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袋空空

的鄙视更少。喝过不少墨水的年轻人在练习簿上抄录的历代格言,也不会使他赢得更多的尊敬。  就人类的见解而言,外表就是一切。你可以和伦敦最臭名昭著的流氓勾肩搭背地走过皮卡迪利大街⑸,只要他衣冠楚楚。你也会溜进一条僻静的小巷,跟一位外表寒酸的绅士略作寒暄。当然,这位外表寒酸的老兄也同样深明此理(没有谁比他更清楚的啦),他宁可绕上一英里也不愿碰上熟人,那些深知他窘迫状况的富贵朋友,也就全然没有在大街上碰见他而不得不王顾左右的烦恼。比起那些碰上他的人,他更是一千倍地希望他们没有看见自己,没有什么事比熟人提出的资助更让他恐惧。他全部的愿望就是自己被彻底遗忘,仅就这一点来说,他倒是常常幸运得很,总能如愿以偿。  人们慢慢习惯了囊中羞涩,正如他慢慢习惯于除此之外的其他事情,帮助他完成这一过程的,正是那位擅长“顺势疗法”的高明大夫——时间。你只要匆匆一瞥,就能说出老穷新困之间的区别。前者是那个表情麻木的家伙,经年的奔波折腾他已经安之若素,处之泰然;后来的新手则对自己的不幸遮遮掩掩,为害怕暴露窘境而凄凄惶惶。他们典当怀表时的情状最能显示出他们的区别。正如一位诗人在某种场合所说的:“真正从容的典当风度来自技巧,而非偶然。”一个人走进当铺,如果像走进裁缝店一样沉着(很可能更沉着),伙计就会对他彬彬有礼,并马上过来招呼他。甚至惹得旁边柜台的女士愤愤不平,冷言冷语地发表评论:“要是个常来常往的主顾,我倒不介意稍等片刻。”瞧他们办理交易的那种愉快认真的劲头,没准是桩三分利息的大买卖呢。  话说回来,一个人平生头一遭在当铺开口,该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小男孩第一次开口发问也比他自信得多。他先是在店门外徘徊游荡,直到把附近所有流浪汉的注意力都成功地吸引到了自己的身上,并在街区巡警的心头堆起层层疑云为止。接下来,他仔细地打量了一会商店的橱窗,目的是想让旁观者认为他正打算买个钻石手镯,或者诸如此类的小玩意儿。终于,他鼓足勇气走了进去,竭力装作若无其事,看上去简直就是个衣冠楚楚的小偷。进到里面,他说话的声音低到简直听不见,以至于不得不重复一遍。此时,他假装漫不经心地提到他的一个“朋友”,等到好不容易吐出“典当”两个字,马上有人告诉他应该走街道拐角的第一个门,去右边的那家店铺。走出商店,他的脸红得让你可以毫不费力地凑上去点着一支香烟,脸上的表情就像是整个街区的人都在注视着他。当他走进右首边那家店铺时,已经想不起自己的姓名和住址,其情形就像个不可救药的白痴。当有人粗声粗气地问他是怎么弄到“那东西”时,他结结巴巴地说着一些自相矛盾的话,要是还没有老实坦白这玩意儿正是当天偷来的,就真算是个奇迹了。结果他被告知,他们压根不想和他这种家伙打交道,他最好是趁早快滚。他只好遵命,直到滚出了三英里开外,他才回过神来,却什么也想不起来了,连自己是如何到那儿的,也全无印象。  顺便说一句,这种事情的尴尬程度也还是要视酒吧和教堂的时钟而定。通常情况下,前者太快而后者太慢。更何况,要想从外面偷眼瞧一下酒吧的时钟,也是个不小的困难。如果你蹑手蹑脚地将酒吧的双开式弹簧门推开一条缝,必定会为自己招来女招待轻蔑的目光,她将毫不犹豫地把你和本地的小偷乞丐归为一类。同样,你还会在已婚顾客这一群体中搅起相当程度的躁动。你压根就没有看到时钟,因为它正好在门的后边。在你悄悄地缩回来的时候,头又被夹住了。除了跳窗而逃,似乎也别无它法。无论如何吧,等你从窗口跳出来,你要是不取出一把班卓琴⑹并开始唱两嗓子,附近那些年轻居民恐怕多少有些失望,他们早已满怀期待地围聚在此,等候多时。  我也想弄明白,到底是由于何种神秘的自然法则,在你把自己的怀表留下“修理”刚半个小时,就准会有人在大街上叫住你,明目张胆地向你打听时间。而当初你刚揣上它的那会儿,压根就没有一个人对此表现出半点好奇。  可敬的老先生老太太对拮据一事毫无所知(但愿他们永不知晓,祝福他们的满头银发吧),他们将当铺视为人生颓落的最后站台。深知个中况味的人(读者诸君无疑会注意到这点),要是在当铺里遇见了那么多意料之外的家伙,常常会大吃一惊,就像小男孩梦见自己到了天堂。对我来说,与其向朋友借钱,还不如典当来得更加爽快。我总是试图让我的这一观点深入人心,尤其是对那些“最近两天急缺几个英镑”的朋友。遗憾的是并非每个人都能认识到这点,其中的一位就曾发表高论,说他反对的是此事所依据的法则。我认为,如果他说反对的是二分五的利息,则恐怕更接近于事实。老实说,这也的确太高了。  说到底,囊中羞涩只是个程度问题,我们每个人或多或少都有些拮据——大多数人的情况可能更糟。有些人的缺口是一千英镑,而有的人只缺一个先令。比如说我自己吧,此刻急需五英镑,而且,只借那么一两天,我保证顶多一周之内奉还。读者诸君若有那位女士或者先生肯慷慨解囊,本人将不胜感激。你们只要将钱装入信封,然后写上“菲尔德暨图厄尔⑺先生亲启”即可,同时务请将信套仔细封好。出于某种担保方面的考虑,我将给你出具本人签名的借据。    ⑴令和便士均为英国货币单位。一镑合二十先令;一先令合十二便士。⑵伦敦东区,指伦敦东部、泰晤士河以北的地区。长期以来,这一地区是码头工人和底层移民的聚居区。本书作者小时侯即生活于此。⑶考文垂公园,伦敦著名的文化、商业、旅游和购物中心,英国皇家歌剧院即坐落于此。⑷鲁宾逊,英国作家笛福的小说 《鲁滨逊漂流记》 中的主人公。⑸皮卡迪利大街,伦敦最繁华的大街之一。⑹班卓琴,又名五弦琴,一种有格子纹的细颈弦乐器,琴身中空,呈圆形。最初由非洲传入欧洲,后成为游吟诗人所钟爱的乐器。  “菲尔德-图厄尔”是伦敦一家著名的出版社。本书的初版即由这家出版社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