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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伟人尚未发迹时

    引 言

    自从新大陆被哥伦布叩开了门户,长期沉睡的北美洲再无宁日……

    大洋彼岸的大英帝国,送来了第一批移民之后,国王把北美洲大片土地“封赐”给他的贵族作领地,并发给开发新殖民地的“特许状”。

    就这样,殖民队在北美东海岸建立起了第一个居民点。过了几年,它成了一座小小的城市——詹姆斯敦。以此为据点,后来发展成为弗吉尼亚殖民地。

    船队源源不断地运来新的移民,以弗吉尼亚为“进口转运站”,向南向西向北,向周围的荒原进军。

    移民中间不少人原本穷困潦倒,两手空空无以为生。不得不接受苛刻条件,与那些大公司大业主订立契约卖身为奴,这就是白人“契约奴”。

    1619年,一艘荷兰货船带来一小批特殊“商品”,在詹姆斯敦城公开拍卖:这是20名从非洲掳掠得来的黑人!可以说美洲的开发和美国资本主义的发展,在初期,很大程度上是依靠贩卖、奴役黑人起家的。

    在英国政府的支持下,北美洲大西洋海岸一共建立起了 13个殖民地。它们是:

    弗吉尼亚、马萨诸塞、马里兰、罗德岛、康涅狄格、特拉华、佐治亚、北卡罗来纳、南卡罗来纳、纽约、新泽西、新罕布什尔、宾夕法尼亚。

    18世纪中叶以后,北美13州的工农业飞速发展,商业交往日益频繁。文化信息交流密切,逐渐形成了一个新的美利坚民族。可是英国一直把殖民地当做原料供应基地和商品销售市场,极力地加以控制和搜刮。尤其是英法七年战争之后,矛盾激化。

    一系列歧视性法令的颁布,成了引发北美洲反对殖民主义、争取独立的导火线。轰轰烈烈的美国独立战争由此拉开序幕。在这场革命斗争中,涌现出了无数的风云人物。而本书的主人公——乔治·华盛顿(GeorgeWashington,1732—1799)恰好生逢其时。时代呼唤英雄,他在群雄竞争中脱颖而出,独领风骚,终于成为了美国历史上“战争中第一人,和平中第一人,他的同胞心目中第一人”!

    独立战争胜利,担任总司令的华盛顿功成名就。有人公开议论,要华盛顿出来当国王。这决不是个别谄媚者的几句颂词。美国独立以前,13个殖民地的最高统治者是英国国王,“忠于国王”就成了天经地义的观念。而今摆脱了不列颠独立建国,却有着不可小视的拥护君主政体的社会基础。

    从当时的国际环境看,欧洲仍盛行着封建君主制度。德意志的国王是腓特烈二世,俄罗斯帝国正由女皇叶卡特琳娜二世弑夫登基,而法国是国王路易十五执政。东方世界更是君主**的绝对天下。说到建立共和政体,美国人是世界上第一个吃螃蟹者。这时的美利坚还是封建帝制汪洋大海中的一座孤岛。

    1782年5月,华盛顿收到一位军官写的一封措词漂亮的长信。此人建议,要建立像英格兰那样的君主立宪政体。华盛顿从字里行间嗅出这是在上“劝进表”,想把他推上国王的宝座。他很不客气地写了一封义正辞严的回信:

    “……我怀着突兀和惊奇的心情,专心阅读了你要我深思的意见。

    先生,使我困惑不解的是,究竟我有哪些举措足以鼓励你向我提出这种请求。我认为这个请求,孕育着可能使我国蒙受最大的灾难。如果我不是缺乏自知之明的话,你不可能找到一个比我更不同意你的计划的人了。如果你对你的祖国、对你本人和你的子孙还关心的话,或者对我尊重的话,你应该把这些想法从心中排除净尽。从今以后,无论你自己还是其他任何人,再也不要提出同样性质的意见。”

    华盛顿自己不当国王,也坚决反对实行君主制。

    后来他当选两任总统,届满决不恋栈。事后人们分析,华盛顿如果迷恋权力,想再连任并不是难事。他坚决放弃了这种机会,这固然归功于他的个人品格;同时也与他生活的社会环境大有关系。民主传统造就了华盛顿这样不擅专权的心理基础,而他的适时引退,又为这种政治文化传统增添了新的内涵。1787年通过的联邦宪法,明文规定总统任期为4年,并没有限制可连任的次数。这个漏洞为某些权力迷提供了无限连任、乃至终身不退,子子孙孙代代相传的机会。这位开国总统以身作则开创了一个先例;先例又变成传统:美国总统连任最多不得超过两届,杜绝了继任者三次连任的可能。直到1947年,美国第8届国会提出了一项修正案,要求把总统任职的期限明文限定在两届以内。1951年该项修正法案获得通过,成为宪法第22条修正案。从此宪法正式规定“任何人不得被选任总统两届以上”。

    华盛顿就是这样一个人!

