虽不及适,然识虑精密,心事和平,盖亦不减。向因面对,上亦意其可用。丞相盖已将顺上意矣。若并收此人,更与一迁,而适代之,上必不以为难。是丞相一举而得两士,亦足以厌满天下之公论。亮当以五十口保任其终始可信也。(《与王季海丞相》,《陈亮集》卷二十七)这个建议很具体:将薛叔似升迁,而以叶适代之。薛由太学录升至太常博士,叶适为太学正(太学正、录皆为正九品),大概就在此时。这在王淮来说不过是举手之劳。而陈亮在淳熙十一年冤案出狱后,曾致王淮一信(《谢王丞相启》,《陈亮集》卷二十七),表示感谢,彼此皆有好感,王淮也会给陈亮这个面子的。

    叶适在任满改官的过程中,同陈亮、朱熹都有书信往来。陈亮在给朱熹的信中说:"正则学识日以超颖,非复向时建宁相见之正则也。"(《又乙已春书之一》,《陈亮集》卷二十八)而朱熹的看法,则与陈亮不同,他说:正则闻甚长进。比得其书,甚久不甚答得,前日有便,已写下而复遗之,今以附纳,幸为致之。观其议论,亦多与鄙意不同,此事尽当商量,俱卒乍未能得聚,便得相聚亦恐未便信得耳。(《寄陈同甫书》,《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由此可见,此时叶适的观点同朱熹的分歧已很显然。谨记此点,对了解后面叶适为朱熹辩护的意义,会很有帮助。

    这年陈亮在老家起新屋数间,其中有三间柏屋,名"抱膝",请叶适、陈傅良、朱熹等人作诗。叶适作《抱膝吟》二首,陈傅良作一百。叶适之吟如下:昔人但抱膝,将军拥和銮;徒知许国易,未信藏身难;功虽愆岁晚,誉已塞世间。

    今人但抱膝,流俗忌长叹;儒书所不传,群士欲焚删;讥诃致囚箠,一饭不得安。

    ① 《宋史》本传有"参知政事龚茂良荐之,召为大学正,迁博士"的记载,有关叶适的著述多所引用,实误。按龚茂良于淳熙元年任参知政事,淳熙四年六月罢。叶适到淳熙五年才考中进士,是年龚茂良卒于英州贬所。故这次叶适改官,推荐者不可能是龚茂良,而是王淮。第一,淳熙八年史浩荐叶适等16 人时,王淮已是枢密使,奉诏都堂审察,王淮当与其事;第二,是由于陈亮向王淮作了荐举。

    珠玉无先容。松柏有后艰。

    内窥深深息,仰视冥冥翰;勿要两髀消,且令四体胖。

    徘徊重徘徊,夜雪埋前山。

    音骇则难听,问骇则难答;我欲终言之,复恐来噂沓。

    培风鹏未高,弱水海不纳。

    区夫负独志,经丈考离合;手捩二千年,柔条起衰飒。

    念烈傥天回,意大须事匝;偶然不施用,甘尽斋中榻。

    宁为楚人弓,亡矢任挽踏;莫作随侯珠,弹射坠埃。

    (《水心文集》卷六)

    陈亮曾将叶适和陈傅良的《抱膝》诗寄朱熹,朱熹回信评论说:"二公诗皆甚高,而正则摹写尤工,卒章致意尤笃,令人叹息。"(《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叶适从姑苏入都时,曾准备了奏稿凡四十余篇,以应皇帝召对,但未得机会。到了淳熙十四年(公元1187 年)才有机会上殿轮对。叶适向孝宗皇帝进言道:臣窃以为今日人臣之义所当为陛下建明者,一大事而已:二陵之仇未报,故疆之半未复。此一大事者,天下之公愤,臣子之深责也。或知而不言,或言而不尽,皆非人臣之义也。

    ??方今之虑,正以我自有所谓难,我自有所谓不可耳。夫我自有所谓难,而不知变其难以从其易;我自有所谓不可,而不知变其不可以从其可。于是力屈气索,甘为退伏,常愿和好,抽兵反戍,拱手奉虏,而暂安于东南。臣以为此今日之大患,所当先论者也。

