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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卢梭的历史地位和影响

    卢梭生前在他的自传中写道:“如果我的名字能够流传到后世……”如今他已经离开这个世界220年了,他的名字一直被全世界记着,而且往往冠以杰出的思想家、哲学家、教育家、文学家等头衔,他是当之无愧的。他的一些著作思想,曾经作为法国资产阶级革命的武器和旗帜,也是世界人民反对封建**制度的武器和旗帜;他那些充满激情和智慧的理论,在人类思想发展史上树立了一个里程碑。卢梭在政治思想、文学等方面,都是“开始一个时代”的人物。卢梭的影响通过他那些惊世之作,当时就引起了强烈的反响和震动,不仅在法国,在欧洲,也传到了世界。卢梭在晚年改名换姓的隐居中,还有一位著名的波兰贵族,在政局不定的情况下,登门向卢梭请教补救办法。他接待此公时的谈话内容,后被马克思称赞为“卢梭曾为波兰草拟了最好的政治制度”。远隔重洋的科西嘉革命者也曾写信邀请卢梭去该国担任制定宪法的工作。可见他的影响当时就是世界性的。现在随着他那些传世之作越来越多地被翻译成世界各种文字出版,他的读者、研究者的分布面有越来越广的趋势。就我国而言,最早只翻译出版了他的《民约论》(后改译为《社会契约论》),后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才陆续翻译出版他的其他一些著作。过去只知有《民约论》的政治生活中的卢梭,现在又从其他领域里读到似曾相识的另一样的卢梭,才知道卢梭的成就是多方面的,他的影响也是多方面的。要想全面了解他的影响,需要根据他的几部传世之作从不同方面加以评述。政治思想方面:

    卢梭出身平民,经历坎坷,长期漂泊不定的生活,使他亲身感受到封建**制度下,广大下层人民的苦难,对他们的不幸寄予深切的同情。同时,他还以仆人、随从、秘书、家庭教师、大使秘书、作家的身份,出入于上流社会,亲眼目睹了贵族们的穷奢极欲、倚势欺人和官场的**、专横,扼杀了生来自由平等的人们的天性,从内心里憎恨不合理的封建社会制度。他这种爱憎感情,通过他的两篇应征论文,特别是第二篇《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充分表现了出来。《论人类不平等的起源和基础》,是卢梭整个思想理论体系的核心和全部世界观的基础。他以后的许多思想都是在这个基础上阐发的。他把人类不平等的起源放在私有制上。他看到了私有制得以产生的条件,是与“铁和谷物”的应用有关,和“一个人据有两个人吃的粮食”有关。剥削和压迫就以此为基础,同时也为文明社会一切罪恶活动提供了条件。换言之,社会意识的产生与存在,与社会物质存在有关。对此,普列汉诺夫曾明确指出,这是卢梭看到了一些历史唯物主义真理。在进一步论述中,卢梭还替已经不平等的社会提供了一幅发展图:第一阶段,由于土地私有,产生财产上的贫富不平等;第二阶段,由于富人欺骗人民放弃自然自由,经契约取得公民自由,建立了便利于富人的国家与法;第三阶段,由于富人掌握国家法律,形成主人与奴隶之别,结果使原来的法定权力变为**暴力,全体人民毫无权利,这是不平等的顶点。顶点必将转为起点,即不平等终将转为平等。

    就从这三个发展阶段的结论看,卢梭是把当时的社会看成是“**暴力”的社会,是社会不平等达到极点的社会;同时预示社会发展,文明社会虽然已经出现,但仍然是可变的,他说不平等的极点,是还原到原来的平等,即除一个或极少数暴富者外,其余都变成一无所有。这是违反自然原则的,因而得出必须从根本上推翻它的结论。所以,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说,从这里“可以看到马克思所使用的整整一系列的辩证的说法。”也有人说,卢梭以自然反对文明,以淳朴反对科学,是反对社会进步的原始主义。是这样吗?我们从卢梭著作中得不出这种印象。

    卢梭说:“人民拥立国君是为了保护自己的自由,而不是毁灭自由,这是无可争辩的事实,而且是整个国家的基本原则。”由此可见,人民拥君是一回事,君主变为**又是一回事,正因为这一点,人民有权有理由打倒**暴君。这样看来,从自然变为文明,在原来意义上未必是坏,也未必不可说是进步,只是“文明每前进一步,不平等也同时前进一步。随着文明产生的社会为自己建立的一切机构,都转变为他们原来目的的反面。”我们必须懂得恩格斯对卢梭说的这番话,才能知道卢梭是文明(实指**暴君统治下的“文明”)的憎恨者,但决不是悲观主义者,更不是原始主义者。卢梭在给波兰国王的信中说过:“回到自然状态的原始阶段,是无法实现的,历史是不会倒退的。纵使人类能够退到野蛮人的状态,他们也不会因此就更幸福。”

