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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竹林时期的阮籍

》第十三),表示了对这两位采薇西山,义不食周粟古代高士的崇拜与向往。可以说,这里才是阮籍内心情感与政治态度的真实流露。但令人痛惜是,在阮籍自己所处的时代,不仅不能对像废立这样的大事公开表示异议,甚至连做伯夷的可能都没有,这岂不是对司马氏的专横残暴更为辛辣的讽刺吗?

    3.自求东平相和步兵校尉。

    嘉平六年,即正元元年(254),高贵乡公曹髦即帝位之后,司马师大概为了笼络人心,大肆封官晋爵,阮籍也被赐为关内侯、徙官散骑常侍。第二年,即正元二年(255),司马师在讨伐丘俭、文钦时,因患目病而卒于军中。司马师之后,由其弟司马昭继任大将军、录尚书事。可能就在这年,阮籍主动向司马昭请求到东平任职,司马昭很爽快地答应了。《晋书·阮籍传》载:"及文帝辅政,籍常从容言于帝曰:'籍生平曾游东平,乐其风土。'帝大悦,即拜东平相。籍乘驴到郡,坏府舍屏障,使内外相望。法令清简,旬日而还。帝引为大将军从事中郎。"从现存的历史资料看,这是阮籍在仕途上的第一次主动提出的要求,并且在东平任上只十余日就回来了,其中肯定有某种政治方面的原因。

    李白《赠闾丘宿松》诗云:"偶来拂衣去,谁测主人情",指的就是阮籍此事。陈伯君先生指出,阮籍称"乐其风土",可是,"今观此赋,无一语道其风土可乐者,反之,则极道其风土之恶,甚至谓'孰斯邦之可即',可见籍当时对司马昭之语,不过托辞求去。"(《阮籍集校注·东平赋》题解)那么,阮籍之"情"或"托辞"背后的真实用心何在呢,阮籍原来历任司马氏的属官从事中郎一职,虽然在君主**的封建社会,理论上是"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傅天之下,莫非王土",任何人都是最高统治者皇帝的臣仆,但按照汉魏时期的官制或惯例,他与司马氏有门生故吏的关系,直接隶属于长官,只对长官负责,对皇帝并不直接负责或发生关系①。阮籍当时所担任的散骑常侍之职是皇帝的侍从散官,关系很接近,在政治上与皇帝有直接的臣属关系。阮籍以从事中郎转为散骑常侍,意味着由司马氏的属官转为皇帝的臣属,这一转变大概使他在政治上处于一种非常尴尬的境地。按照原来他与司马氏的关系,担任散骑常侍之职后,他实际上应该成为司马氏的耳目;司马氏给阮籍安排这个职务,也不能完全排除这一方面的意义。但以阮籍的性格和为人,他担当这个角色一定感到很为难。如果按照阮籍的新官职的要求,在道义上又应该为皇室效忠,这无异是把自己置于司马氏的政敌地位,对于阮籍来说,这等于拿自己的生命开玩笑。《竹林七贤论》说:"高贵乡公以(阮籍)为散骑常侍,非其好也。"(《艺文类聚》卷四八)阮籍下愿作散骑常侍,决非仅仅是个兴趣爱好问题,而隐藏着深刻的政治内容。明白了这层意义,我们就可以知道,阮籍自求到东平去,只不过是他摆脱政治困境的借口。他在东平相任上,其政绩仅仅是拆毁了东平相府的一堵影墙。史书上所谓"法令清简"或"教令清宁"①,大概是虚饰之词。其实,十余日的① 据统计,《咏怀诗》里至少有第三、九、十三、二十六四首谈及伯夷隐居首阳之事。

    ① 参见周修强:《君臣之义及其衍化》一文,载《中国青年报》1988 年2 月 26 日。

    ① 《世说新语·任诞》注引《名土传》说,阮籍在东平相任上是"教令清宁,十余日便复骑驴去。"工夫,甚至连衙内的凳子都不能坐热,又如何谈得上政绩呢?阮籍这种近于游戏的政治态度。在时人看来似乎是一种"名士"的风度,实际对于阮籍自己来说,这里面隐含着难言的苦衷,对于司马氏来说,似乎也担心阮籍做散骑常侍,真的与曹氏王室结合在一起,因此,他对于阮籍的作东平相的请求,当然表示欢迎。

