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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兵原则[法制第二]

    将战,必审知其将之贤愚。与贤将战则持之,与愚将战则乘之。持之,则容有所伺而为之谋,来之,则一举而夺其气。

    将要进行战争之前,一定要确实了解敌人的将师是才能出众,还是平庸蠢笨。同才能出众的敌将作战,要善于和他相持;同平庸蠢笨的敌将作战,要善于乘势压服他。

    善于同敌人相持,就可以有机会窥测到敌人将师的疏漏,然后运用智谋而战胜他。善于乘势压眼敌人,就可以一举而使敌人丧失胆气。虽然如此,敌人的将领如果不是平庸蠢笨的人,就不可对他用压服的办法,因为对他实行压服而他却拒不出战,就会造成我军的灾难。

    把军队分为几个部分轮流进攻,这就是同敌人相持的办法;集中优势兵力打一场歼灭性战争,这就是压服的办法。

    古时候善于治军的人,虽然用处罚的方法使士兵效命、用赏赐的方法使士兵效命、用激发起对敌人愤怒的方法使士兵效命,但其中一定都灌注着正义的原则,不是要用他们去发动战争,也不是要用他们去进行掠夺,而是要用他们应付国家的危难。

    所以越国依靠六千名志士,战败了强大的吴国。在韩原(地名,在今山西省河津、万泉两县交界处)大战中,秦国的勇士比晋国多一倍,然而把秦穆公从泥沼中解救出来的,却是当年被他赦免、吃他的马肉的普通百姓(秦穆公丢失良马,百姓得而食之者三百人。官吏捕得食马者,将要诛罚,穆公说:“不可因为畜生而加害人民。”于是赦免他们。等到韩原之战时,这三百人请求参战;当穆公因马陷于泥淖之中而被晋军围困的危急时刻,他们奋力作战,把穆公从重围中解救出来,并俘获了晋君)。

    人数太少的军队容易遇到危险,人数太多的军队容易发生叛乱;指挥人数多的军队最困难,指挥人数少的军队最危险。所以治理人数众多的军队,规范约束要详细;规范约束详细,士兵就难以随便行动。治理人数较少的军队,规范约束要简明:规范约束简明,士兵就容易明了。不如此,士兵就不能妥善地担当起作战的任务。人数众多而规范约束详尽的军队,即使平日任务繁重,也仍然不失为一支强大的军队。

    率领人数众多的军队进入艰险阻塞的环境,一定要分兵而缓慢行进。因为艰险阻塞之地必会有敌人的伏兵,伏兵一定事先有约定。我军分兵前进,那么敌人的伏兵就不知道应当攻击我军的哪一部分,这样敌人事先约定好的行动计划也就被瓦解了。在艰险阻塞的环境中行军,士兵容易产生恐惧急促心理;这时让军队缓慢行进,可以使士兵的精神安定,消除恐惧。

    用兵打仗没有比进攻更危险的,没有比防守更困难的,因为在别人土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