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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25)

    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25)

    某种意见须辩驳者:(一)承认日本在满蒙有扩张之特要,并承认其在满蒙之要求。须指明无确实之必要。(二)英、美、日同盟维持太平洋与远东之和平。重言该同盟须加入中国,方可发生效力。(三)国际共管中国。力言此种计划之无效,中国必定竭力反对其为国际管理关于会议所声明之事项。(四)国际接管或管理财政。大致与(三)相同。(五)军备会议应超越太平洋远东会议,俾军备会议得告成功。此则等于马前驾车,欲为建树远东太平洋和平基础得收实效计,各种争端曾引起目前政治纠纷者,务须审查讨论。(六)或恐一国作梗,致陷会议功效于险地。任何一国不应反对协力增进和平利益之诚恳讨论意见。

    须宣传者:(一)中国须要不受外力侵占之安全保障。(二)须要还以自由发展之权。(三)对于中国公平待遇。

    曹云祥。十一日。

    弱国无外交。在曹云祥出任外交官的时候,正是中国积贫积弱的时代,各帝国主义无不对中国垂涎三尺,把魔爪伸到中国,企图瓜分豆剖,把中国肢解。在这样的形势之下,曹云祥运筹帷幄,参与重大外交活动。在太平洋会议上施展外交才能。当时在美国留学的王祖廉说:“时先生任中国代表团副秘书长,兼宣传部长。事无巨细,必躬自检阅,夜以继日,每忘寝馈,尤时以余等所办之事(指在华盛顿办英文日报)见讯,赞许最力。不独尽量供给可以发表之材料与消息,并且资助经费,余等工作赖以维持。尝笑谓余曰‘君等未受国家之禄,而能牺牲学业,为国努力宣传,吾等见之有愧焉。’”

    其时,“金佛郎案”在全国正闹得沸沸扬扬,曹云祥为解决中国关税的问题愁绪万端。

    金佛郎,现译称法郎。所谓“金佛郎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