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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方法论

、列传、表历、书志、论赞、序例、题目、断限、编次、称谓等,都是先定其名,再责其实的。这里需要检验一下"求名责实"作为方法论的理论价值。关于名实的关系,这是我国自先秦已来就广为学者关注的一个问题。什么是"名"?一般指事物的概念。

    什么是"实"?一般指客观存在的事物。当人们分析事物的概念的时候,必然联系到概念与事物,即名与实的关系。春秋战国时代,社会制度激烈变化。

    事物的内容变化了,可是仍然沿用旧的名称,出现了"名实相怨"的情形,于是产生了辨析概念的必要。百家争呜更直接促进名辩思潮的发展,名实关系之争也是争鸣的一大课题。孔子的"正名"论,企图用旧的"名"来匡正变化了的现实,墨子针对孔子颠倒名实关系的"正名论",提出了"取实予名"的命题。"取实予名",就是根据事物的实际情况,给予相称的名称。

    后期墨家主张"以名举实"②,坚持了实为第一性、名为第二性的看法。到了苟子,吸取了墨家"取实予名"的基本思想,辩证地论证了名实关系,对先秦名辩思想做了总结性的概括。刘知几对名实关系的理解比较接近于孔子"正名"的观点,起码说,他过分强调了名,强调了实要与名相应。所以说,"求名责实"说颇近"正名说"。当然刘知几清楚看到了事物的变化,即"实"的变化,并非要求事物要倒退到原来的地方,欢迎人们根据事物的变化而淘汰旧名,给予新名,这是好的。他批评司马迁所列世家,汉代诸侯与古代诸侯不同,必编世家,实同列传,虽得划一之宜,讵识随时之义。因此他肯定班固"厘革前非",去掉世家一体,一概称传。这是"事势当然"。由此我们可以看出,知几之"求名责实"又不同于孔子的"正名"。他的出发点并非要保护旧事物,并非要史书都按照前人的规矩循 而不改。《题目》篇有言:上古之书有三坟、五典,其次有《尚书》、《春秋》,自汉已下,其流渐繁,大抵史名多以书、记、纪、略为主。至孙盛有《魏氏春秋》,孔衍有《汉魏尚书》,习旧捐新,"虽得稽古之宜,未达从时之义。""榷而论之,其编年月者谓之纪,列纪传者谓之书,取顺于时,斯为最也。夫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苟失其途,有乖至理。"他批评吕不韦、陆贾之书,"唯次篇章,不系时月",皆号曰"春秋",鱼豢、姚察著魏、梁二史,"巨细毕载,芜累甚多",而俱榜之以"略"。所以"考名责实,奚其爽欤!"何法盛撰《晋中兴书》,贵于革旧,未见取新。《晋书》"载记表名,可谓择善而行,巧于师古者矣。"上面摘引的知几论述,可见两点:其一,知几欢迎"取顺于时",根据事物的变化,创制新名,这是对的。而且明确"名以定体,为实之宾",还② 《史通·本纪》。

    ③ 《史通·列传》。

    ① 《史通·列传》。

    ② 《墨子·经上》。

    是把实放到主的地位,这是不用怀疑的。其二,他在实践中却是用名去衡量实,反客为主,这也是他经常性的思路。因此,我们不必要去抽象的评论刘知几的"求名责实"之法,还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时这种评论很有卓见,有时又失之偏颇。

    名与实是一对互相依存的范畴,有矛盾的一面也有统一的一面。万物皆变,永远不会停留在一个固定的地方,但意识往往落后于存在,实变了,而名确有个相对的稳定性。比如,知几对纪传体正史"本纪"体例的界定,大体上是不错的。但如果追究司马迁的原意,那还有不小的分歧。对"世家"体例的认识也是这样。概而言之,司马迁坚持的是历史观点,承认历史的实际,刘知几坚持的是伦理观点,承认等级名分。被知几指责的"名实无准"的司马迁比较名实相副,相反,知几倒是犯了名实无准的毛病。关于这个问题,本书还会详论。

    从一般意思上来说,知几对名实关系的认识,既有可取之处,又有颇多失误之点。他既主张"随事立号","取顺于时",又主张"立例求准","求名责实",应该说这是相当辩证的。问题就出在过分相信自己"立例求准"上。

    二是历史比较法。

    历史比较法也是刘知几常用的方法之一,其比较的范围相当广泛,有史书与史书的比较,有史家与史家的比较,有史书不同体例的比较,有古今不同历史时代的比较,也有文史的比较等等,综合看来,可分为纵向的历史比较和横向的历史比较两大类。现先作分析说明,然后再作综合评论。

