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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上第三十

情;妇人嬖宠假于男之知,以援外权。于是乎外夫人而危太子,兵乱内作,以召外寇。此危君之征也。 【译文】

    所以说,君主自身是规正德行的根本,官吏好比耳目,是受这根本节制的。君主立身。人民就受到教化;君主正德,官吏就能管好,管好官吏和教化人民,其关键在于君主。所以,君子是不要求于人民的。因此,上面干预下面的职务,叫“矫”;下面干预上面的事情,叫作“胜”。在上的人“矫”,就是悖谬;在下的人“胜”,就是叛逆。国家如有悖逆违抗的行为,那就是拥有国土统治人民的君主丧失了纲纪的结果。所以,区别上下关系,规正君臣职分,叫作“理”;顺理而行,没有错误,叫作“道”。道德规范一确定,人民就有轨道可循了。有道之君是善于明确设立法制,而不用私心来阻碍的。但是无道的君主,就是已经设立法制,也还要弃法而行私。做人君的弃法而行私,那么做人臣的就将以私心作为公道。所谓不违公道,实际上也就是不违私道了。表面执行公道而实际寄托私图。若是日久而不被发觉,其奸恶思想怎能不愈积愈大呢?奸恶思想愈积愈大,那么,往大里说就会有侵逼和杀害君主的祸事,往小里说也将有相互勾结,发生内争的祸乱。这类事情所以产生,正是由于君主的道德没有树立而国家没有常法的原故。君德不立,妇女就能够窥伺他的主意;国无常法.大臣就敢于侵夺他的权势。大臣利用女人的作用来刺探君主意图,被宠爱的妇人利用男人的智谋来援引外国的力量。这样下去的结果,君主就会废夫人而害太子,内部发生兵乱,因而招来外寇。这都是危害国君的表现。

    是故有道之君,上有五官以牧其民,则众不敢逾轨而行矣;下有五横以揆其官,则有司不敢离法而使矣。朝有定度衡仪,以尊主位,衣服緷絻,尽有法度,则君体法而立矣。君据法而出令,有司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上而成俗,著久而为常,犯俗离教者,众共奸之,则为上者佚矣。 【译文】

    所以有道的君主,在上面设立五官以治理人民,民众就不敢越轨行事了;在下面有五衡之官以纠察官吏,执事官吏就不敢背离法制而行使职权了。朝廷有一定的制度和礼仪,以尊奉君主地位,君主的衣服—一衮衣和冠冕,也都有法度规定,君主就可以依法而临政了。人君据法而出令,官吏奉命而行事,百姓顺从而成风,这样日久形成常规,如果有违犯习俗背离礼教的人,群众就会共同加罪于他,做君主的就可以安逸无事了。

    天子出令于天下,诸侯受令于天子,大夫受令于君,子受令于父母,下听其上,弟听其兄,此至顺矣。衡石一称,斗斛一量,丈尺一綧制,戈兵一度,书同名,车同轨,此至正也。从顺独逆,从正独辟,此犹夜有求而得火也,奸伪之人,无所伏矣。此先王之所以一民心也。是故天子有善,让德于天;诸侯有善,庆之于天子;大夫有善,纳之于君;民有善,本于父,庆之于长老。此道法之所从来,是治本也。是故岁一言者,君也;时省者,相也;月稽者,官也;务四支之力,修耕农之业以待令者,庶人也。是故百姓量其力于父兄之间,听其言于君臣之义,而官论其德能而待之。大夫比官中之事,不言其外;而相为常具以给之。相总要,者官谋士,量实义美,匡请所疑。而君发其明府之法瑞以稽之,立三阶之上,南面而受要。是以上有余日,而官胜其任;时令不淫,而百姓肃给。唯此上有法制,下有分职也。 【译文】

    天子向天下发布命令,诸侯从天子那里接受命令,大夫从本国国君那里接受命令,儿子从父母那里接受命令,下听其上,弟听其兄,这是最顺的秩序。衡石的称计是统一的,斗斛的量度是统一的,丈尺的标准是统一的,武器的规格是统‘的,书写文字相同,车辙宽窄相同,这是最正的规范。如果大家都顺,而一人独逆,大家都正,而一人独偏,这就象黑夜之中找东西而见到火光一样,奸伪之人是无法隐藏得住的。这就是先王为什么坚持统一民心的原因。所以,天子有了成就,就要把功德归让于上天;诸侯有了成就,就要归功于天子;大夫有了成就,就要奉献给本国国君;人民有成就,就应当追溯来源于父亲,并归功于长辈和老辈。这就是“道”和“法”所产生的根源,也是治国的根本,因此,按年考察工作的是君主,按四时考察工作的是辅相,按月进行考核的是百官,从事劳动专务农业以等待上面命令的是一般平民。所以,对于平民百姓,应当在他们的父兄中间评量其劳动,应当就君臣的大义上面来听取其言论,然后官吏评选其德才,献给君主。大夫只安排官职以内的事务,而不论及职责以外的事情;至于辅相,就要定出经常的条例来给百官做依据。辅相总揽枢要,百官谋士们根据实际情况评议好的措施,有所疑问则请辅相匡正。君主则调发大府内有关的法令和珪壁印信,来进行稽考查验,只站在三层台阶之上,面向南接受辅相呈上的政事枢要就行了。这样,君主有余暇的时日,而百官胜任其职务;四时的政令不出错误,而百姓严肃地完成对于上面的供应。这都是因为上有法制而下面各有职分的结果。

