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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步:分权授权(1)

    分权:“分久必合,合久必分”  《孙子兵法》中决定胜负的有“道、天、地、将、法”五大因素,“道”独排第一。在古今中外的兵法中,有很多关于自然、社会规律的论述,这就是所谓的“道”。很多伟大的企业家,都是达到悟“道”境界的。在国内,柳传志、张瑞敏等企业家,也在“道”的方面颇有所得。而对于真正的企业家来说,不仅应熟悉各种管理之方法和手腕等“术”的东西,更应该明“道”,并以“道”来统领“术”,达到“道术合一”。在“道”之外,兵法权谋中更多的,则是“术”的东西,集中在具体操作层面上,并且带很强的目的性和功利性。“兵不厌诈”,“利而诱之”,“乱而取之”等,表现出的是一种以智取胜的倾向,正所谓“兵者,诡道也”,最后形成一种谋略型文化。  企业是否要分权集权讲的就是道,而如何做到分权集权,讲的是术的概念。成功的权力运用者在掌权控权之后,为了稳定自己的地位,很多时候应该把自己的权力分一些给别人,否则就会引起祸乱。这就是分权。刘邦在分权这方面是具有独到的经验的。刘邦称帝后说过一段名言:“运筹帷幄之中,决胜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镇国家,抚百姓,给饷馈,不绝粮道,吾不如萧何;连百万之众,战必胜,攻必取,吾不如韩信。三者皆人杰,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项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所以为我擒也。”应该说,刘邦是道出了他夺权成功的真谛,他是一个善于组织一切力量为己所用的人。正是张、萧、韩这三驾马车,将刘邦扶上了皇帝的宝座。用现代军事组织而言,张良是总参谋长,萧何是总后勤部长,韩信是总司令。这是任何大规模夺权斗争中必不可少的三种力量。刘邦凭借的是下的力量。如果不是分权,刘邦要夺权成功几乎不可能。  一个人独享的权力是无效的权力,因为权力不是养在家里的宠物,也不是供独自欣赏的珍玩,而是用来办事的资源。权力必须分给手下,才能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共同办成大事。历史上的帝王,大多善于专权而不善于分权,大大地降低了治理的效率,成了社会发展的包袱。不可不引以为戒。兵法权谋作为传统智慧中最讲求实用的部分,是国内企业的早期管理的巨大智力来源。但是,当国内企业形态进一步完善,并有机会进一步接触更广泛领域的管理智慧时候,就很快发现兵法权谋的局限性。  权力关系利益,大权力关系大利益,所以当政者很少把权力的法码压向一头,让一派完全得势。武则天作为权谋大家,深谙平衡术。武周时最大的两股力量,一是李派、一是武派。李派是李唐王室和内心拥戴李唐的臣子,武派则是武氏家族及与之联盟的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