    刘知几作了大量的史书的比较评论,最典型的例证是关于《春秋》三传的比较评论。《史通》外篇有《申左》篇,他在简略地回顾了历史上人们对《春秋》三传不同的评论后,发表了他本人对三传的看法,其根本意见就是:"盖《左氏》之义有三长,而二传之义有五短。"他具体指出,《左传》所有笔削及发几例,"皆得周典,传孔子教,故能成不刊之书,著将来之法";左氏躬为太史,"博览群书",故其传"广包它国,每事皆详";以同圣之才,膺授经之讬,上访夫子,下访其徒,故"凡所采摭,实广闻见。"对比《左传》这三长,他归纳《公》、《谷》二传有五短。表现在二传作者"生于异国,长自后来",所本乃"传闻之说",自不如丘明与孔子生在同时身居同国;二传语言不如左氏直载当时人物本语,保其本真:其记言载事理甚迂僻,言多鄙野,不如左氏继承国史成文的菁华,有源有本;缺漏甚多,不如左氏能补经文缺漏之史实;释义有违夫子之教,奖进恶徒,疑误后学。

    三长五短之论确切与否,自当别论,这里将诸书作各方面的比较,不失为一种史学方法。

    关于史书体例的比较,也是知几惯用的比较内容。《二体》篇关于编年、纪传二体的比较就是一个典型的例证。他分析二体之短长,认为"互有得失",各有其美,可并行于世。从方法论的角度看,《二体》篇的比较研究态度公允,逻辑性强,是篇颇有说服力的文字。

    还有史家与史家的比较。如他把左丘明、司马迁视为"君子之史",吴均、魏收视为"小人之史",两者"薰莸不类"①,把司马迁、班彪视为"史之好善者",董狐、南史视为"史之嫉恶者"②。知几在《自叙》里把他自己同扬雄作了细致入微的比较,使人读之颇有兴味。本书在生平篇已作征引。

    这种比较,针对性强,它不仅是知几"铭之于心,持以自慰"的感情抒发,也是他借助比较"迹类先贤"而作的一个自我评价,又是理性的认识。由此又引出一个"抑犹有遗恨,惧不似扬雄者有一焉",担心《史通》与粪土同捐,烟烬俱灭。上述比较,大都是比较简单的类比,求其某些相似之处。

    较为成熟的历史比较法要算在通识观点指导下所进行的历史的纵向的多方面综合比较。比如他分析史馆修史的弊端就是同古代修史的传统两相比较的。指出古之国史,皆出自一家,立言不朽;今之著述,大集群儒。这是从本质上比较,就不是形貌上似与不似的问题。

    刘知几的历史比较法运用面广,有纵向的比较,横向的比较,宏观的比较和微观的比较。这种比较,有助于他对问题的分析和把握,以求得一个比较深入的全面的认识。但是一种科学结论的做出绝不是仅仅靠某种方法就能达到的。我们发现,在刘知几的历史比较中,关于二体的比较和古代修史同史馆 修史的比较所得结论有说服力,大体可靠,原因是,他在这比较宏观的历史比较中,能够以通识的观点为指导,把握史学发展的脉络。我们也发现,即使上述两种比较,也有些毛病,比如在二体之比较中,对纪传史得失的估价就不大符合实际。什么原因呢?一是主观的因素太强。在历史评论中,史家不可能不渗入主观因素,但是要力求态度公允,兼善,忘私。知几对三传的比较,非常明显地注入了太多的主观好恶成分,溢美《左氏》,贬低《公》、《谷》。第二,单纯用历史比较,而忽视历史的联系,忽视其它方法的同时并用,就容易流于形式主义,所作结论亦缺乏说服力。比如对纪、传两体例的比较,刘知几没弄清楚史迁创例的想法,也不去检验纪传体发展的历史实际,结果做出的结论就很有武断性。

    历史比较法是通过对不同时间、不同空间的历史现象进行对比研究,分析异同,以求发现历史本质,探求历史的规律性。通过分析异同,寻探本质联系,其间有分析,也有归纳综合。既然比较,就要区分事类,审订名实,辨别异同,考镜源流,弄清沿革。因此,知几所运用的各种史学方法,是互相联系,密不可分的。原始察终时少不了审名实,别异同,在进行通变的纵向考察中,也离不开横向的区分事类。就区分事类而言,也多注意事物的流动。支撑知几史学研究方法论理论框架的,有许多范畴,具有相当浓厚的辩证因素。这些范畴是:名与实,变与常,博与一,异与同,事与类,貌与神等等。这里重点探讨一下知几的异同论和分类思想。

