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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九章 结构的新义

这是章法结构中的大关目。如不懂得,便只觉一切莫名其妙,“拉拉杂杂”,“全无主次”了。

    除此而外,也还要领会雪芹的结构学上的“时间”或“季节”推移流转的章法规律。

    中华文化的一种高雅的审美情趣与心灵爱护,总是把名花与美人相互为喻。雪芹既也把众女子喻以群芳了,自然就发生了花的时序节令的荣落之大问题。雪芹是把四月芒种节算做百花凋尽的界线,而以春喻盛,以秋喻衰。全书大结构,可以说成是“春秋”花谱。

    而且,雪芹又是以元宵节作为春的标记,以中秋节作为秋的代表。全书是如此,就连开卷甄士隐一段“小荣枯”的故事,与贾雨村的交往,也还是以元宵与中秋二节作为主眼。所谓“好防佳节元宵后,便是烟消火灭时”,里头实包有多层涵义。

    只看那两次元宵的正写,何等盛况;而“秋窗风雨”“凹晶联句”,便又何等凄凉寂寞。无待繁词,悉能感受。

    由此规律,即又可推衍,书到后半部,春与秋的节序,仍然是标领群芳命运的纲索。

    这儿,再补说几句关于“后文”、“后半部”的话。

    那位看过雪芹全稿的总评者不时地提到“后文”、“后回“、“后半部”,所引情事、回目以及一言半语的原文,今皆不传,是以在研究界引发了“探佚”专学。但这个“半部”,究为多少回佚稿?说者不一。幸而总评者又说了一句“后之三十回”(见前章所引。一本作“后之卅回”,义同),这才使我们明白那“半”是个很随便的泛词用语。这样,自然有人以为现存八十回后原有三十回书,应共得“百十回”。如此,莫非我前文所说的一百零八回,又不对了吗?一百零八回之说倘若错了,那就连“九回一单元”的节奏也落空了?这是讲《红楼》艺术结构必须解答的一问。

    原来,那位总批者虽见过全书,但他提笔总评时,所用的却是个七十八回本——书到《芙蓉女儿诔》,即缺下文。因此,七十八加上三十回佚书,恰好是一百零八回,分毫不曾差错。

    哪儿又来的七十八回本呢?证据何在?

    现存的戚序本这一系统的古钞本,第七十八回,文字到了《诔》文一完,便戛然而止,其下再无一个字了,此其一例。再有,杨继振旧藏钞本(俗称“梦稿本”),此回的《诔》后之页,恰恰又有“兰墅阅过”四字的过录的读后志语。如果原即八十回,那他此语应志于八十回之末页,何以独在七十八回之末?有此二证,加上《诔》后补文(包括次回)的可疑点甚多,遂知当日流于人手的一仲钞本只到七十八回为止;其后由于社会观念是注重“整数”的,觉得“七十八”实在难成“体统”,于是勉勉强强(不知是否由雪芹,还是亲友之手)补缀出两回书文,以及《诔》后的极小一段,凑成回尾收束语。

    这就使“后之三十回”之言,传到今日,已成为难以马上明白的话了。

    一百零八回的回数,其实也是雪芹的一个艺术创造。在他以前,大抵是百回、百甘回的长篇大书,务求整数。在那“整数”中,很自然地艺术节奏就是每十回为一大段落〔1〕。换言之,那种章法是一概认定了偶数(阴数)为歇断点,而不会运用这个阳数的大代表“九”来一起参加,使之构成一种崭新的结构新境,取得了向来未有的艺术效果,丰富了通俗文体中的文化内涵。

    〔附记〕

    在此需要说明几句:本章内容都是我在1987年总结自己对《红楼》结构的一些见解。这里的“结构”,是指在《石头记》中客观存在的艺术法则,而不是用任何先入为主的、已然存在的某种理论模式来硬“套”所成。我着手写这本书时,原来也想用西方的“结构主义Structuralism”的方法来助讲,《红楼》结构,后来认为这不妥当,因为那不符合我研究的时序:我初次了解西方结构主义小说叙事学(Structural, Narratology)具体内容是晚到1989年加拿大高辛勇教授寄赐他的佳著《形名学与叙事理论:结构主义的小说分析法》一书时的事情了,所以应留意不要让读者认为我是受了西方的影响才来研究《红楼》结构的,完全不是。我一向不赞成对自己民族传统文化的一切特点还不懂得即生搬硬套外来的模式主张等等。只应是先把自己的文化文学传统弄得略为清楚时,再来借助、借鉴人家的好的方法来一起说明问题。从高先生的介述我得知结构主义源于俄国“形式主义”(这儿形式主义不是指外部样式,是指内部关系),二战后欧洲先是集中注重对人类的“主观”(道德意识)的重建,即“存在王义”;然后转入于对事物的“客观”的探究时才形成的,又受了现代语言学的影响。盛行于六十、七十年代,先欧后美;它又是一种分析的方法;应用面很广,并进入了文艺领域;它有异于通常的(我们这儿特别流行的)对作品的哲学、政治、经济、社会等内容意义及评价的评论,而专重结构与其组构因素之间的关系。这就是说,通常的文艺批评是以评者的水平、修养、爱憎等等为依据的,而结构主义者则以作品中客观的规律性为依据。粗略说来,结构主义要点有五:注重①整体性,②深层关系,③二元对立性,④“共时”序与“历时”序的区分,⑤变化律Laws of transformation(重变化过程的一般规律而不究其因果先后)。到了结构主义叙事学中,要点条目更是繁复,但主要精神不离其宗。这样,我对《红楼》结构的分析,其结果与西方的结构观念概念是否相似?有何异同?能否结合而析论之?这自然可以由专家考虑,但与我本旨已有层次的分际了。一句话,本书的结构学,只可供结构王义叙事学学者的参考,而不是为了“牵合”。

    此刻来初步检验:“整体性”是首要的,所以我们特重“探佚学”(研求原著八十回后的大致概貌),否则这些艺术手法都将“消灭”(程、高伪续正是彻底消灭这个整体性的东西),我所强调的“大对称”结构法则的规律及变化(详见《红楼梦与中华文化》下编),与西方的要点似乎也不无相通之处。这就让人感到不无意味可寻。

    〔1〕浦安迪教授的论文,指出了这一点,十分恰确。他对“四大奇书”这样认为是符合实际的,但他因此对《红楼梦》也认为一如四大奇书,还是以“十”为节奏(他在论文中提到了“九回”的拙见,认为我的看法只是大同中之小异)。这也许是由于他没有允分注意考虑“十二”这个“《红楼》基数”的重要因素在四大奇书中是不存在的,因此他也没有设计解答雪芹原著的全回数到底是多少,第五十四、五十五回之间的大分水岭问题的含义(6×9=54,108之半)等等问题的原故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