    接着叶适分别分析了所谓四难变和五不可:"国是难变,议论难变,人材难变,法度难变,加以兵多而弱不可动,财多而乏不可动,不信官而信吏不可动,不任人而任法不可动,不用贤而用资格不可动。"其中国是难变一条中,叶适特别批评了"重誓约,畏先事,以金币啖虏,本景德(宋真宗年号)以来立国之素规",直到"绍兴既和,则细损不较;册命行于至尊,陪隶施于宰辅"的"屈意损威以求和好"的国策,指出"置不戴之仇而广兼爱之义,自为虚弱,既已久矣"。在议论难变一条中,叶适批评了当时议论混乱的状况:"小人之论如彼,君子之论如此。陛下欲询众谋,则流言成市,互为废兴;若断以独志,则虑之不尽,事难轻发。"在论述人材难变一条时,叶适尖锐地指出:"当艰难鼎峙之时,岂无杰材异禀,克就勋绩者乎?今环视诸臣,前者后者,迭进迭退,其知此事本而可以反覆议论者谁乎?其抱此志意而可以策励期望者谁乎?"在法度难变一条中,叶适批评了"徒鉴五代之致乱而不思靖康之得祸"的偏颇,"陛下循守旧模,而欲驱一世之人以报君仇,则形势乖阻,诚无展力之地"。在五不可动中,"今营、屯、厢、禁,见卒至六十万,群校贵将,廪禄无算,外虚州县,内困朝廷,盖兵以多而遂至于弱矣"。南宋苛捐杂税繁多,人民负担沉重,困苦特甚,"岁入于官者八千万缗,而支费常不足,盖财以多而遂至于乏矣。"叶适接着提出了"变国是,变议论,变人材,所以举大事"的变革主张。

    他建议:"讲利害,明虚实,断是非,决废置,在陛下所为耳。大义既立,则国是之难者先变矣;陛下之国是变,则士大夫议论之难亦变矣;群臣之在内者进而问之,在外者举而问之,其任是事者亲用之,其不任是事者,斥远之,则人材之难亦变矣。"四难既变,"则兵以多而弱者,可使少之而后强也;财以多而乏者,可使少之而后裕也",如此等等。只要进行一番改革,"期年必变,三年必立,五年必成,二陵之仇必报,故疆之半必复,不越此矣。"(以上引文均见《上殿札子》,《水心别集》卷十五)

    显然,叶适在多年的幕僚生涯中,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军事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都有比较深入的考察,因此这个奏札论事皆能切中时弊,所提建议也较切合实际,因此能够打动孝宗这个有志于恢复的皇帝的心。孝宗看了这个奏札,"惨然久之"(见《宋史》本传)。在此之后,叶适改任太常博士兼实录院检讨官。

    然后,叶适又上书丞相,荐举"近岁海内方闻之士,志行端一,才能敏强,可以卓然当国家之用者",凡三十四人。有:陈傅良、刘清之、勾昌泰、祝环、石斗文、陆九渊、沈焕、王谦、丰谊、章颖、陈损之、郑伯英、黄艾、王叔简、马大同、吕祖俭、石宗昭、范仲黼、徐谊、杨简、潘景宪、徐元德、戴溪、蔡戡、岳甫、王楠、游九言、吴镒、项安世、刘燴、舒璘、林鼐、袁謇、廖德明。(《上执政荐士书》,《水心文集》卷二十七)这些人"后皆召用,时称得人"(《宋史》本传)。

    叶适的这些上书、荐士的举动,在当时的知识分子中反响较大。如朱熹在致陈亮的信中,就曾赞赏说:"承谕正则自以为进,'后生可畏',非虚言也。想已相见,必深得其要领,恨不得与闻一二。"(《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六)

