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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词论》的贡献

    以往人们对《词论》所作出的贡献,大都只就其"文本"涉及到的诸如词史、词律、词评等问题加以论列,而对其贯穿全文的一个尽在不言中的重要问题,至今仍被忽略,这个问题就是《词论》堪称:

    (一)为"小歌词""补天"之作

    把宋代的这种特定的文学体式称之为"宋词"无疑是后世的事,李清照还不时把它叫做"小歌词",在她之前,词更被叫做"曲子词"、"乐章"、"乐府"、"琴趣"、"长短句"、"诗余"等等,别名很多,但没有一个能作为其独立"人格"的揭橥,名字也不够响亮。这都是因为那时的词尚处在诗的附庸和弃儿阶段的缘故。到了北宋,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文化的繁荣,歌楼舞榭遍及城市,官伎、私伎比比皆是。这种被叫做歌词的创作权,不仅从民间转到了一些文学大家的手里,甚至还有一些名公大臣加入了"小歌词"的写作行列,从而给这一畔域带来了新的问题。这时李清照挺身而出,为"小歌词"的纯洁和独立,大声疾呼。上引《词论》的第一段是说词应象唐朝开、天盛世时的"乐府、声诗"一样,是供歌坛名星演唱的;第二、三段分别指出"郑、卫之声"和"亡国之音"都不合时宜,前者则更是被指摘的对象;第四段是全文的核心,它以实例说明,象柳永《乐章集》那样"虽协音律,而词语尘下"不行,象晏、欧、苏等人那样写一些"不协音律"的"句读不茸之诗"也不行。不论是晏、欧、苏,还是王安石、曾巩,他们所作"小歌词"之所以"不可读",主要是他们不知诗、词之别,或"知之者少"。而对诗、词之别"始能知之"的晏几道、贺铸、秦观、黄庭坚,又各自有"无铺叙"、"少典重"、"专主情致"、"少故实"等缺久。总的看李清照的这篇《词论》,对时弊的批评是击中要害的,建树是独特的,对后世的影响是深远的。词这一体式之所以能够膺任宋代文学的代表,被光荣的称为"宋词",在一定意义上说,对于词的本质的确立和流弊的匡正,李清照几有"女娟""补天"之功。

    (二)对词之为体要义的建树

    李清照对于诗、词之别的划分,应该说是首先着眼于诗、词不同的社会作用的。诗的社会作用已为人们所共认,这就是孔子所说的"小子何莫学夫诗?诗,可以兴,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于鸟兽草木之名"①。从李清照的诗歌实践看,无疑她对孔子此说是身体力行的。关于词的社会作用,《词论》中虽亦无直接论述,其赞成曹元谦、念奴、李八郎等"歌坛"高手,在曲江宴上大显身手,就说明她是格守《花间》、南唐之风习,也把"小歌词"看成"娱宾遣兴"、侑筵佐筋的工具。既如此,在她看来,"小歌词"要想唱得"众皆泣下",除了要有象李八郎那样的"擅天下"的"能歌"者,歌词本身不仅要摒除"郑、卫之声","亡国之音"和"词语尘下"者,还要有与诗文大不一样的、为词所特有的音韵格律,她① 《论语·阳货》,朱熹《四书集注》本,中华书局1983 年版。

    认为诗文只讲究平仄即可,而歌词则既"分五音,又分五声,又分六律,又分清浊轻重",如不烙守音律方面的这一系列的严格规定,那么所作歌词"则不可歌矣",这样的人作为歌词作者,即使"学际天人",也是不称职的。

    要想称职,必须首先弄清词是"别是一家"的,与诗很不一样,它们必须各立门户的道理。在这个基础上,作者还进一步强调,词还要有"铺叙"、要"典重",既不能象秦观那样"专主情致,而少故实",也不能象黄庭坚那样"即尚故实,而多疵病,譬如良玉有暇,价自减半矣。"以上是李清照在其《词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