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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臣上第三十

    为人君者,修官上之道,而不言其中;为人臣者,比官中之事,而不言其外。君道不明,则受令者疑;权度不一,则修义者惑。民有疑惑贰豫之心而上不能匡,则百姓之与间,犹揭表而令之止也。是故能象其道于国家,加之于百姓,而足以饰官化下者,明君也。能上尽言于主,下致力于民,而足以修义从令者,忠臣也。上惠其道,下敦其业,上下相希,若望参表,则邪者可知也。【译文】

    做人君的,要讲求统属众官的方法,而不要干预众官职责以内的事务;做人臣的,要处理职责以内的事,而不要干预到职责以外去。君道不明,奉令干事的人就发生疑虑;权限不划一,奉公守法的人就感到迷惑。如果人民有疑惑犹豫的心理,国君不能加以纠正,那末百姓对国君的隔阂疏远,就像明帖告示叫他们止步不前一样。所以,为国家树立君道,用于百姓,而能够治官化民的,那就是明君。上面对君主言无不尽,下面为人民出力办事,而能够奉公守法服从命令的,那就是忠臣。上面顺从君道,下面谨守职责,上下相互观察,就像看着测验日影的木表一样,有谁不正,就可以分别出来了。

    吏啬夫任事,人啬夫任教。教在百姓,论在不挠,赏在信诚,体之以君臣,其诚也以守战。如此,则人啬夫之事究矣。吏啬夫尽有訾程事律,论法辟、衡权、斗斛、文劾,不以私论,而以事为正。如此,则吏啬夫之事究矣。人啬夫成教、吏啬夫成律之后,则虽有敦悫忠信者不得善也;而戏豫怠傲者不得败也。如此,则人君之事究矣。是故为人君者因其业,乘其事,而稽之以度。有善者,赏之以列爵之尊、田地之厚,而民不慕也。有过者,罚之以废亡之辱、僇死之刑,而民不疾也。杀生不违,而民莫遗其亲者,此唯上有明法,而下有常事也。 【译文】

    “吏啬夫”担任督察的事,“民啬夫”担任教化的事。教化应当面向百姓,论罪应当不枉法行私,行赏应当信诚,体现出君臣的精神,其成效表现为人民的守国和作战方面。这样,民音夫的职责就完成了。吏裔夫充分掌握着计量的规章和办事的法律。审议刑法、权衡、斗解、文告与劾奏,都不以私意论断,而是据事实为准。这样,吏裔夫的职责就完成了。民啬夫制成规训和吏音夫制成律令以后,那末,纵使谨朴忠信的人也不许增补;而玩忽怠情的人更不许破坏。这样,君主的职责就完成了。所以,做人君的要根据吏啬夫和民音夫的职务和职责,按照法度来考核他们。有好成绩的,就用尊贵的爵位和美厚的田产来奖赏,人民不会有攀比羡慕的心理。有犯过错的,就用撤职的耻辱和诛死的重刑来处罚,人民也不敢有疾恨抱怨的情绪。生与杀都不违背法度,人民也就安定而没有遗弃父母的。要做到这些,只有依靠上面有明确的法制和下面有固定的职责才行。

    天有常象,地有常形,人有常礼。一设而不更,此谓三常。兼而一之,人君之道也;分而职之,人臣之事也。君失其道,无以有其国;臣失其事,无以有其位。然则上之畜下不妄,而下之事上不虚矣。上之畜下不妄,则所出法制度者明也;下之事上不虚,则循义从令者审也。上明下审,上下同德,代相序也。君不失其威,下不旷其产,而莫相德也。是以上之人务德,而下之人守节。义礼成形于上,而善下通于民,则百姓上归亲于主,而下尽力于农矣。故曰:君明、相信、五官肃、士廉、农愚、商工愿、则上下体而外内别也,民性因而三族制也。 【译文】

    天有经常的气象,地有经常的形体,人有经常的礼制,一经设立就不更改,这叫做三常。统一规划全局的是人君之道;分管各项职责的,是人臣的事。人君违背了君道,就不能够保有他的国家;人臣旷废了职责,就不能够保持他的官位。既然如此,那么君养臣能够真诚,臣事君也就老实。君养臣臣真诚,就是说立法定制的君主是英明的;臣事君老实,就是说奉公行法、服从命令的臣子是审慎的。上面英明,下面审慎,上下同心同德,就相互形成为一定的秩序。君主不失其威信,臣下不旷废事业,谁也不用对谁感恩怀德。因此,在上的人讲求道德,在下的人谨守本分,义礼在上面形成了典范,美善在下面贯通到人民,这样,百姓就都向上亲附于君主,向下致力于农业了。所以说:君主英明,辅相诚信,五官严肃,士人廉直,农民愚朴,商人与工匠谨厚,那么,上下就有一定的体统,内外有一定的分别;人民生活有依靠。而农、商、工三类人也都有所管理了。

    夫为人君者,荫德于人者也;为人臣者,仰生于上者也。为人上者,量功而食之以足;为人臣者,受任而处之以教。布政有均,民足于产,则国家丰矣。以劳受禄,则民不幸生;刑罚不颇,则下无怨心;名正分明,则民不惑于道。道也者,上之所以导民也。是故道德出于君,制令传于相,事业程于官,百姓之力也,胥令而动者也。是故君人也者,无贵如其言;人臣也者,无爱如其力。言下力上,而臣主之道毕矣。是故主画之,相守之;相画之,官守之;官画之,民役之;则又有符节、印玺、典法、策籍以相揆也。此明公道而灭奸伪之术也。 【译文】