    阮籍从东平返回京师洛阳后,马上又作了司马昭的从事中郎。他担任此职的时间大概只有一年左右。甘露元年(256),也即正元三年(六月改元甘露),阮籍请求作步兵校尉。①这是阮籍在仕途上的第二次主动请求。《晋书·阮籍传》说:"籍闻步兵厨营人善酿,有贮酒三百斛,乃求力步兵校尉。"步兵校尉原为汉武帝所置京师屯兵八校之一,执掌上林苑门兵,地位很重要。

    东汉以降,此职在军事上的地位己不重要,且常以文士担任。魏晋时期,步兵校尉大概并不真正掌握兵权。②阮籍自求此职,大概与自求东平相一样是出于政治上的考虑。他本来对司马氏的行径就不大满意,可是连续担任司马氏三人的属官,这不免又给人以与司马氏集团大接近的形象,这不仅违背的自己的心愿,而且也会贬损自己的声誉。因此,阮籍必然要设法摆脱这种困境。

    而步兵校尉一职,虽然是中央政府的属官,但下像散骑常侍那样与皇帝有亲近的关系;虽然是武职,但又下执兵权,不会给司马氏造成压力,引起司马氏的猜忌。对于阮籍来说,步兵校尉恐怕是他超脱司马氏与曹氏政争最合运不过的职位了。阮籍求任步兵校尉自说是营厨里有美酒,其实这也是借口,在这个借口后面掩盖着的是他企图摆脱政治麻烦的目的。在阮籍一生的仕官生活中,他担任步兵校尉一职的时间最长,计有亡八年之久,且终死没有升职与转职,个中原因是值得玩味的。从主观上说,他大概感到担任此职在政治上有较大的回旋,所以再也没有主动提出转职。

    4."遗落世事"的政治态度。

    可以说,在整个竹林时期,阮籍始终采取的是一种"遗落世事"的政治态度。或者更确切他说,他对司马氏采取的是一种敷衍或游戏的政治态度。

    由上面的叙述中不难理解到这一点。

    阮籍担任步兵校尉之职后,依然保持着与司马氏这种若即若离的关系。

    《晋书·阮籍传》说:"遗落世事。虽去佐职,恒游府内,朝宴必与焉。"《世说新语·简做》说:"晋文王功德盛大,坐席严敬,拟于王者。唯阮籍在座,箕踞啸歌,酣放自若。"阮籍虽然不再担任司马昭的从事中郎,但还是经常到大将军府去,并不表现为对司马氏关系的疏远;而在大将军府上又每每狂放不羁,不以礼法自拘。这当然是出于"保身"之目的。阮籍虽然奉行这种超脱政治的"走钢丝"策略,但并不能完全超脱政治,不仅有些问题必须做出抉择,而且事实上危险还是不时地向他袭来。如史书上记载了这样的一个故事:文帝初欲为武帝求婚于籍,籍醉六十日,不得言而止。钟会数以时事问之,欲因其可否而致之罪,皆以酣醉获免。

    --《晋书·阮籍传》司马昭求婚于阮籍,除了门第观念之外,当然也有政治方面的原因。如果阮籍答应了这门婚事,无异于把自己的政治生命交给了司马氏集团,这当然是个难题。钟会是司马氏的心腹谋士,稽康被杀之因,除与他公开表示和① 刘汝霖把阮籍自求任步乓校尉时间定在这年,且有详细考证。见《汉晋学术编年》下册第19-21 页。

    ② 参见白化文:《阮籍·嵇康》第12、13 页注。

    司马氏政治上不合作一事有关外,也与钟会的进谗有某种关系①。因此,阮籍不得不以纵酒的办法进行自我保护,摆脱困境。

    但是,阮籍纵酒的策略并不完全可靠和有效,相反,却常常引起礼法之士的疾恨和攻击,反而带来更大的危险。《晋书·何曾传》载:时步兵校尉阮籍负才放诞,居丧无礼,曾面质籍于文帝座曰:"卿纵情背礼,败俗之人,今忠贤执政,综核名实,若卿之曹,不可长也。"因言于帝(司马昭)曰:"公方以孝治天下,而听阮籍以重哀饮酒食肉于公座,宜摈四裔,无令污染华夏。"帝曰:"此子赢病若此,君不能力我忍耶?"曾重引据,辞理甚切。帝虽不从,时人敬惮之。