    分析和综合是人类思维的基本过程和基本方法,也是人们认识历史的基本方法。运用分析方法研究历史,要求对历史的各部分、方面、特性、因素和阶段分解开来进行考察。在分析的基础上才能综合。因此,分类的方法是历史研究中绝对需要的。

    知几的史学方法中,分类法运用得非常广泛。刘相当强调分类的重要性。

    比如他在讨论到史书时,首先"区分类聚",析为六家,又根据六家的各自特点,"以类相从",叙述同类之书。论及《尚书》家,以记言立说,《周① 《史通·杂说下》。

    ② 《史通·杂说下》。

    书》与其"同类",故归为一家,再如王劭《隋书》,"寻其义例,皆准《尚书》",亦加载录。《左传》家,主在编年,《汉纪》已降,名目各异,"大抵皆依《左传》以为的准",也汇为一家。他言及《史记》家,主在通史,如李延寿之《南、北史》因"君臣流别,纪传群分,皆以类相从,各附于本国",综数代为一书,也为《史记》之流。具体到纪传史书,又对诸体分别评述,比如论书志,指出班、马著史,别裁书志,后来诸史,"名目虽异,体统不殊。"究其编目,"或名非而物是,或小异而大同","必寻源讨本,其归一揆"。也有补阙拾遗之篇,如《宋书》《符瑞》,魏收《释老》。①看来区分事类,必须要考其异同。国史所书,宜述当时之事,选事应该有个限度,班固作《天文志》,"志无汉事而隶入《汉书》,寻篇考限,睹其乖越者矣。"①"苟事非其限,而越理成书,自可触类而长,于何不录?"②知几对班固《天文志》的批评就在于它断限不清,越次而载。

    在知几看来,事物分类必须清楚,否则就出现"统体不一,名目相违,朱紫以之混淆,冠履于焉颠倒"的毛病。他指出,司马迁的列传所编者唯人而已,"至于龟策异物,不类肖形,而辄与黔首同科,俱谓之传,不其怪乎?

    且龟策所记,全为志体,向若与八书齐列,而定以书名,庶几物得其朋,同声相应者矣。"③这意见颇为切实。区分事类,也就是考察事物的异同,诚如知几所说:"盖闻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薰获不同器,枭鸾不比翼。"因而要"申藻镜,别流品,使小人君子臭味得朋,上智中庸等差有叙,则惩恶劝善,永肃将来,激浊扬清,郁为不朽者矣。"④区分事类,考察异同最终就归结为惩恶劝善,而分事类、考异同的根本标准乃是儒家政治伦理观念。这同论名实的目的完全一致。比如,他批评班固《汉书·古今人表》在区分人物等类上,往往"是非瞀乱,善恶纷拏"⑤,象江充、息夫躬"谗谄惑上","毒及忠良",论其奸凶,远过于石显,但班固"不列佞幸"⑥。批评嵇康《高士传》不列"乐道遗荣,安贫守志"的颜回,批评沈约《宋书》不将"效节边城,捐躯死敌"的阳瓒"别加标榜"。而"唯寄编于《索虏》篇内。"①如此等等,史官"不能使善恶区分",类分不当。可见,儒家政治伦理观是知几分事类,考异同,正名实的是非标准。

    综上所述,刘知几的史学方法论丰富多采,而具有强大生命力的史学方法还是"通古今之变",亦即他的"通识"。每当知几"通识"观点和方法运用得好,并且真正能统帅、驾驭其他方法,他就在史学评论中做出可喜成绩。否则,一旦缺乏基本的把握,有些看来很好的方法也会把他的研究引入歧途。

    应该指出,无论是"通古今之变",还是求名责实等,知几并不曾给我们留下多少理论概括,就其方法而言,亦受其认识程度的限制,并不那么前① 《史通·书志》。

    ① 《史通·书志》。

    ② 《史通·书志》。

    ③ 《史通·编次》。

    ④ 《史通·品藻》。

    ⑤ 《史通·品藻》。

    ⑥ 《史通·品藻》。

    ① 《史通·品藻》。

    后贯通,而且他的观点和方法深深打着儒家政治伦理思想的烙印。但是,他能够把这些观点和方法运用于史学领域,并能自觉而熟练的去分析一切史学问题,这就是绝大的贡献。本书以下诸章将展现知几理论贡献的各个侧面,这都是其政治伦理思想和历史观、方法论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