    1. 移民的后代

    1732年2月22日上午10时,在北美洲弗吉尼亚发生了一件鲜为世人知晓的凡人小事——华盛顿家在布里奇斯溪庄园的老屋里,诞生了一个男性婴儿。

    这个孩子的降世一切正常,也无任何吉兆。母亲是初产,对于父亲来说已是第三次得子,没有感到意外的惊喜,给孩子取名乔治·华盛顿。

    当时谁也未曾预料到,就是这个稚嫩而弱小的乔治·华盛顿,43年之后就任了北美13州独立战争联军总司令,53年之后竟成为了美利坚合众国开国总统。

    华盛顿家族源远流长,是一个英格兰高贵显赫的世家。到了17世纪家道中落,逐渐失去了昔日的权势,大有江河日下之趋向。后来欧洲掀起了一股移民热,纷纷前往北美新大陆开发殖民地。1656年下半年,这家的一名年轻小伙子,也漂洋过海来到弗吉尼亚闯天下。

    那时的北美洲,还是英、法、西班牙等列强帝国的殖民地。弗吉尼亚等13个州属于英国。虽说开发比较早,但仍然地广人稀,基本保持着大自然原始风貌。这地方地处北纬34°—45°之间,气候温和、土地肥沃、河流纵横,交通十分方便。而且广出烟草,利润可观,移民们一天的收入,相当于英国同行的一周收益。于是他便决意在这片神奇的黑土地上落地生根开花。

    这位年轻人就是乔治·华盛顿的曾祖父约翰·华盛顿。

    弗吉尼亚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加上廉价的奴隶劳力,种植园经济蓬勃发展。农业经济占据了当地经济的主导地位。种植园业主成了这一地区的主宰者。他们中的大部分可能是昔日的贵族,但移民来到此地都是靠个人奋斗创业。新大陆没有英国那种根深蒂固的传统旧观念,只要有钱,便可以进入上层社会。这种社会地位的可变化性和可买卖性,使人们更多地重视金钱,而不是古老的高贵血统。所以他们讲求实际、敢于冒险、善于经营,追求的是土地、黑奴和烟草。这就是弗吉尼亚人的性格特征。

    他们又是大地主兼营工商业。一个大的庄园实际上就是农业、手工业、商业的综合政治经济实体。

    1694年,乔治·华盛顿的父亲——奥古斯丁·华盛顿出世了。他继承父业又有所发展,庄园的土地已超过1万英亩。同时还开办了一个铸铁翻砂厂,和许多大庄园主一样,在河岸拥有自己的装卸码头,可以与英国国内直接做生意。为了与一家英国公司签订合同,特地赴欧洲作了一次商务旅行,顺便寻根探望了老家。等他从欧洲回来,得知夫人不幸因病去世,给他留下了两个儿子。他31岁那年又续娶当地有美人艳名的玛丽·鲍尔为妻,她才是乔治·华盛顿的生母。

    乔治出生后不久,全家搬迁到弗雷德里克斯堡对面的新居。在幼小的乔治心目中,他家乡的自然环境充满了魅力。远山层峦叠嶂,腊帕赫诺克河日夜奔流,涨潮时挂着白帆的海船穿梭往来。楼房周围是草坪和花园,园里花草果木品种繁多,春夏季节绿荫如盖,鸟语花香,景色旖旎。花园之外便是农田平畴,种植着大片烟草棉花。

    他的母亲玛丽·华盛顿夫人,是一位性格很特殊的女性。她天赋聪明,美丽大方;更难得的是具有刚强坚毅的秉性,办事果断、理财有方。

    这给乔治以良好的影响,从小就养成了自信果敢、处世严谨的作风。另一方面,由于她没受到良好的教育,为人处事表现出过分的固执和刚愎自用。她也爱儿子,但缺乏温情和体贴,管束过严,有时甚至粗暴。特别在子女的教育问题上,她存在偏见,未能让乔治受到高层次的教育。

    当时殖民地的上层家庭,都把子女送回欧洲求学。就华盛顿家的地位和财力而言,这点完全可以做到,也应该做到。因此乔治在学术和理论方面修养欠缺,后来引为终身遗憾。同时,正因为自幼缺乏母爱,使他变得郁郁寡欢,性格内向,过早地成熟了。

    和母亲相比,父亲给予乔治的疼爱更多一些。他对小乔治一身兼任严父慈母,悉心关怀教养。在经营农庄和商务的百忙之中,还是尽量抽时间陪小儿子到大自然中去享受乐趣。给他讲历史故事、民间传说,教他读书写字,在智力和道德上言传身教,熏陶感染。应该说,父亲是他最早的文化启蒙老师。