    做人君的,就是要用德来庇护人们的;做人臣的,就是要依赖君主生活的。做人君的,要考核功绩而发放足够的俸禄;做人臣的,要接受任务而严肃认真地执行。行政注意均平,人民的产业能够自足,国家也就富裕了。按劳绩授予俸禄,人民就不会侥幸偷生;刑罚不出偏差,下面就不会抱怨。名义正,职分明,人民对于治国之道就不会有疑惑了。所谓“道”,就是君主用来引导人民的。所以,道与德出自君主;法制和命令由辅相传布;各种事业由官吏裁定;百姓的力量,是等待命令而行动的。所以,做人君的,再没有比言语更贵重的了。做人臣的,再没有比才力更令人珍爱的了。君主的言语下通于臣,人臣的才力上达于君,君臣之道就算完备了。所以,君主出谋划策,宰相遵守执行;宰相出谋划策,官吏遵守执行;官吏出谋划策,人民就要去出力服役。然后又有符节、印空、典章、法律、文书和册籍,加以考验管理,这都是用来辨明公道和消除奸伪的办法。

    论材量能,谋德而举之,上之道也;专意一心,守职而不劳,下之事也。为人君者,下及官中之事,则有司不任;为人臣者,上共专于上,则人主失威。是故有道之君,正其德以莅民,而不言智能聪明。智能聪明者,下之职也;所以用智能聪明者,上之道也。上之人明其道,下之人守其职,上下之分不同任,而复合为一体。 【译文】

    评选人材,衡量能力,考虑德行,然后加以举用,这是做君主的“道”。专心一意,谨守职务而不自以为劳苦,这是做人臣的“事”。做人君的,如果向下干预官吏职责以内的事务,则主管官吏无法负责;做人臣的,如果向上分夺君主的权柄,则君主丧失威信。所以有道之君,总是端正自己的道德来领导人民,而不讲究智能和聪明。智能和聪明之类,是臣下的职能所要求的;如何去使用臣下的智能聪明,才属于为君之道。在上的要阐明君道,在下的谨守臣职,上下的职分,在任务上是不同的。而它们又合成为一体。

    是故知善,人君也;身善,人役也。君身善,则不公矣。人君不公,常惠于赏,而不忍于刑,是国无法也。治国无法,则民朋党而下比,饰巧以成其私。法制有常,则民不散而上合,竭情以纳其忠。是以不言智能,而顺事治、国患解,大臣之任也。不言于聪明,而善人举,奸伪诛、视听者众也。 【译文】

    所以,知人善任的是人君,事必躬亲的是给人使役的人。君主也事必躬亲。就不能够公正了。君主不公正,就往往喜爱行赏,而不忍运用刑罚,这样,国家就没有法制了。治因而无法制,人民就会搞帮派而在下面相勾结,搞虚伪巧诈而去完成他个人的私利。如法制行之有素,人民就不会分帮分派而能够靠拢朝廷,全心全意贡献其忠诚。所以,君主不讲究智能,却能使朝中之事得治,国家之患得除,这是因为任用大臣的原故。君主不讲究聪明,却能使善人得用,奸伪之人被诛,这是因为替国家监视听察的人更多的原故。

    是以为人君者,坐万物之原,而官诸生之职者也。选贤论材,而待之以法。举而得其人,坐而收其福,不可胜收也。官不胜任,奔走而奉其败事,不可胜救也。而国未尝乏于胜任之士,上之明适不足以知之。是以明君审知胜任之臣者也。故曰:主道得,贤材遂,百姓治。治乱在主而已矣。 【译文】

    所以,做君主的,是掌握万事的原则,而授予众人的职事的。选拨贤良,评选人材,并且要依照法度来对待使用他们。如果举用人材正确得当,就可以坐而治国,好处是不可尽收的。如果官吏不能胜任,即使奔走从事,他们所败坏的事情,也是很难补救的。国家并不缺乏能够胜任的人才。只是君主的明察还不能够知道他们。所以,英明的君主,总是认真查访胜任的人臣的。所以说,君道正确,则贤才得用,百姓得治,国家治乱只在乎君主而已。故曰:主身者,正德之本也;官(治)者,耳目之制也。身立而民化,德正而官治。治官化民,其要在上。是故君子不求于民。是以上及下之事谓之矫,下及上之事谓之胜。为上而矫,悖也;为下而胜,逆也。国家有悖逆反迕之行,有土主民者失其纪也。是故别交正分之谓理,顺理而不失之谓道,道德定而民有轨矣。有道之君者,善明设法,而不以私防者也。而无道之君,既已设法,则舍法而行私者也。为人上者释法而行私,则为人臣者援私以为公。公道不违,则是私道不违者也。行公道而托其私焉,寖久而不知,奸心得无积乎?奸心之积也,其大者有侵逼杀上之祸、其小者有比周内争之乱。此其所以然者,由主德不立,而国无常法也。主德不立,则妇人能食其意;国无常法,则大臣敢侵其势。大臣假于女之能,以规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