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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国骊姬之乱(僖公四、五,六年)

献公在外打猎,骊姬把祭祀的酒肉在宫中放了六天。晋献公打猎回来,骊姬在酒肉中下了毒药献给献公。晋献公洒酒祭地,地上的土凸起成堆;拿肉给狗吃,狗被毒死;给官中小臣吃,小臣也死了。骊姬哭着说:“是太子想谋害您。”太子逃到了新城,晋献公杀了太子的师傅杜原款。

    有人对太子说:“您要申辩。国君一定会辩明是非。”太子说:“君王如果没有了骊姬,会睡不安,吃不饱。我一申辩,骊姬必定会有罪。君王老了,我又不能使他快乐。”那人说:“您想出走吗?”太子说:“君土还没有明察骊姬的罪过,我带着杀父的罪名出走,谁会接纳我呢?”十二月二十七日,太子申生在新城上吊自尽。

    骊姬接着又诬陷重耳和夷吾两个公于说:“他们都知道申生的阴谋。”于是,重耳逃到了蒲城,夷吾逃到了屈城。

    ......

    当初,晋献公派大夫士为为重耳和夷吾修筑蒲城和屈城,不小心,在城墙里放进了柴草。夷吾把这件事告诉了献公。晋献公反人责备了士芬。士芬叩头回答说:“臣下听说,没有丧事而悲伤,忧愁必定变为仇怨。没有战事而筑城,仇敌必定来占领。既然仇敌会来占领,又何必那么谨慎呢?在官位而不接受君命,这是不敬,加固仇敌的城池,这是不忠。失去了恭敬和忠诚,拿什么来事奉国君呢?《诗》说:‘心怀德行就是安宁,同宗子弟就是坚城。’国君如果能修德行并巩国宗子的地位,有什么城池比得上呢?三年之后就要用兵,哪里用得着那么谨慎?”士芬退下来后作了首诗说:“狐皮袍于毛蓬松,一个国家有三公,我该跟从哪一个?”

    到灾祸发生时,晋献公派寺人披去攻打蒲城。重耳说:“君父的命令不能违抗。”于是他通告众人说:“违抗君命的人就是我的仇敌。”重耳翻墙逃走,寺人披砍掉了他的袖口。重耳于是逃亡到了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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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鲁僖公六年的春天,晋献公派贾华去攻打屈城。夷吾坚守不住,与屈人订立盟约后出走。夷吾准备逃往狄国,卻芮说:“你在重耳之后逃到狄国去,这证明了你有罪,不如去梁国。梁国靠近秦国,而且得到秦国的信任。”于是夷吾去了粱国。

    【读解】

    太子申生是个悲剧性的人物,是骊姬阴谋诡计的牺牲品,同时也是他所信奉的观念的牺牲品:既已知道罪魁祸手是谁,却为父亲的“幸福”而不愿揭露;出逃本可以成为一条出路,却以自尽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这种悲剧性的人物多半只能在古代注重孝慈、仁义的氛围中才能找到,他们把自己所信奉的道德准则看得比生命还重要,宁可自己含冤而亡,也不让自己的所作所为有损于应当忠孝的对象。站在他们的立场之上,绝对不可能想到以牙还牙、以恶报恶,剩下的就只有以牺牲自己来成全他人。

    这样的行为虽然在今日不足以仿效,但其精神恐怕不应当过时;危难时刻想着他人,甘愿为他人作出牺牲。当然,这其中有一个价值取向的问题,所付出的牺牲,应当是有价值的,像中生为之牺牲的对象,在我们看来肯定是不值得的。实际上,他还可以有更好的选择,完全可以既避过陷害,使搞阴谋者得到应有的惩罚,又以此来表明对父王的忠诚。

    申生的悲剧使我们再次领悟到,心地过分善良纯洁,在一个充满邪恶的世界之中,往往会成为邪恶的祭品。恶的力量无害,这尚可以理解;而当我们清醒地意识到了恶在向我们进攻时,是不应当向它让步和妥协的。有时候,可以正面地、理直气壮地、大胆地反抗恶,有时候则可以凭智慧设法躲开恶,申生的两个兄弟——公子重耳和公子夷吾正是这样做的。

    他们两人比申生聪明的地方,在于明知自己没有过错,就完全没有必要代人受过,没有必要去做替罪羊,更没有必要自动成为阴谋诡计的牺牲品。既然父王的命令不能违抗,逃跑总是可以的。再说,他们俩固执己见,也未执迷不悟,听从了别人善意的劝告,在灾祸临头时注意保护自己。

    公子重耳日后成为“春秋五霸”之一的晋文公,自然同他善于随机应变,不固守陈腐之见有很大关系。这使我们想到一条最实际的生存法则:适者生存。

    为理想、真理、道义献身,固然可敬、高尚,值得赞颂。在没有理想、真理、道义可以献身之时,保存自己,认清身处的环境,从中得到自己应当得到的东西,的确是一种切实可行的选择。在人们为了现实利益而互相倾轧、勾心斗角的春秋时代,很难说有什么值得为之奋斗的崇高目标,在混乱纷争之中如何保护自己,是人们首要关心的问题。“霸王”们之所以能够成功,大概正是认清了时势,并能积极主动地适应时势,从而成为强者。

    强者不仅仅是善于适应环境,善于保存自己,同时也善于竞争,善于把握进取和退守的时机,该进则进,该退则退,不放过任何一次可能获得成功的机会。这个法则,不仅在春秋诸霸的纷争中得到了证明,恐怕也应当说是由社会本身的发展所决定了的,逆水行舟,不进则退。社会中的人都是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