    何曾的批评和建议对于阮籍未说,并不是没有危险的。司马昭打着"以孝治天下"的幌子,而阮籍在母丧期间饮酒食肉,这种"不孝"行为,正是触犯了司马氏的大忌。嵇康的至友吕安被杀的罪名之一,就是因为牵涉到了这个问题。①大概由于阮籍"至慎"、"出口玄远",从来不对具体事情或某个人发表意见, 且与司马氏有过长期的僚属关系,不像嵇康、吕安那样或"刚肠疾恶"或"性烈",对司马氏表示公开的反对,才保住了自己的脑袋。

    不过,阮籍"口不论人过",借酒装湖涂,并不等于是非不分,无所好恶,没有丝毫的正义感。实际上,他的内心并不能真正忘怀政治或世事,其是非好恶还是相当明确的。《咏怀诗》第三十九首写到:壮士何慷慨,志欲威八荒。

    驱车远行役,受命念自忘。

    良弓挟鸟号,明甲有精光。

    临难不顾生,身死魂飞扬。

    岂为全躯士,效命争疆场。

    忠为百世荣,义使令名彰。

    垂声谢后世,气节故有常。

    诗中所写的"壮士",作者没有点名确指何人。但从诗的内容可以知道,他是个封疆大吏,受命远方,后来"身死魂飞扬",壮烈地战死了。阮籍盛赞这位"壮士"临危不惧,效命战场,肯定了他"忠"、"义"双全的品格,指出他的气节必将获得后世的敬仰,他的英名一定会流芳百世。阮籍崇尚"忠"、"义",与司马氏强调"以孝治天下"正好相反。在魏晋禅代之际,这位忠臣义士不可能是司马氏集团的人,大概只能属于皇室势力的人,这使人很容易联想到丹丘俭、王凌、文钦、诸葛诞等因反抗司马氏而被杀之士。

    清人陈祚明指出:"此岂咏公孙(疑"诸葛"之误), 丘之流邪?"(《采菽堂古诗选》)曾国藩更为明确地指出:"似指王凌、诸葛诞、丘俭之徒。"(转引黄节《阮步兵咏怀诗注》)淮南三叛,嵇康盛赞管、蔡①,而阮① 据《晋书·嵇康传》载:钟会向司马昭进谗说:"康欲助舟丘俭起乒,赖山涛不听。"又说嵇康"言论放荡,非毁典漠。"劝司马昭除之。司马昭信之,乃诛嵇康。

    ① 《魏氏春秋》载:"康与东平吕昭子巽及巽弟安亲善。会巽淫安妻徐氏,而诬安不孝,囚之。安引康为证,康义不负心,保明其事。安亦性烈,有济世志力。钟会劝大将军因此除之,遂杀安及康。"(《三国志·魏志·王粲传》注引)

    ① 嵇康著《管蔡论》,文中盛称管、蔡忠于王室,力辩二叔无罪。张采说:"周公摄政,管蔡流言,司马氏执权,淮南三叛,其事正对。叔夜盛称管蔡,所以讥切司马氏也。"(《汉魏别解》)

    籍则讴歌"壮士",二人的文字不同,但其意皆在讥刺司马氏之凶、痛惜魏氏王室之衰,可谓有异曲同工之妙。

    5.《劝进表》与阮籍之死。

    阮籍晚年遇到了他一生中最为棘手的一个政治问题。从正始末年到魏帝陈留王景元年间,司马氏父子三人内诛朝臣,外平三淮,朝廷内外的异己势力几乎铲除殆尽,经过二十多年处心积虑的经营,篡夺曹魏政权的条件基本成熟。景元四年(263)十月,司马昭被晋封位晋公,位相国,加九锡,这是司马昭正式实施其篡权的重要一步。按照例行公事,由曹魏傀儡皇帝曹奂下诏加封晋爵,司马氏谦让一番,然后再由公卿大臣"劝进",以此证明他是上合天意,下顺人心,不得已而为之。当时阮籍担任步兵校尉之职,拟写《劝进表》大概不是他的分内职责,可是却指定由阮籍执笔,这无异于逼迫阮籍在这个重大的政治问题上明确表态。阮籍对此大概也是很清楚的。《晋书·阮籍传》载:会帝(司马昭)让九锡,公卿将劝进,使籍为其辞,籍沉醉忘作。临诣府,使取之,见籍方据案醉眠,使者以告,籍便书案,使写之,无所改窜。

