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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土地改革”

    国民党在总结自己失败和中国**胜利时,起码有一点共识,即"土地改革"。所以到台湾后,国民党当局"痛定思痛",进行"土改"。先是"三七五减租",又是"公地改领",再者"耕者有其田"。这种"土改"是不彻底的,但对台湾经济,尤其是农业的发展确实起了重要作用。

    1.乱中求稳之首计

    中国以农立国,80%的人口是农民,农民的中心问题是土地问题。从古至今,无数的农民都曾为获得土地进行过不屈不挠的斗争。要解决农民问题,就必须首先解决农民的土地问题,谁解决了农民的土地问题,谁就获得了中国绝大多数人口的拥护。

    在中国近现代史上,有许多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方案,其中有三个方案最具代表性:一是太平天国时期的《天朝田亩制度》;二是孙中山的平均地权与耕者有其田方案;三是中国**的土地纲领。这三个方案恰好代表了三个阶级在土地问题上的政治主张。

    《天朝田亩制度》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完整的农民土地纲领。它以废除封建土地制度、实现农民平分土地为核心,力图实现"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的理想。这一主张集中表达了当时贫苦农民的土地要求与美好愿望,对鼓舞农民斗争具有积极的作用。但是,在封建社会,采用绝对平均主义分配土地,企图在小农经济的基础上平分一切社会财富,废除私有制,既不可能实现,也不利于生产力的发展。

    而孙中山的平均地权,是资产阶级革命派的土地纲领。它以发展资本主义为目的,主张土地国有化,其最大的特点是,与农民的土地纲领相比较,不是采取土地农有政策,而是土地国有。具体办法是:在革命政权建立之后,由地主自报地价,国家向其抽1%的地价税,并保有照价收买的权利,以防止地主故意少报地价;以后土地增价部分则全部归国家所有。土地涨价归公就是孙中山讲的土地国有、平均地权。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资产阶级与封建势力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他们根本不敢彻底废除封建剥削,更不敢发动农民,满足农民的土地要求。平均地权的实施必须采取"温和的社会改良",而不是激烈的"农人革命"。其结果也正如**所说:"国民革命需要一个大的农村变动。辛亥革命没有这个变动,所以失败了。"

    但是,孙中山作为中国资产阶级的杰出代表,能够将土地问题同发展资本主义联系起来,显而易见,比《天朝田亩制度》有高明之处。特别是在孙中山的晚年,在共产国际的影响与中国**人的帮助下,他又提出了耕者有其田的主张,即把土地"从封建剥削者手里转移到农民手里,把封建地主的私有财产,变为农民的私有财产,使农民从封建的土地关系中获得解放,从而造成将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的可能性。"非常遗憾,还没来得及实行,孙中山就与世长辞了。

    中国**的土地纲领,则是从实际出发,真正为广大农民解决了土地问题的正确纲领。中国**土地纲领的总目标是废除封建性及半封建性剥削的土地制度,实行"耕者有其田"的土地制度。具体做法是:

    乡村中一切地主的土地及公地,由乡村农会接收,连同乡村中其他一切土地,按乡村全部人口,不分男女老幼,统一平均分配,在土地数量上抽多补少,在土地质量上抽肥补瘦,使全乡村人民均获得同等的土地,并归个人所有。

    由于中国**的土地纲领满足了广大农民对土地的要求,因而赢得了他们的拥护和支持,不仅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发展,而且成为**战胜蒋介石的决定性因素之一。

    蒋介石兵败逃台以后,吸取大陆失败的教训,采取了一系列有利于发展生产、改善民生的措施,以巩固其统治基础。事实上,国民党政权处于风雨飘摇之中,要想在台湾站稳脚跟,当务之急也是着手解决农村土地问题。

    因为,在台湾历史上长达半个世纪的日本占领时期,台湾经济遭到极大的破坏。日本在台贯彻"工业日本,农业台湾"的政策,以土地重新登记、调查、丈量、收买为借口,以土地所有权申报为手段,把大量历代汉族和高山族农民辛勤开垦的土地没收为官有。在他们的巧取豪夺下,全台68.5%的耕地、山林归殖民政府、日本财阀及少数人占有,其中耕地面积的20.4%被日本财阀和私人占有,森林面积的97%以上为殖民地政府占有。这对以农业为主、农业人口占多数的台湾来说,广大农民被"竭泽而渔",台湾地主的剥削强度和农村阶级对立的尖税程度,比大陆诸省有过之而无不及。

