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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经 第十七章(4)

    挺经 第十七章(4)

    后来,当金陵城攻下来,向朝廷报捷时,曾国藩将自己的名字列于湖广总督官文之下,并一再声称,大功之成,实赖朝廷的指挥和诸官将的同心协力,至于他们曾家兄弟全是仰赖天恩,得享其名,实是侥幸而来。只字不提一个“功”字。

    大名不可强求

    曾国藩说:“攻克金陵,也是本朝的大功勋,千古的大功名,这全都是凭借上天意旨做主,怎么会完全由人力决定呢?上天对于大功名,吝惜得很,经千百次折磨、艰难动乱之后才能给予。”

    ● 解读

    意思是,让军队疲惫困顿的时间已经很长久了,而朝廷并没有贬斥之词,全局没有其他变故意外,这就是我们兄弟值得庆幸的事。只应该敬畏上天,认识天命,可不能埋怨上天,归罪别人。这是我们用来保养身体、除却疾病的方法,这是我们用来维持圆满、保持安泰的方法。

    畏天知命,指顺从天意,识时务,按照命运的安排行事。儒家的创立者孔子对鬼神持不可知态度,但他同时也强调天命可畏:“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小人不知天命而不畏也。狎大人,侮圣人之言。”《易传》说:“天垂象,见吉凶。”因此儒者的基本条件之一就是要畏天知命,而天意之可知,乃是通过天象、灾异等来传达的。

    唐初发生蝗灾,引发朝廷大臣的激烈争辩,名臣姚崇主张扑灭,但他也提到古代德行良好的地方官员,连蝗虫也会避境不入。北宋仁宗时,有人向皇帝进言灾异与人事无关——这种观念可以说是“进步的”无神论观点,但当时宰相富弼听说后则大惊,认为这是“邪说”,因为帝王唯一畏惧的就是天,如果连天也不畏惧了,那岂不为所欲为?

    曾国藩接受了传统的天命论,曾一再宣扬“畏天知命”、“乐天知命”的思想;认为应守住“畏天知命”的心性,才能坚持志向,减少怨恨。他在给九弟国荃的书信中说:事事落人后者,不必追悔,不必怨人,此等处总须守定“畏天知命”四字。

    不管处在顺境还是逆境,只要秉持“畏天知命”的心态,在任何环境中,都能把守自己的志向和原则;因此曾国藩认为只要有乐观开达的心“性”作为前导,便可继续以“行”来完成重责大任。

    但他并不抹杀人事,在许多地方他是重视并强调人事的。他曾反复说过:“信人力足以补天事之穷,孟子言治乱兴衰之际,皆由人事主之,初不关乎天命”,“鄙人阅历事变,但觉除得人以外,无一事可恃”,“穷通由天做主,予夺由人作主”,等等。他并且进一步认为,“以人事与天争衡,莫大乎忠勤二字”。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