    (二)《辩兵部郎官朱元晦状》

    在叶适的文章中,《辩兵部郎官朱元晦状》是一篇颇具特色的辩论文。

    叶适是南宋永嘉学派的主要代表人物之一,朱熹是南宋道学的主要代表人物,这两派在学术观点上是根本对立的,但是为什么在兵部侍郎林栗弹劾朱熹时,叶适要挺身而出,为朱熹辩护呢?叶适为朱熹辩护有什么意义呢?这首先要从这篇辩护状本身的内容上分析起。

    《辩兵部郎官朱元晦状》的内容大体上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对朱熹被任命为兵部郎官后,因脚疾而未供职,林栗因此而给朱熹定以罪名,要求停罢朱熹所作的辩护。在这个问题上,叶适据实力争,仗义执言,驳斥林栗对朱熹指斥的"不实",从而证明朱熹无罪。另一部分是针对林栗指责朱熹"本无学术",以朱熹聚徒讲学为"乱",以"道学"为罪,所作的批驳。

    在这个问题上,叶适不但为朱熹辩护,而且对以"道学"为罪这种做法的后果作了论述,其意义超出了为朱熹辩护本身。

    叶适向孝宗皇帝说明了他上书为朱熹辩护的原因。他说:"今以郎官去留,何至上封事,徒溷宸虑哉!盖见大臣以下,畏栗凶焰,莫敢明辨,积在厉阶,将害大体尔。"林栗官职比叶适高,在朝中相当有势力,连大臣都怕他,叶适以一个太常博士的小官,敢于挺身而出与之相抗,这种精神是可嘉的。

    叶适在反驳林栗指责朱熹"本无学术"时,明确指出其不实:"使熹果无学术欤?人何用仰之?果有学术欤?其相与从之者,非欲强自标目以劝人为忠为孝者,乃所以为人材计,为国家计也。"叶适指出贬斥朱熹"本无学术"之不实,所说极是。即使是从今天看来,朱熹也无疑是他那个时代学识渊博的学问家,他所集其大成的道学思想,也是一个博大精深的思想体系,可备一家之言;叶适作为永嘉事功学派的代表,在学术观点上是同朱熹根本对立的,他同朱熹在观点上的对立,是一种学术观点同另一种学术观点的对立,这种对立,以互相承认其学术价值为前提,而林栗全盘否定朱熹,贬斥朱熹根本"无学术",叶适不能容忍这种贬斥是可以理解的,因为这种贬斥根本不符合事实,是从偏见出发的。叶适指出,朱熹授徒论学,有那么多人"相与从之",正说明朱熹并非"本无学术",而是有学术的。叶适从封建国家的立场来看,认为朱熹聚徒讲学,是"为人材计,为国家计",是对国家有利的。

    林栗指责朱熹"所至辄携门人数十人,习为春秋、战国之态,妄希孔、孟历聘之风。绳以治世之法,则乱人之首也。"这个政治帽子扣得很大,叶适不能不予以反驳。他说:"臣闻朝廷开学校,建儒官,公教育于上,士子辟家塾,隆师友,私淑支持于下,自古而然矣。"叶适这里实际上概括地追述了我国自古以来的教育史:既有由国子监、太学,直至州、县学的官学系统,又有士人(知识分子)私人聚徒讲学的私学系统。而打破"学在官府"的垄断局面,开私人讲学风气之先的,正是春秋末期的伟大思想家、教育家孔子。官学和私学两个系统并存,是我国教育和学术发展的传统,"自古而然矣"。特别是有宋一代,士子私人讲学之风特盛,书院林立(书院大部是私人所办,有的是私办官助),为学术繁荣的一大标志。到了南宋,不但朱熹讲学于闽赣湖湘等地,还有陆九渊兄弟讲学于江西,张栻讲学于湖湘,陈亮讲学于永康,薛季宣、陈傅良、叶适等讲学于永嘉,可谓一时之盛。这是"自古而然"的私人讲学传统在南宋的发展,完全是一种正常现象,根本不是"乱人之首"。相反,只有在奸臣当道的情况下,才要破坏这种学术、教育发展的正常状况。如"蔡京用事,讳习元祐学术,曾有不得为师之禁"。

    这是不正常的,这种做法已经受到了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