    有这样一则生活小故事:小乔治在花园玩耍时,想试一试手中的斧头是否很锋利。他随意选中一棵树使劲挥动斧头,没用多久,碗口大小一棵树已经被砍断躺在地上。这是父亲十分喜爱的一棵樱桃树,小乔治闯祸了。果然,父亲发现后很生气,立即追查是谁如此胆大妄为。正面面相觑之时,小乔治站出来主动承认了过失。

    “爸爸,这棵樱桃树是我用斧头砍倒的。我做错了,我不能撒谎,请您不要责备别人!”奥古斯丁的气消了,脸上绽出了欣喜之色:“啊,我的宝贝,快到我的身边来。你砍倒了我喜爱的樱桃树是不对的,但你已经百倍偿还我了。你的诚实和勇敢,比一棵樱桃树更为宝贵。”

    乔治年稍长,父亲送他进入附近一所旧式学堂就读。虽说是当地最好的学校,实则条件十分简陋。8岁时换了个学校,老师叫威廉斯先生,比较称职,懂得一些教学方法。他教的数学和语法引起了乔治的兴趣,小学毕业前基本学会了阅读和计算。学得最好的科目是算术,他当年亲手书写的作业本,至今仍保存在弗农山庄图书馆里。13岁时,他已习惯于把各种商业文件、法律文件、汇票、期票、契约、债券等等的格式抄录成册。从小就养成精密计算和一丝不苟的作风,对他日后的事业不无好处。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他的大哥劳伦斯。这位同父异母的兄长,大乔治14岁,从小天资聪颖,才华横溢,很有父亲年轻时的气质风度。当他15岁时,父亲送他回英国深造。21岁学成归来,就一直帮助父亲管理工厂。

    在七八岁的弟弟面前,他俨然是一位满腹经纶的权威人士,所以弟兄之间既有手足之情,又有师生般的敬重。弟弟在各方面都刻意学习仿效。

    不久,因西班牙人在海上抢劫英国货轮,英国进行报复,在殖民地征兵成立一个团队,与西班牙发生了一次战争。弗吉尼亚备战气氛突然甚嚣尘上,各个村庄都响起鼓号之声。青年劳伦斯应征参加了英国海军,谋了个上尉职位。乔治亲自送大哥登上战舰。这次战争英方主帅是弗农海军上将,他率领舰队远征西印度群岛。劳伦斯所在的部队参加过多次战役,战斗中他表现得很英勇,多次荣立战功,深得上司和战友们的器重。

    消息传回弗吉尼亚家中,在小乔治的心里,大哥真是了不起的大英雄。

    从此他就爱和小伙伴们在林子里玩打仗,模仿军事操典。这些活动大大增强了他的体质,锻炼了他的军事体育技能,如拳击、投掷、长跑、游泳等,都比同龄孩子技高一筹。在学校里成了颇有威望的学生头,被推选为学生军的“总司令”。

    1742年秋季,英西之战结束,军人纷纷复员返乡。弗农上将对劳伦斯印象特别好,曾主动表示愿意把他安排进海军部门供职,可谓前途无量。这也正是劳伦斯梦寐以求的机遇,可惜在此关键时刻接连发生了两件大事,使他不得不放弃这一可遇而不可求的良机。

    第一件应该说是喜事。这年冬天劳伦斯与费尔法克斯县的威廉·费尔法克斯先生的千金安妮小姐订了婚。他对这桩婚事很满意,自然再也无心远渡重洋求取功名了。

    第二件大事发生在1743年4月,他的父亲奥古斯丁突然患了急症,腹内剧痛不止。那时候医学还很幼稚,特效的抗菌类药物尚未面世济人。

    病因还未查明,12日凌晨奥古斯丁不治而死,终年49岁。他留下了一大笔可观的遗产:1万英亩肥沃田地和49名奴隶。遗嘱写明,长子劳伦斯分得波托马克河两岸的庄园和翻砂厂的大部股权。乔治成年后可获得纳帕赫诺克河岸的4400亩土地、10名奴隶和其它部分不动产。其他子女也各有所得。

    对于年仅11岁的乔治来说,父亲的过世无异于晴天霹雳,使他悲痛欲绝。与母亲原本格格不入,而今当然感到孤立无依。幸亏兄长劳伦斯向来对弟弟爱护备至,体贴入微,胜似一母同胞。父亲过世后他成了家中惟一成年男子汉,简直是“长兄当父”,理所当然承担起照料乔治的责任。