    道者,诚人之姓也,非在人也。而圣王明君,善知而道之者也。是故治民有常道,而生财有常法。道也者,万物之要也。为人君者,执要而待之,则下虽有奸伪之心,不敢杀也。夫道者虚设,其人在则通,其人亡则塞者也。非兹是无以理人,非兹是无以生财,民治财育,其福归于上。是以知明君之重道法而轻其国也。故君一国者,其道君之也。王天下者,其道王之也。大王天下,小君一国,其道临之也。是以其所欲者能得诸民,其所恶者能除诸民。所欲者能得诸民,故贤材遂;所恶者能除诸民,故奸伪省。如冶之于金,陶之于埴,制在工也。【译文】

    道,是人的生命之所出,不是由人而生的。圣王明君是善于了解它和说明它的。所以,治民有经常的道,生财有经常的法。“道”是万物的枢要,做人君的掌握这个枢要来处理事情,下面就是有奸伪之心也是不敢尝试的。“道”是存在于虚处的,行道的人君在,道就通行无阻;行道的人君不在,道就闭塞起来。没有道就不能治民,没有道就不能理财。民治财育的结果,福利还是归于君主。这样,明君看重道和法而看轻国家,也就可以理解了。所以,君主统治一个国家就是他的为君之道在那里统治;帝王统治天下,就是他的帝王之道在那里统治。无论大而统治天下,小而统治一国,都是他们的道在那里起作用。因此,他所要求的就能够从人民那里得到,他所厌恶的就能够从人民那里除掉。所求者能在人民那里得到,所以贤能的人材就可以进用;所恶者能在人民那里除掉,所以奸伪分子就能被察觉。好像冶工对于金属,陶工对于粘土,想要制作什么都是由工匠掌握的一样。

    是故将与之,惠厚不能供;将杀之,严威不能振。严威不能振,惠厚不能供,声实有间也。有善者不留其赏,故民不私其利;有过者不宿其罚,故民不疾其威。威罚之制,无逾于民,则人归亲于上矣。如天雨然,泽下尺,生上尺。 【译文】

    所以,将要行赏,过于厚反而不能供应;将要行杀,过于严反而不能震慑。杀过严而不能震慑,赏过厚而不能供应,都是由于处理的名义和实际情况不符造成的。做好事的人,不折扣他应得的奖赏,人民就不会考虑私利;有过失的,不拖延对他的惩罚,人民就不会抱怨刑威。赏罚的制定,不超过人民所应得的,人民就归附和亲近君上了。这就象天下雨一样,天降下一尺的雨量,大地里的禾苗就向上生长一尺。

    是以官人不官,事人不事,独立而无稽者,人主之位也。先王之在天下也,民比之神明之德。先王善牧之于民者也。夫民别而听之则愚,合而听之则圣。虽有汤武之德,复合于市人之言。是以明君顺人心,安情性,而发于众心之所聚。是以令出而不稽,刑设而不用。先王善与民为一体。与民为一体,则是以国守国,以民守民也。然则民不便为非矣。【译文】

    所以授人官职而自己不居官,给人职事而自己不任事,独立行动而无人考核的,这就是君主的地位。古代先王主持天下的时候,人民就把他的德行比作神明,先王也是善于吸收人民意见的。关于人民的意见,只个别地听取,就会是愚蠢的;全面综合地听取,就将是圣明的。即使有商汤、周武王的道德,也还要多方搜集众人的言论。因此,英明的君主,顺从人心,适应人的性情,行事都从众人共同关心的地方出发。这样,命令布置下去,就不会阻碍;刑罚设置了,却用不着。先王就是善于同人民合成一体的。与民一体,那就是用国家保卫国家,用人民保卫人民,人民当然就不去为非作歹了。

    虽有明君,百步之外,听而不闻;间之堵墙,窥而不见也。而名为明君者,君善用其臣,臣善纳其忠也。信以继信,善以传善。是以四海之内,可得而治。是以明君之举其下也,尽知其短长,知其所不能益,若任之以事。贤人之臣其主也,尽知短长与身力之所不至,若量能而授官。上以此畜下,下以此事上,上下交期于正,则百姓男女皆与治焉。【译文】

    虽然是明君,距离在百步以外,也照样听不到;隔上一堵墙。也照样看不见。但能够称为明君,是因为善于任用他的臣下,而臣下又善于贡献出他的忠诚。信诚导致信诚,良善导致良善,所以四海之内都可以治理好。因此,明君举用下面的人材,总是完全了解他的短处和长处,了解到他的才能的最高限度,才委任给他职务。贤人事奉他的君主,总是完全认识自己的短处和长处,认识到自己力所不及的限度,才量度能力而接受官职。君主按照这个原则来收养臣下,臣下也按照这个原则来事奉君主,上下都互相想着公正,那末,百姓男女就都能治理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