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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自论书》

    吾书比之钟、张当抗行,或谓过之;张草尤当雁行。张精熟过人,临池学书,池水尽墨;若吾耽之若此,未必谢之。后达解者知其评之不虚。吾尽心精作亦久,寻诸旧书,惟钟、张故为绝伦,其余为是小佳,不足在意。去此二贤,仆书次之。须使书意转深,点画之间皆有意。自有言所不尽,得其妙者,事事皆然。平南、李式论君不谢。《自论书》的有关内容,南朝刘宋时虞龢的《论书表》有过表述;《晋书·王羲之传》也有载录;唐代孙过庭《书谱》曾复引,它们虽有字句上小的差异,但大意则相一致。

    根据唐代张彦远《法书要录》所载的全文,《自论书》共120 余字,是一篇王羲之自评书的记录。对于王羲之的书法理论著作很多人认为是依托,不足信,唯对这篇书论历来没有争议。后人普遍认为"六朝品评人物风气特盛,超逸之士的言谈往往播于世上,传为美谈。"经过流传,人们将此记录下来是很自然的事,至于各种古籍所载的《自论书》个别处有所不同也是可以理解的。

    王羲之将自己的书法艺术放在中国书法史这个高层次上来衡量,他认为"惟钟张故为绝伦,其余为是小佳,不足在意。"而他自己的书法与钟繇、张芝则不相上下,呈并行之势,或者有些地方超过他们,与张芝的草书相比,其水平尤其接近。王羲之对自己书法艺术的评价是中肯而客观的,并没有言过其实,也没有谦谦君子之态,充满了一代大师的自信。王羲之学习钟繇、张芝是花过一番苦功的,钟繇的《宣示表》曾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