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人物传记 > 终极审判 > 第十三被告 全斗焕(6)

第十三被告 全斗焕(6)

作,而非法律关系,因此不在法律的调整范围之内,检察机关无权审查。反对党还是不死心,他们多次在国会提交议案,要求成立特别调查组,重新调查全斗焕的历史问题。但是最终议案没有获得通过,罪恶继续隐藏在重重黑幕之后。可就在几个月后,事情突然有了转机。1996年是四年一度的国会议员改选年,为了在国会获得更多的席位,韩国各政党明争暗斗。1995年秋,彼此间的竞争到了紧要关头,政党之间相互攻讦,不择手段地打击对手。10月,国会议员朴启东揭露,前总统卢泰愚曾经用假名在银行开设账户,户头上存了数额巨大的秘密政治资金。韩国法律规定,银行实行金融实名制,用假名存款是违法行为。1995年11月16日,韩国检察机关逮捕了前总统卢泰愚。金泳塞形势不妙,不敢再继续袒护卢泰愚,11月24日,金泳软示将制定特别法案,依法重新调查“一二?一侗珍和“光州事急的始末。得知消息的全斗焕紧张起来,他马上召集律师商量对策。律师想来想去,从宪法中找到了一条辩护依据。韩国宪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律不具有追溯既往事实的效力,任何人不得因此受到惩处。也就是说,新制定的法案只能对以后发生的事件产生效力,谁也不能依据1995年出台的法律惩罚1995年之前的犯罪行为,这叫做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全斗焕的律师发表了一项声明,指出依据新制定的法案追究全斗焕的历史罪行,是违反宪法的行为。如果当局这么做,那便是金泳三的政治报复。律师说,国会早在1988-1989年调查过“光州事急,而且已经结案,没有必要再重新调查。卢泰愚的律师也配合地说,按照法律惯例,发动珍的人如果获得了成功,那就不必受到惩罚。要不要制定法律追究全斗焕和卢泰愚的历史责任,成为一时的热门话题。一些与全、卢二人关系密切的官员们极力反对,因为他们害怕自己受到牵连。学生们则极力要求惩处全、卢两位前总统,他们举行了示威活动,向当局施加压力。一些法律界人士也对这个问题充满了兴趣,他们有的说应该惩罚,有的说不得追究,两派展开了激烈的辩论,一时也分不出胜负,各有各的道理。但是,政治上的事情,哪里会在乎哪一方有理。刚才是甲有理,但风向一转,便是乙更有理了。而那个时候,风向显然已经转到了“正义”的一边。11月30日,检察机关对外宣布,重新调查全斗焕的历史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