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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三被告 全斗焕(4)

查报告,将全敬焕等人的罪行公之于众。全敬焕在“新村运动”任职期间,先后173次挪用公款,贪污受贿的涉案金额高达78亿韩元,合1040万美元。有200多人参与了全敬焕的犯罪行为,其中63人犯罪证据确凿被总检察厅指控。1988年4月2日,该案全部相关涉案人员被起诉至法院。全敬焕一干人等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该案案情重大,涉案人员众多,但是司法部门仅仅用了5个月的时间就完成了侦察、起诉、初审的全部过程。这样的办事效率真是让人忍不住叹息,都说“墙倒众人推”,眨眼间,前总统的影响力消失殆尽。司法机关又迅速对其他全斗焕家族的成员展开调查。到1988年底,全斗焕的哥哥、弟弟、堂弟、岳父、外甥、妻叔等10多人相继被总检察厅审查,其中9人被判入狱。遮蔽在全斗焕权力大伞之下的罪恶,被一一揭露出来。

    五   向国民道歉的表演秀

    1988年,全斗焕下台后,韩国人开始总结他任职期间的功过是非。民众普遍认为,全斗焕从1979年珍成功以来,一直都在设法加强独裁统治,他做过损害民主自由的事,做过侵犯平民利益的事,唯独没做垢件有益于人民的事。人们清楚地记得,珍一结束,全斗焕就成立了国家安全立法委员会,并趁机架空了议会。从此,国家安全立法委员会成了韩国的最高权力部门,但这个部门只知道按照全斗焕的个人意愿行事。很快,公众掀起了抗议独裁制度的活动,有些报纸直接对全氏政权提出批评。全斗焕就授意他的立法部门颁布《新闻法》,限制记者说话的自由。紧接着,他一声令下,政府裁撤了一多半的新闻机构。韩国的新闻事业陷入了前所未有的低迷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