    1945年台湾光复后,日本殖民者退出台湾,但其土地占有关系却无多少改观,土地越发集中于少数人手中。台湾地主对农民层层盘剥,方式五花八门,主要有四种类型:一是高地租,据1949年"台湾省政纪要"记载,台湾的地租额一般都在业六佃四的水准,甚至达到业七佃三。二是实行"铁租",即不问丰欠旱涝、收成好坏,佃户必须向地主交纳不少于丰年总收获量的60%的地租。三是押租制,即预收一至二年的全部地租。四是副产物租,即地主在地租之外,还要平白无故地分享甚至全部霸占农民饲养家禽和种植果木的收人,尽管这些收人并非产自地主的出租地。

    在这种深重的压迫之下,台湾农民饥寒交迫,哀声遍野,有的地区已爆发抗租抗息的自发运动。对此,时任台湾省主席的陈诚指出:"租佃双方矛盾无法调融,造成农村社会内部之不安,极易为外邪所感染",**的"渗透工作,即多从此等空隙入手",如"不加改善,乱源即由此发生,证诸往事,历历不爽,"而今"农村不安现象,已极显著","因此之故,台湾必须实行土地改革,是一种客观需要,虽有万难,不能顾及。"

    鉴于形势的严峻,蒋介石一到台湾便宣称:"我们要为坚持。实现三民主义而战,满清革命时期,我们乃是以民族主义为重心;在军阀革命时期,则是以民权主义为其重心;在今日对共匪勘乱复兴的国民革命时期,乃是以民生主义为重心的革命"。而实施民生主义的起点,便是开展"土地改革"。

    蒋介石在大陆统治22年都未实行"士地改革",为何一到台湾便大刀阔斧地进行?除了他所谓的解决民生主义和蒋家小王朝的生计问题外,其"土地改革"的可行性也大大增加。

    因为,这时台湾当局与地主阶级的关系已不同于大陆时期,在大陆时,地主阶级是国民党的依靠力量,国民党内的党、政、军高级官员,多与农村中的封建地主有千丝万缕的联系,甚至他们本人就拥有大批地产。1930年国民党曾颁布了《土地法》,规定要实行"耕者有其四"和"平均地权",但是刚一实行就触犯了当权者的利益,他们纷纷到蒋介石面前托关系求情,"耕者有其田"根本行不通。而在台湾,国民党当权者与当地地主并无丝毫瓜葛,正如国民党的叛逆者孙家麟所说:

    因为地主全部都是台湾人,所以国民党可以大慷他人之慨,以大刀阔斧的手法,毫无顾忌地认真推行。

    假如当时百甲以上的大地主,有三五个是属于皇亲贵戚之流,我想台湾的土地工作,能否顺利推行成功,恐怕连陈诚先生也不敢作肯定的答复。

    同时,实施土地改革,对国民党当局而言又是一箭双雕的大好事,既可以施恩于民,巩固统治基础,又可以削弱台湾地主的经济地位,间接打击"**"分子和台湾地方势力。

    加之,国民党退台后,实权人物陈诚、蒋经国等又都是土地改革的坚定支持者。陈诚早年曾在江西、湖北等地积极解决农民土地问题,但因种种原因而未奏效。蒋经国早年曾在苏联任集体农庄的苏维埃主席,对解决土地问题有较深的理性认识和感性认识。在赣南时,他颂布了《新赣南土地政策》,规定"土地分配,依人口而决定,超额由中国农民银行照价收买,再转贷给佃农,地价由人民开会来决定,分五年还清。"由于国民党极右势力的阻挠和蒋介石的反对,其土改政策也付之东流。到台湾后,陈诚、蒋经国更加认识到解决土地问题的重要性,从而力促进行土改。

    2."土改"三部曲

    国民党在台湾的"土地改革"是分三步进行的:

    第一步:"三七五减租"。

    1949年3月1日,陈诚在台湾省行政会议开幕式上宣布要切实执行"三七五减租",他警告大地主:"仅顾及本身利益而剥削农民,将来会自食其果"。4月23日,陈诚公布"台湾私有土地租用办法"及实施细则,由此揭开了台湾土改的序幕,并开始执行"三七五减租。"

    "三七五减租"的主要内容是:

    第一,限定耕地租额。扣除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