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人物传记 > 清华之父曹云祥 > 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13)

第二章 曹云祥的早期经历(13)

继长增高者也”。他给自己规定:“师人者在法其最,既明且达,以善其身,以福其群,游学之能事尽矣”。

    后来,曹云祥因为想沟通中西,要在国外学最好的科学。最初要学教育,因为教育须懂得各种科学。从前,国内很多人以为留学生万能,坏了手表,也让留学生修理。中日开战,就让留学生参加海军。但是到了耶鲁大学,他实际上学的是棉纺业,因为看到中国进口的棉纺业制品太多,准备学成回国经营棉纺业。他在哈佛的时候,为什么选学商业,就是他认为,美国的大人物,不是总统,也不是议员,而是像福特、卡耐基这样的有几千万资本的企业家。因此曹云祥认为,如果要学美术,到意大利;学政治,到英国;学法律,到法国;学科学,到德国。到美国,就是要学商。但是,曹云祥刚刚到美国留学的时候,还没有商学院,只有一所学校,所谓的商业教学,还只是教打字和速写等课程。那时候要学商,必须先学法律,因为法律中有很多商事案件,可以参考。这样的间接研究,颇感不便。后来美国才渐有经济政治科,再由经济科改为商科。

    和曹云祥差不多同时去美国留学的余日章,是个基督徒,热心宗教活动,促进留美学生的联络和团契。这个组织从此一直延续下来。民国成立之后,他不像曹云祥出任官职,他没有在官场上混,而是于1913年当上了中华基督教青年会全国组合(后改为全国协会)讲演部主任干事,从此以基督教青年会运动作为终身事业。 余日章于1908年赴美留学,入哈佛大学攻读教育学。留学期间,他曾参加校内论文竞赛,以《论旧中国的学校》一文获得最高奖——鲍度恩奖(Bowdoin Prize)。读书之余,他还热心于课外留学生的团体生活。他和王正廷、郭秉文和曹云祥等基督徒学生一道发起组织了留美中国基督徒学生会,以促进北美基督徒学生之间的团契与交往。他被推举为巡回干事,分赴各大学走访中国学生,协助组织学生会分会,把基督的爱与团契带给更多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