    那么,卢梭为什么要强调自然人和自然状态的优点呢?他是有意识从历史上假定,自然状态下的自由和平等是人类天生的自由和平等,可以看出人类天生自由、天生平等的神圣性,再者他是想从“文明”的反面证明自然与文明的对立和矛盾,然后显出当时社会的丑恶。

    当他把现实的丑恶充分揭露,平民的愤怒尽情发泄后,他便转而讲出积极的主张,盛赞平民和自然人的才干。他了解平民,知道他们有良知,有怜悯之心,有能力,经过活动或劳动可以很快成为智力健全的人。平民也知道良知中保存天生的正义原则,他可以和同伴们过着十分理想的社会生活,与当前的社会生活截然不同的。这就是人类丧失自然的自由平等之后,可以争取一个约定的自由平等的社会和国家。这是一个补偿,也是一个理想。于是卢梭苦心写出了一本给他带来巨大声誉的《社会契约论》。

    《社会契约论》,本来是卢梭很早就构想的《政治制度论》的一部分,后来他感到完成此书需要好多年时间,就放弃了原定的计划,把《社会契约论》作为相对完整的著作出版。在西方思想史上,提出社会契约论的并非始于卢梭。可以这样说,格老秀斯是近代资产阶级社会契约理论的首倡者,霍布斯是社会契约论的奠基者,洛克是社会契约论的发展者,而卢梭则是社会契约论的集大成和系统化者。他在《社会契约论》这部享有盛名的政治学著作中,继承和发展了以前的社会契约论,系统地阐述了他的社会契约学说的基本原理,提出了人民主权思想和激进的资产阶级民主理论。因此,我们可以认为社会契约学说主要是和卢梭的名字联系在一起的。在《社会契约论》中,卢梭提出了如何改造社会,建立什么样的国家制度,才能恢复和保障人们在不平等的社会中所丧失的自由和平等的权利。

    卢梭写道:人生来是自由的,但他到处都被锁链拴住。他认为我们因受人压迫而遭到种种约束,为了恢复天赋的自由,也可以用暴力来挣脱各种束缚,然而暴力毕竟是永无止境的,所以为了维护人类的平等自由,人类间的契约非常重要。卢梭指出,任何人都不具有统治自己同类的自然权利,合法权利的基础是契约,它只能是人民自愿订约的结果。社会契约既是合法权利的必要条件,也是正常的政治制度的必要前提。它的根本任务和目的,就是通过人民以社会契约形式组成的政治共同体,保障每个组合者的利益和权利。卢梭还认为,真正的社会契约既不是个人与个人之间订立的,也不是统治者与统治者订立的,而是人民同由他们组成的政治共同体订立的。契约是人民自由协议的产物,合法的国家只能是由基于人民自由意志的社会契约而产生的,个人与国家的关系就是一种社会契约的关系。这个契约本身要求人们在订立契约时,每个结合者都把自己和自己的全部权利毫无保留地转让给整个集体,没有任何人可以例外,其条件对所有的人都是相同的。这样,社会契约的本质就可以归结为:我们每个人都以其自身及全部的力量共同置于公意的最高指导之下,并且我们在共同体中接纳每一个成员作为全体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样,人们虽然丧失了“自然自由”,却从这个共同体中获得了社会自由和对于自己所享有的一切东西的所有权;虽然失去了“自然平等”,却获得了社会契约的平等,虽然需要服从国家权力,但这是服从“公意”,而不再是**制度下的奴隶。就是依靠公约和合法的权力,每个人都可变得平等。由于订立契约的结果,人们的处境要比以前的好得多,他们以一种更美好的、更稳定的生活方式,代替了不可靠的、不安定的生活方式,以自由代替了自然的独立,以一种由社会的结合而形成的不可摧毁的权力代替了自己可能被别人所制服的强力。他们所献给国家的个人生命也不断地在受着国家的保护,社会契约以保全缔约者为目的,“公意”就是把人们结合在一起的缔约者的共同利益,它体现了共同体中全体成员的最高的共同意志,即一切缔约者的“公共幸福”或“公共利益”。国家就是根据这种“公意”进行统治的,人们服从国家就是服从“公意”,也就是服从他们自己的意志。卢梭认为,公意只考虑到公共的利益,国家的宗旨是公共利益,只有共同体中全体成员的共同意志才是国家的指导原则,最高主权者不能把自己的意志转托给任何人,因为任何转托都将意味着变共同意志为个人意志,最高权力要迫使拒不服从共同意志的公民去服从它。共同意志总是倾向于平等,但个人意志必然要追求个人的优越地位,因而它不可能在一个长时期内与共同意志相一致。卢梭批判了社会契约论的先驱格老秀斯和霍布斯的一些观点。他们认为全体人民可以转让自己的自由使自己成为国王的臣民。对此卢梭指出:所谓转让就是奉送或出卖,如果一个人使自己作另一个人的奴隶,那就不是奉送自己,而是出卖自己。卢梭责问:人民何以要出卖自己,国王不仅远不能供养人民的生活,反而只能从人民那里获得他自身的生活供养,难道人民在奉献自己人身的同时,又以国王攫取他们的财产为条件吗?卢梭认为,格老秀斯和霍布斯的社会契约论是不符合人类天性的,因为要人民放弃自己的自由,就是放弃自己做人的资格,就是放弃人类的权利,同时,他们要人民取消自己意志的一切自由,也就是取消了自己行为的一切道德性。最后,他们规定一方有绝对权威,而另一方则绝对服从,这一约定本身就是无效的而且是矛盾的。

