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励志成功 > 玩偶私囊 > 玩偶私囊 第四节(3)

玩偶私囊 第四节(3)

,幽默,可爱,怪异,梦境……而那些角色也都有着自己的专属名号,例如长着兔子耳朵的大叔是Toby;喜欢摘掉天使光环的恶魔是“热恰恰恰”,还有“哑幸运兔”、“坏学生”、“雪人”……我问了贝斯曼一个问题,“在你作品里的Toby、小女孩和它亲密伙伴之间的故事,真的曾出现在你的梦里?” 贝斯曼的答案似乎充满了哲学的思考,“我觉得自己是生活在梦里似的。这些不是夜里才来的梦,而且我常常发白日梦。然而它们是很生动具体的。我创作Toby这个角色是因为我需要有人成为我最好的朋友,那个人就像我的镜子,我的影子,他不仅知道我的一些不为之人的小秘密,而且还会是一个毫无条件地爱着我的人。”

    贝斯曼当然不会被油画束缚住自己,也不会被所谓的艺术家身份而捆绑,他不但画画,还搞动画创作,并以极大的热情投入玩具行业,不但自己推出巨型布公仔,还与QEE、 Kidrobot等推出多种合作玩具——贝斯曼用自己的作品与经历,创造了一种“普遍艺术”,是普遍,而不是波普。“一些人说我的作品‘卡通化’或者‘可爱’,但我不认为我只是个插画家,或者局限在画布或杂志上。我认为我的风格更加‘普遍’。”他所倡导的普遍艺术的概念是,“只要你忠实于你自己的审美,并且对意义有着强烈的感受,那么你的作品就可以在几乎任何媒体上受到赏识——从印刷品到电视到电影到油画到商业产品。”

    有时候真的很好奇,缘何贝斯曼身为一名殿堂级艺术家,居然还可以纵横于报刊插画、广告、动画、商品、玩具等多重领域,自在游走于商业与艺术之间,创造出“打破纯艺术与大众媒体间疆界分野”的“普遍艺术”,个中的平衡之道,的确非常人所能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