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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国酒配国刊(2)

    第十章 国酒配国刊(2)

    作为“国酒”的茅台和作为“国刊”的《人民文学》,其地位都用不着任何人宣传。但是其内在的韵味,却不是随便哪个人能够侃侃道出的。茅台集团的办公室主任姚辉,跟我已经是第四次相见了。第一次是2006年11月,文化部酒文化协会聘我为顾问,赴山西杏花村考察汾酒文化基地,我和姚辉先后致了贺词。我发现姚辉不但善饮、善言,而且还是一位诗人。从他身上,我解开了一个困惑——本来汾酒是中国古代最有名的酒,一百年前的名气比茅台要大。金庸小说中唯一写到品牌的酒便是汾酒,可为什么茅台却后来居上,成为“国酒”了呢?难道仅仅是因为周恩来喜欢茅台,主动担当了茅台的“形象代言人”吗?我题诗曰:“在北大枉称醉侠,到汾酒偶得杏花。”汾酒已经使我感受到中华酒文化的博大,那么国酒茅台的魅力,究竟是一种什么样的气质呢?

    第二次见姚辉,是2007年初秋。我跟一队教育界的朋友亲赴茅台取经。弥漫在整个茅台镇空气中的酱香,每个人都感觉到了,但我更隐隐嗅出了一种“诗的气息”。茅台人做酒,就像作诗一样,有韵律、有情趣、有品位、有境界。我在酒库喝到了昂贵的五十年陈酿茅台,那味道可以说已经超出了生理的感受,完全达到了一种“审美境界”。而国人评价茅台酒所用的词汇,跟我们文学界评价优秀作品所用的词汇是一样的。文学评论往往难免用词不当,而品酒却是要拿出真功夫,倘把“甘甜”说成“辛辣”,把“绵长”说成“浓烈”,就当场露怯了。

    第三次见姚辉,是2008年11月在中国现代文学馆举行的“茅台杯”人民文学奖颁奖仪式。我作为评委,又一次跟姚辉谈到了茅台酒的“文学气息”。那一次,赵剑平的《巴拿巴诱惑》获得了特别奖。

    第四次见姚辉,就是此番2010年的采风之旅。再次品尝五十年的珍品茅台,我戏言道,这简直就是一种“老和尚再会老情人”的妙不可言的滋味。而《人民文学》的李敬泽、邱华栋,还有贵州作家赵剑平的脸上,也挂着一种半暧不昧的神态,一望可知,他们也不是第一次“饮此盗泉”了。而罗伟章、范稳、王跃文、张清华几位文坛名手,则欣然悦然,脸上一副“小和尚初试**情”的灿烂。姚辉将他的诗集《苍茫的诺言》送给我们,我对姚辉说:“茅台有很多宝贵的精神,我最欣赏的一条是:不卖新酒。这种精神,是我们文化工作者、教育工作者,都应该好好体会和学习的。”

    两千多年前的孔子,如果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