    辞甚清壮,为时所重。从这段史料看来,阮籍大概仍想用醉酒的老办法避开这个政治难题。但是,由于催得太紧,无法推却,而又不敢不写,只好带酒拟稿塞责。同时还可以推想,显然阮籍已经意识到这件事非同小可,未必能蒙混过关,可能早已做好第二手准备,打好了腹槁,否则醉中为文,且又"无所改窜"、"辞甚清壮",就令人难以理解了。不过,无论是什么情况,阮籍事实上是写下了"劝进表",这等于他公开表态拥护司马氏,赞同其篡权行为。尽管他内心不甘愿走这条路,但至少在外在行为上是屈服于司马氏的淫威了。阮籍试图回避现实,而现实却不允许他回避;他想超脱司马氏与曹氏政争的旋涡,但政治旋涡却最终把他卷了进去,这是他纵酒隐世策略的彻底失败,也是他"走钢丝"策略的彻底失败。

    这里有个问题需要弄清,即阮籍的《劝进表》所作之年。大概从甘露元年(256)起,曹氏王室曾多次动议给司马昭晋爵晋公、赐九锡,而司马昭可能感到条件不成熟,所以才有"固辞策命,至于八、九"(《晋书·文帝纪》景元四年十月诏)之举,只是于景元四年十月,他才最后接受策命。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劝进表》究竟作于何时或说是哪一次策命?对此历来有不同的说法,大体上可以归结为三种:第一,卢弼认为,《劝进表》作于高贵乡公时期(254-260)。他先引臧荣绪《晋书》:"魏帝封晋太祖为晋公,太原等十郡为邑,进位相国,备礼九锡,太祖让而不受,公卿将校皆诣府劝进,阮籍为其辞。"复又据《文选》李善注:"魏帝,高贵乡公也。太祖,晋文帝也。"由此断定,《劝进表》为"高贵乡公时所作无疑。"(详见《三国志集解》《魏志·高贵乡公纪》)第二,刘汝霖据《劝进表》内有"东夷献舞"之语,又参之《三国志·魏志·陈留王纪》景元二年(261)有"乐浪外夷韩貊各率其属来朝贡"的记载,断定阮籍《劝进表》作于景元二年。

    (详见《汉晋学术编年》下册第47-49 页)第三,《晋书·文帝纪》把郑冲等人献《劝进表》①,安排在景元四年(263)十月。显然,《晋书》的作者认为阮籍此文作于此时。述三面说法,哪一种比较正确① 《劝进表》实为阮籍所作,但郑冲当时任司空之职,为群官之首,且领头劝进,所以史书把此文著于郑冲名下。此表收集在《阮籍集》里,题为《为郑冲功晋王笺》。

    呢?按照刘汝霖所引证的历史资料,卢弼之说显然是不攻自破。但刘氏之说也实难成立。首先,阮籍之文所颂扬的司马昭的功德(其中包括"东夷献舞"),显然均为追述之语,如何就一定断定它作于"东夷献舞"之同年呢?其次,据《三国志·魏志·陈留王纪》载,除了景元二年有"乐浪外夷韩貊各率其属来朝贡"一事外,在景元三年四月,又有"肃慎国遣使重译入贡"一事。那么,"东夷献舞"究竟系指第一次呢?还是指第二次,抑或兼指两次?

    综合历史记载和历史情况,还是《晋书》的记载比较可信。其一,"东夷献舞"兼指两次入贡的可能比较大。由于有景元二年的东夷首次入贡,又紧接着有景元三年的东夷二次入贡,所以在景元四年,阮籍的《劝进表》才特别提到此事,作为司马昭的一项功德予以称颂。作这样的推断似乎更符合逻辑或情理。其二,唐人撰写《晋书》时,所依据的史料远比近人卢弼和刘汝霖所依据的史料为多。唐人把《劝进表》系于景元四年十月,肯定是有所根据的。其三,景元四年十月这次司马昭晋封受锡,肯定是预先策划好了的。

    在此之前,所谓"公卿将校诣府劝进",不过是走走形式而已。至于由阮籍拟写《劝进表》,究竟是司马昭亲自指使的,还是其党羽或其他人的主意,这都是无关紧要的。问题的关键在于,司马昭晋爵加封,必须有这个劝进的程序,而且也必须得到他的允许或默许。以阮籍的聪明来说,他不可能不了解其中的奥妙。所以,他内心里想推掉这个难堪的差事,但又未敢唐突。完全可以设想,如果司马昭这次晋封不是他本人同意并预定的,而仅仅是其他人的热心,以阮籍的为人或处世原则,他未必肯接受这个极不愿意接受的任务。由此也可以推断,《劝进表》必定作于景元四年十月。