    这年7月,劳伦斯结婚成家,便搬迁到波托马克河岸边自己的庄园去居住。为了纪念海军上将弗农先生的知遇之情,劳伦斯将自己的庄园改名为弗农山庄。弟兄虽说不再居住一处,乔治或骑马或乘船经常到弗农山庄玩耍。这对乔治的好处是很大的,一来可解除生活的寂寞孤独;同时还能领受兄长的教诲和熏陶。这时他仍在学校念书,还是那么喜欢数学。不过另外一门新的应用学科——土地测量学更引起他的兴趣。很快就掌握了先进的土地测量技术,并养成了认真细致、吃苦耐劳的工作作风。因为弗吉尼亚的农业经济处于发展初期,土地的开发、买卖和利用,在经济生活中十分重要。当一名土地测量员不仅待遇优厚,而且社会地位相当高,受到人们普遍的尊重。作为大庄园主,自己又善于测量和管理土地,实惠就更大了。

    劳伦斯虽然没去英国海军部门,凭借他的能力和品德,在当地很快便成为深孚众望的头面人物。一顶顶头衔和桂冠纷至沓来,如今他身任地方议会议员、少校副官长等职务,享有一份为数不菲的定期薪饷俸禄。

    2. 土地测量员

    1747年夏末,乔治索性正式离开母亲的家,搬到弗农山庄与劳伦斯同住。经过兄嫂的引见,乔治结识了劳伦斯的岳父威廉·费尔法克斯一家。那个家庭出身于英国名门望族,其堂兄托马斯·费尔法克斯一直沿袭着勋爵荣誉。他早年入牛津大学读过书,知识广博、阅历丰富。入伍当过兵、任过地方官员、喜好旅游探险、为《旁观者》这类著名刊物撰写过文章 。如今到弗吉尼亚来旅游考察,打算日后来此定居。劳伦斯的岳父专门替其堂兄管理土地财产。他的住地名叫“贝尔沃”庄园,依山面水建筑了一座欧式结构的二层楼洋房。宽敞明亮的书房里,精装图书满架,墙上挂着名家的油画。楼房周围是常绿的草坪和修整精美的花园。

    家中儿孙绕膝,三代同堂而居,充满了祥和温暖的气氛。说得上是北美荒野山林之中,极其罕见的具有原汁原味欧洲文明的家庭。

    费尔法克斯的家庭,对本书的主人公——乔治的未来事业,有着深远的影响。乔治出生于北美、成长于北美,一直在还保留着原始野性的环境中生活。通过这些交往,使他对欧洲文明有了生刻的体验。老费尔法克斯勋爵也很欣赏这个聪明好学的青年人,多次邀请来贝尔沃庄园做客。他们一起读书游乐、谈古论今、骑马打猎、野餐垂钓。有时乔治一人泡在书房里博览群书,贪婪地阅读历史、文学名著,尽情吸收知识营养和社会信息。一来二往,一老一少竟成了忘年之交。通过费尔法克斯勋爵的引见,乔治又结识了更多的上层社会名流,频繁参加社交活动。

    他15岁那年,在社交场合曾邂逅一位美丽的纯情少女,一度坠入情网,无力自拔。他曾几次鼓足勇气,想走到她面前倾诉爱慕之情,可是他性格内向,拙于言辞,关键时刻总是脸红心慌,欲语还休。几次无功而退,他的信心几乎丧失殆尽,万分痛恨自己的舌头在女孩面前不听使唤。

    乔治·华盛顿究竟读过几年书?大致可以认为,他没去英国上过高等学府,也没在弗吉尼亚接受过正规的中等和高等教育,主要是通过自学和实践来获得知识。随着年龄的增长和阅历的丰富,乔治开始认真思考自己的未来。他的血管里流淌着移民后代的血液,饱含着渴望刺激的冲动和奋斗开拓的因子。他在寻找机会,力图走出小天地,创建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

    一开始,他曾考虑像哥哥劳伦斯那样当个海军,随军舰周游世界。

    这很适合他的性格,又是一种成功的机遇。1746年9月,乔治14岁,大哥劳伦斯亲笔给海军中的老上级写了一封推荐信,希望利用老关系在海军里找到一条进身的门路。

    先前已说过,母亲玛丽是个极有主见的人。尽管兄弟俩在她面前说得天花乱坠,她却不为所动。经过权衡利弊,她表态说:“当个普通水兵打起仗来危险万分;不打仗的时候不仅收入菲薄,还要受长官的气,一辈子很难混出个前程。不如留在家乡经营庄园,一家人团团圆圆过太平日子,何必自讨苦吃?”她的态度坚不可摧,没有商量的余地。

    母命难违啊!乔治的雄心壮志暂告搁浅,机遇失之交臂。

    母亲这回的刚愎自用,恰似歪打正着,整个儿改变了乔治·华盛顿的命运,扭转了他一生事业的轨迹。塞翁失马,安知非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