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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儿子的信(9)

负起了有关报纸的全部事务,并且斗胆在报上刊文又对统治者进行了一番冷嘲热讽,我哥哥对此十分感激。可有一些人却因此对我产生了恶劣的印象,认为我虽然是一个少年才子,但天性却不那么令人喜欢,偏好诽谤嘲讽他人。没过多久,我哥哥从监狱里释放出来,同时还带回来了一道议会的决定(这是多么稀奇古怪的决定啊):“禁止詹姆士·富兰克林继续出版名为《新英格兰报》的报纸。”

    哥哥的好友们在我们的印刷所里举行了一次会议,商讨在这种情势下他应采取何种对策。有人提议改换报纸的名称,以此来回避议会的决定。我哥哥觉得这个办法有所不妥。最后他想出了一个更好的办法。就是今后以我的名义来发行报纸。为了避免州议会可能的非难,说他让自己的一个学徒出版报纸,于是他又想出一个方法,把我们签定的学徒契约退还给我,并在契约的背面注明解除师徒合约,以备在必要的时候出示证明。但是,为了保障他对我的控制权,他要我另外签订一个在未完的学徒期限有效的合同。这个计划其实是非常脆弱的,但是我们立即执行。这样报纸就以本杰明·富兰克林的名义又持续出版了好几个月。

    可是,后来我们兄弟俩之间又发生了新的争执。因为我估计他不敢把新契约公开,于是想方设法地为自己争取自由。当然,对我来说钻这个空子颇不应该。现在想来这可谓我人生所犯的第一大错。不过,我那时并没有感到有什么不妥,因为我哥哥虽然在不发脾气的时候为人还挺不错,可是他只要一发脾气就狠狠揍我,这使得我异常愤怒。可能是我这个人太粗鲁无礼,容易惹人发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