    卢梭的社会契约论不仅反对格老秀斯和霍布斯的君主**,而且也反对洛克的君主立宪制,他主张把人的全部自然权利转让给由人民自己组成的政治共同体,这个共同体表现了人民的最高的共同意志,只有永远不可转让的共同意志才能指导国家。由此可见,卢梭理想中的国家是民主共和制,其中还包含有人民革命的精神,他认为如果执政者滥用职权破坏社会契约而损害人民的公共利益,人民就有权取消契约;当人民的自由被暴力夺去时,人民就应当用暴力把它再夺回来。这种学说,反映了处在封建**统治下新兴资产阶级的理想和要求,因此,处在革命时代的各国资产阶级都曾经把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当作“福音”,作为反对封建主义的思想武器。《社会契约论》是卢梭政治学说的代表作,也是反映他思想的最深刻、最成熟的著作,后来成为了世界政治学说史上最著名的经典文献之一。卢梭在这部著作中关于自由、平等、天赋人权、主权在民的思想,反映了资产阶级反封建斗争的革命要求,法国人民也从中找到了推翻旧的封建制度、确立新的社会原则的思想武器,他的思想直接影响了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为这场革命提供了理论根据,并在革命中发挥了巨大作用,他的思想被革命时期的资产阶级革命家,尤其是雅各宾派的首领罗伯斯庇尔所直接接受下来,并把它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和革命纲领,结出了胜利之果。当然,这部著作不仅为法国未来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提出了一个设计方案,也给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革命以巨大的影响。

    但是,也应该指出,卢梭的社会契约学说是唯心主义的。他的社会契约论是以抽象的人作为出发点,把个人当作国家、政治权力的天然主体,而不是从人的社会关系首先是生产关系上来考察国家问题。在他看来,个人的自然权利是一切政治权力的来源,是政治社会的基础。把个人当作国家的基础,把个人之间结成的政治关系,看成是由人们任意约定的,把任何社会制度都视为人们彼此自由协议的结果。这些观点,显然是一种唯心主义的社会理论。另外,卢梭虽然正确地指出私有制是社会不平等的根源,但他并没有由此得出要消灭社会不平等必须从根本上消灭私有制的逻辑结论。所以他所设想的自由、平等和幸福的契约国是资产阶级的理想化的王国。但法国大革命在《人权宣言》中颁布的那些直接体现卢梭思想的原则,已经成为200年后人类共同生活必须遵循的文明准则。它已经从先验变成了经验,沉淀为人类历史积累层中最可宝贵的一个层面了。哲学方面:

    卢梭没有系统的哲学专著,也未曾建立经过详细论证的哲学体系,所以他曾公开声称:我不是,也不想做一个大哲学家。但我们不能因此而忽视对卢梭哲学思想的探讨和研究,他的哲学思想不仅在他的社会历史观和政治学说中加以阐述和体现,在他的论教育名著,亦称哲理小说《爱弥儿》第四卷中更集中地阐述了他的自然哲学和认识论方面的唯物主义观点,从而构成了他的比较完整的思想体系。所以德国启蒙思想家莱辛赞誉卢梭“处处显示出是一个具有卓识的哲学家”。卢梭对大自然怀有深沉的爱,他从对自然的观察和研究中提出了他的自然哲学观点,反映了他的哲学世界观。卢梭指出,大自然把整个世界造成了人类的“第一天堂”,人的思维和行动不能违背自然的发展进程,而必须“遵循自然,跟着它给你画出的道路前进。”卢梭正是按照自然造成的这个世界的本来面目,站在唯物主义立场上,肯定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他说:“我对宇宙的存在也像对我自己的存在一样,是深信不疑的。”承认物质世界的客观存在,是卢梭哲学的根本出发点。在认识论方面,卢梭特别强调感觉的作用,提出了唯物主义感觉经验论。他对人的各种器官在认识过程中的地位、作用及其相互关系的问题,进行了具体的、全面的分析,可以说是18世纪法国哲学中独具一格的。当然,这并不是说他是无懈可击的。他在强调感觉作用的同时贬低理性的作用,就受到一些启蒙思想家的批评。

    在宗教问题上,卢梭不是无神论者,而是自然神论者。他把物质和运动割裂开来,认为只有某种外在力量才能引起运动,而这个推动宇宙、构造世界、给万物以生命和运动的最高主宰,就是上帝。卢梭反对以宗教迷信和狂热为特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