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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论续书底不可能

续,好的文章更难续。为什么难续呢?作者有他底个性,续书人也有他底个性,万万不能融洽的。不能融洽的思想、情感和文学底手段,却要勉强去合做一部书,当然是个“四不象”。故就作者论,不但反对任何人来续他底著作;即是他自己,如环境心境改变了,也不能勉强写完未了的文章。这是从事文艺者底应具的诚实。

    至就续者论,他最好的方法,是抛弃这个妄想;若是不能如此,便将陷于不可解决的困难。文章贵有个性,续他人底文章,却最忌的是有个性。因为如表现了你底个性,便不能算是续作;如一定要续作,当然须要尊重作者底个性,时时去代他立言。但果然如此,阻抑自己底才性所长,而俯仰随人,不特行文时如囚犯一样未免太苦,且即使勉强成文,也只是“尸居余气”罢了。我们看高鹗续的后四十回,面目虽似,神情全非,真是“可怜无补费精神”的事情!我从前有一信给颉刚,有一节可以和这儿所说对看:

    “所以续书没有好的,不是定说续书的人才情必远逊于前人,乃因才性不同,正如其面,强而相从,反致两伤。譬如我做一文没有写完,兄替我写了下去,兄才虽胜于我,奈上下不称何?若兄矜心学做我文,则必不如弟之原作明矣。此固非必有关于才性之短长。……”(十,六,十八信。)

    而且续《红楼梦》,比续别的书,又有特殊的困难,这更容易失败了。第一,《红楼梦》是文学书,不是学术底论文,不能仅以面目符合为满足。第二,《红楼梦》是写实的作品,如续书人没有相似的环境、性情,虽极聪明、极审慎也不能胜任。譬如第三十五回之末,明明短了一节宝黛对语文字;说的什么事也可以知道。但我们心目中并无他俩底性格存在,所以一笔也写不出。他们俩应当说些什么话,我们连一字也想不起来。文学不是专去叙述事实,所以虽知道了事实,也仍然不中用的。必得充份了解书中人底性格、环境,然后方才可以下笔。但谁能有这种了解呢?自然全世界只有一个人,作者而已。再严格说,作者也只在一个时候,做书底时候。我们生在百年之后,想做这件事,简直是个傻子。

    高鹗亦是汉军旗人,距雪芹极近,续书之时,尚且闹得人仰马翻,几乎不能下台。我们哪里还有续《红楼梦》底可能?果然有这个精神,大可以自己去创作一部价值相等的书,岂不痛快些。高鹗他们因为见不到此,所以摔了一交。我并不责备高氏底没有才情,我只怪他为什么要做这样傻的事情。我在下边批评高氏,有些或者是过于严刻的;但读者要知道这是续书应有的失败。不是高氏一个人底失败。我在给颉刚的一信中,曾对于高氏,作较宽厚的批评:

    “但续作原是件吃力不讨好的事,我也很不敢责备前人。若让我们现在来续《红楼梦》,或远逊于兰墅也说不定。……我们看高氏续书,差不多大半和原意相符,相差只在微细的地方。但是仅仅相符,我们并不能满意。我们所需要的,是活泼泼人格底表现。在这一点上,兰墅可以说是完全失败。”(十,六,三十。)高鹗底失败,大概是如此,以外都是些小小的错误。我在下文,所以每作严切的指斥,并不是不原谅他,是因为一百二十回本通行太久了,不如此,不能打破这因袭的笼统空气。所攻击的目标,却不在高氏个人。

    这篇短文底目的:一则说明我宁写定这一书而不愿续《红楼梦》底原因;二则为高鹗诸君,作一个总辨解,声明这并非他们个人底过失(那些妄人,自然不能在内);三则作“此路不通”的警告,免将来人枉费心力。

    二二,六,十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