    阮籍卒于景元四年冬,也即是在他写了《劝进表》之后的一二个月,享年五十四岁。两件事相隔是如此之近,使人不得不怀疑其间有某种因果关系。

    阮籍的一生,从表面看,其仕途应该说是一帆风顺,官场得意,也深得司马氏父子的赏识。但由于客观现实与他的理想差距太大,以至于他追求的"济世"目标根本无法实现。实际看来,他在政治上应该说一直是处于失意状态。

    政治上的失意必然造成心理上的压仰。对此,阮籍不是通过与现实抗争的方式来实现自己的政治目标或平衡自己的心理,而是主要通过酣饮醉酒的消极方式进行自我安慰,这不仅不能达到目的,熨平心理的不平,相反,它只能导致心理内部矛盾的加深。而且长期过量饮酒,从生理学的角度看也必会使身体受到严重的损害。何曾批评阮籍毁弃礼法,司马昭回答时所说的"此子(指阮籍)赢病若此"一句(见上文),就足见阮籍的身体早就虚弱多病。

    书写《劝进表》,本来是阮籍极不情愿的事,但他还是写了,可以设想,阮籍写过《劝进表》之后,其心理的懊恼和自我的失落感肯定是相当强烈的。

    一个本来就很虚弱的躯体和严重失衡的灵魂是决然难以再承受如此重压和打击的。对于阮籍来说,这篇《劝进表》既是其生命的暂时的保护神,又同时是促其生命走向死亡的催命符。作为一代风流名士,终于在痛苦、失望、徬徨、苦闷中离开了这个丑恶的世界。阮籍之死,既是对司马氏名教之治的讽刺和控诉,也是对整个封建**主义制度的讽刺和控诉。

    阮籍的一生,特别是他的一篇《劝进表》,引起了后世不少人对他的非议和责难。宋人叶梦得认为,阮籍"应力公卿作'劝进表',若论于嵇康前,自应杖死。"(《避暑录话》)叶适也说:"今《文选》载蒋济'劝进表'一篇①,乃籍所作。籍忍至此,亦何所不可为。籍著论鄙世俗之士,以为犹虱处乎裈中。籍委身于司马氏,独非裈中乎?观康尚不屈乎钟会,肯卖魏而附晋乎?世俗但以迹之近似者取之,概以为'嵇阮',我每为之太息也。"(《石林诗话》)纵观阮籍一生,与嵇康相比,他似乎考虑自己的生命或**生存的价值更多一些,因此,在政治上表现得更为软弱和动摇一些。但是,这与何曾之流一方面侈谈名教礼法,另一方面却趋炎附势、热衷于名利之途的丑恶行径是大有区别的。阮籍政治上的动摇和软弱,乃至最后书写《劝进表》,这除了他自身性格软弱的主观原因之外,应该主要归结为当时不合理现实或社会历史环境的压迫。阮籍本有"济世志",有理想、有抱负,渴望有一番作为的,但险恶的政治环境和**主义的暴力却完全扼杀了人性的自由,堵塞了自我实现的途径。在残酷的现实面前,阮籍不得不通过扭曲自身形象的方式来换取一条自全之路。我们所看到的,他一面对司马氏在内心里极为不满,可是又不得不与之周旋;一面对曹氏王室抱有某种同情,可是又对之十分失望,不敢与之太接近;一面想效法"四皓"、"伯阳",隐身江湖山林,可是又不得不出来做官;一面对现实有强烈的关注,可是又不敢为纠正现实的下合理而奋争。阮籍对自己的作为,大概也是很不满意的。《晋书·阮籍传》记载,其子阮浑要学自己的放达,他表示反对:"仲容已豫此流,汝不得复尔。"这与嵇康临终前教子不要走自己纵放的道路,应当谦恭守礼的用意是完全相同的。(参见嵇康《家诫》)但与嵇康相比,由于阮籍处世的态度更为谨慎和小心,在其身上体现的矛盾也更多,其内心的压抑也更为强烈。

    就二人的最终结局看来,嵇康虽然身首异处,但死得却是那样从容、坦然、慷慨,而阮籍尽管免受一刀,但他的死却更为痛苦、艰难,震颤人心。如果说,前者给人以痛惜之感,后者则给人以更深的压抑之感。在某种意义上,阮籍的悲剧气氛更为浓重,对于生活在封建**主义重压下的士大夫阶层说,具有更为典型和普遍的意义。这种悲剧现象,历史和时代应该是主要导演者,而不能完全取决于阮籍自己。

    ① 检今本《文选》,无蒋济《劝进表》、止有郑冲《劝进表》,"蒋济"当"郑冲"之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