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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牡丹亭》 一、玉茗堂和家庭境况

三说:"汤若士居庐甚隘。鸡栖豚栅之旁俱置笔砚。"焦循《剧说》卷五说:"相传临川作《还魂记》,运思独苦。一日,家中求之不可得。遍索,乃卧庭中薪上,掩袂痛哭。惊问之,曰:填词'赏春香还是(你)旧罗裙'句也。"汤氏创作《牡丹亭》第二十五出《忆女》的这则动人的逸事,是否真实无可查考。玉茗堂连同园池在内不算狭小,单就住所而论却不宽敞,和《抚郡汤氏廨宇规模记》给人的印象显然不同。单就《剧说》所写的汤宅情况而论,它未必远离事实。

    万历三十二年(1604)秋,友人钱希言在汤家作客两个月,住在文昌桥东旧宅,而不住在玉茗堂,这是后者住房不太宽敞的一条旁证。玉茗堂的亭台池馆不像王世贞的寡园或许自昌的梅花墅,它们都是有数的江南名园。玉茗堂之所以享有盛名,不在于它的园林建筑,而在于它的主人。如果现代人要对它的具体情况有一点了解,不妨参看明代画家钱榖所作的张凤翼求志园的写真图。它的复印件见拙作《张凤翼年谱》插页。汤和张(1527-1613)情况不同,但他们家境相差不多,又是同样的明代的民居风格。求志园所显示的文人亭台他馆的美名同实际不相符的情况,可以使现代人的想象不至于离开事实太远。

    汤家原来是富有的地主。《家谱》说他的父亲"捐万石以赈荒歉,出千金以修桥梁"。数量词可能失之夸大,家道殷实,无可怀疑。汤显祖多次到北京应试,南京游学。娶小妾,带僮仆。吟花醉酒,访书求画。化费很大。考取进士后,做上七品、六品京官,前后七年。明朝官员俸禄之低,几乎难以维持生活。他们全靠额外收入,即贪污和例行而合法的变相贪污。像海瑞那样出名的清官,官居正二品,一尘不染。去世后,倚靠众人乐助才能办理丧事。太常博士、詹事府主事、礼部主事是闲官,手无实权,没有额外收入。他在《与司吏部》信中作了计算:六品京官一年收入四万文钱,租房子,买粮食,养一匹马,雇两个僮仆,得化费七万。这一切都是官场所必需,无法节省而又能保全体面。他在南京时,僮仆和粮食全由老家接济。知县有额外收入。遂昌地瘠民贫,他又搞了一些文教建设,不可能积聚多大财富。

    汤显祖六十岁时向友人黄荆卿透露,每年他家租谷收入不满六百石。依此计算,田产在二三百亩之间。他的继妻、小妾、寡居的长媳、次子大耆、三儿开远夫妇、四儿开先、女儿,可能还有孙辈,连同父母以及僮仆、佣工,一家至少十五口。如果连同他的兄弟们在内怕有三四十口之多,这点产业就不见得宽裕了。他为次子写的诗《念大耆久秣陵》说:"虽为县长儿,饥寒在身口。况乃客单外,僮仆安可久。"《望耆儿二首》说:"游闲不是儿家业,大好归来学种田。"以他对儿子仕进的关切,不是手头拮据,不会作出这样的劝告。

    汤显祖在去世前一年写信给他新近中举的三儿开远说: "我歌鹿鸣(指秋试中式)五十年,求一避债台不得。念之。"明朝的士大夫不是巴尔扎克笔下的金融家或工商业者,父亲不会隐瞒财产,在儿子面前叫穷。这是汤显祖晚年家境的忠实概括。

    要作曲,就得演唱。《紫萧记》在家乡创作。青年好友吴拾芝、曾粤祥、谢廷谅是他的合作者。合作不一定指制谱作曲,演唱、伴奏以至供应酒食都是必不可缺的事。

    《紫钗记》在南京执笔。官职低而政治环境复杂,不会有什么家乐即私人戏班子。

    遂昌归来,四年之内完成三《梦》。这是作家一生中的金色收获季节。

    从《九日遣宜伶赴甘参知永新》、《遣宜伶汝宁为宛平令李袭美郎中寿》等诗看来,汤家似乎有一班家乐。达官贵人家里养一个戏班子,当时在苏州一带不以为奇,在江西却还没有形成风气。

    汤显祖写信《与宜伶罗章二》说:"章二等安否,近来生理何如???《庙记》可觅好手镌之。"另一首诗《寄生脚张罗二,恨吴迎日口号二首》自注:"迎病装唱《紫钗》,客有掩泪者。近绝不来,恨之》。可见罗章二戏班和演员张罗二、吴迎都不住在汤家,也不属于汤家。汤显祖有关戏曲演出的诗文,有一部分明显地不是家乐,大多数记载十分简单,不能据以确认演员的身份。上述情况结合汤家的经济收入加以考察,汤家并未经常置备一班家乐,只是有一些演员同他经常联系,也许更符合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