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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电企业“鹬蚌相争”,黄光裕“渔翁得利”(2)

    家电企业“鹬蚌相争”,黄光裕“渔翁得利”(2)

    资料显示,2001-2004年,国美电器其他业务利润增幅远高于其主营业务增长。以2002年为例,国美其他业务利润增长率高达249.33%,是其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的3.51倍。根据郎咸平的计算,国美在2001年到2005年间通过非主营业务赚取供货商12.1亿元人民币。而所谓的“其他业务”包括哪些方面的收入呢?从促销收入、进场费用、管理费收入,到货品上架费、空调安装管理费、展台费、代理费收入、广告费等,简直是五花八门。这样的经营模式很好地解释了:为什么国美频频发动价格战而仍具雄厚的资金保障?因为低价带来的损失被可观的非主营业务赢利成功地弥补了。

    而此役之后,国内家电企业们纷纷向国美这样的新型业态低下了高贵的头颅,并且被“驯繁得越来越低眉顺眼。

    对那些在中国市场销售规模不是很大的制造商来说,国美强大得足以令其胆怯。“国美的合同多达100多条,每谈完一次合同都要扒一层皮。”一位IT厂商如此对《环球企业家》杂志记者抱怨说。在这份细致的合同里,国美往往规避了自己所有的风险,“霸道,非常强势”。

    不仅如此。在平日国美组织的“积分”等促销活动中,有谁敢不合作,那就很难逃够“惩罚”的命运--停卖。2005年,TCL就曾因不参加类似活动,被北京国美店停卖一天。即使有些厂家会一时冲动,停止向国美供货,但这种局面通常不会超过一周,因为在销售业绩压力下,厂商的销售代表最终只能选择妥协。

    2003年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