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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不卖产品卖品牌(9)

    第七章 不卖产品卖品牌(9)

    马云取得的这些收益是首屈一指的,是同台其他企业家和创业才俊无法比拟的,他的做法总结成为一句话就是:巧妙地利用《赢在中国》这个舞台,成功地实现了其品牌的推广和扩张。

    如何与“媒体共舞”?

    其实从一开始,马云就熟知一个互联网精英如何与“媒体共舞”的媒体规则,并调度媒体为已所有,因此,所有的媒体报道中似乎如出一辙地为马云画了一副如此肖像:马云=“狂妄、执着、疯癫”的互联网精英。可以说马云的“媒商”(媒介表现)非常高,他在为自己画出这一形象之后,旋即开始了“互联网疯子”的自我成就之路。

    2004年以来,马云就接连开始了自己高频的大动作亮相。首先是在2004年底的“中国企业家峰会”上以独家赞助的名义为阿里巴巴与自己赢得了全场唯一的焦点。记得当天马云的亮相是引人注目的,同属互联网精英的张朝阳显然已是混迹江湖的老企业家了,越来越主流的发言,给不断需要新风吹拂的互联网带来不了生机。于是,马云,非常成功地出场了。接下来,他又成功获选“CCTV中国十大经济年度人物”,一夜之间,马云的形象由互联网侵入到中国观众的视野里来。

    马云个性语录也正对上了媒体的胃口,媒体需要的是一鸣惊人,马云更需艳惊四座,于是马云常常是“语不惊人死不休”。

    在大家都感叹互联网寒冬漫漫时,马云及时出语:“互联网寒冬过得太快,如果可能我希望当时能再延长一年。”

    当整个业界都苦苦寻觅“新的机会”、“新的可能”时,马云无畏惧地高呼“CEO的主要任务不是寻找机会而是对机会说NO。机会太多,只能抓一个,抓多了,什么都会丢掉。”

    当“互联网=烧钱”一度是新闻舆论的主论调,谁敢说不,谁就是逆风行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