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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生传奇-第28部分

 但出乎我的意料的是开车后的邓肯出奇地安静,并没有什么越轨的行为。看来外国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已经深埋在心底了。

    现在我们空闲着的几个人能聊得话题比来的时候多了不少。外国人始终都比中国人要开朗些,他们似乎比我更喜欢面对镜头的感觉,不停地问我在拍电影时有什么感受,这么年轻当了万众瞩目的明星生活上有什么变化等等诸如此类的问题。

    而我则象一本教课书式的,公式化地回答着他们各种各样的问题。由于他们对于娱乐圈根本就是一无所知,所以即使我回答得再刻板,他们依然会觉得新奇。

    就这么不知不觉地回到了公寓楼的楼下,他们挥手向我道别。

    简单地向我说了声“改天见”他们便离开了。也许老外不喜欢说“再见”这句话,可能他们觉得这是向死者告别时所说的吧。

    现在手里又有事情可做了,而且我做的还是一件成丨人之美的好事,如果成功了那又将是一段美丽的童话,一段异国情缘。不过我更感兴趣的是把歌交给他们过后,他们唱出来的效果是不是我所期望的,要知道我才对男孩组合情有独钟,如果这次尝试成功的话,那就实在是再好不过的事情了。

    还好我现在正有恋爱的感觉,应该可以写得出情意绵绵的情歌出来。只是我从来没有用英文写过词曲,不知道这次的效果会如何呢?此次正好试验一下自己这方面的才能。

    在房里拿出了几张英文cd,放入音响后静静地欣赏起来。渐渐地整个人都投入了进去,开始逐渐了解老外们是如何写情歌的了。

    不得不佩服我的才华,别人创作的时候都需要一个宁静的空间,这才能安心地创作。我则是一边听着别的音乐,一边进行着自己的创作,也许这样更加能够带给我灵感吧。

    两小时后,我完成了整首歌的词曲创作。曲并没有用五线谱标明,都是我哼出来并用录音带记录的。连我都有点佩服起自己来,我的效率还不是一般的高啊,这么短的时间就能创作出一首全新的词曲来。不过看看时间,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了。

    不看还不觉得,这一发现疲惫顿时如潮水般袭来,躺在床上,不知不觉中便进入了梦乡。

    第二天早上刚醒来,就听见电话铃声一直在不停地吵闹着。熟悉的号码显现在眼前,天啦!他们四个还真的是猴急啊。中国有话老话叫心急吃不了热豆腐,你们这么急干吗?我说了拿给你们就一定会兑现自己的诺言的,这么着急,难道担心我跑路吗?再说了,即使歌曲拿给你们,你们还是要排练一下才行,又不是马上能排上用场的,这么着急干什么?

    还好现在我有的是假期,在练歌的时候可以顺便指导指导他们。起来后匆匆忙忙整理了下屋里,洗漱完毕后略微吃了点东西,便前往电话中约定的地点。

    会面地点与昨天相比作了大幅度的调整,我并不喜欢在偏僻的地方与人会面,给人的感觉就仿佛是在做见不得人的事情一样。但过于热闹也不太好,会被人发现自己的身份的。天啊,作名人还真是一件痛苦的事情啊。

    最终他们约我在地铁里碰面。而且到了那里后,他们会给我打电话。电话铃声响三次后自动挂断,表示一切平安无恙。

    我听了后眼冒金星,他们以为这是在玩特工交接的游戏吗?不过听他们吹嘘说他们对待跟踪还是有一手的,于是我勉强相信了他们。最近那些狗仔队实在是弄得我好心烦,无时无刻的马蚤扰让我到了恐惧的程度。不过还好我一直没有绯闻缠身,而且工作的时间也比较多,加上这次出国巡回宣传,才能避免他们一天二十四小时无微不至的“关怀”。

    其实我的心里还是有计较的,在地铁里见面确实是个不错的主意。因为地铁里的人们都急于上班或者是有急事在身,慌慌张张地根本不会理会身边的事和物。

    想到这里心中一阵烦恼,现在不能和以前一样自由自在地行走在大街上了。其实名人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他们有的普通人都有,只是不同的是相互之间位置的差异。

    这也许就是距离产生美吧,在自己身边的事物,永远都觉得是那么地普通和平凡,你根本不会特意去留意和注意它。反而是那些在生活中够不着、触摸不到的东西,才能引起人们的好奇心和注意力,但一旦真正接触了了解,却又索然无味了。

    一路想着无聊的东西,匆匆赶到了地铁站。这时电话铃声响起,我仔细一听,刚好是响了三声后便挂断了。难道这就是表示一切都平安无恙了?看看四周,确实没什么碍眼的东西,心里似乎也安定了不少。

    我真不知道为什么会投入到他们这种无聊的游戏中来,这也许便是中西方文化最大的差异吧。虽然生活要求一切都面对现实,但他们还是能把小时候的快乐带到成年人的生活中来,而对我来说,这一切也算是一种全新的体验了。

    他们四个人的装束让我差点没把肚子给笑疼,一个个衣冠楚楚得像要进入结婚礼堂般隆重,在休闲装盛行的地铁里无异于一道诡异的风景,这哪儿叫什么不引人注目啊。

    而且四个穿着古怪的老外和一个中国人有说有笑地站在一块,这对平常生活无聊的人来说,也算是具有强大的视觉冲击力了,我明确地知道我被他们给晃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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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在现在是上班时间,大部分人都十分地忙碌,根本没空理会身边发生的无关紧要的闲事。当然也有一部分无聊人士专门瞅着这边看,自然这四个老外奇异的装束吸引了他们大部分的眼球,也无从发现我就是时下风头正劲的电影明星了。

    我们四个人走出地铁车站,简单地行走了一段路程后,便来到了他们在香港的暂住地。和我所想像的一样,男人的房间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那就是“一团糟”。

    脏乱的衣物,地上四处散落的垃圾,让你根本无法想像这里居然是人居住的地方。和他们干净整洁的衣装比起来,这里显得比狗窝还脏还乱,说不好听点和乞丐的住所都有得一拼了。

    当然其中还是有一间房间整理得干净整齐,我猜那一定是德国人弗林斯睡的地方吧。毕竟德国人严谨刻板的生活作风,不是一会半会儿就能改得掉的。

    邓肯看着我耸了耸肩,尴尬地笑着解释道,“单身男人们住的房间通常都是这样的,所以我们才会努力帮助“梅塞德斯”追求那个贤淑的女孩子,让这里有人帮助收拾收拾。”

    不会吧,追求女孩子的目的居然是这个?看着弗林斯涨红着的脸,邓肯伸了伸舌头。我则无奈地看着这一切,抱以淡淡的苦笑。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一)

    晚上十点整,在浅水湾海滩道海风大厦楼下,汤姆几人正在楼前的空地上忙得不可开交。这次的消费可是大大出乎他们的意外,不过谁叫他们几个是“死党”呢,在“有难同当”的大旗下,每个人均大大地出了笔血。

    本来他们打算为了节约成本,仅仅想用玫瑰花瓣做成一个心形的,可是由于夜晚的能视度太低,还有那该死的海风一直吹着,似乎一点也没有停下的意思,因此不得已买了大量的玫瑰。

    九百九十九朵玫瑰实在是比较夸张,再说他们口袋里也没有那么多钱用来消耗,但两三百朵的数目是有的。中间夹杂着玫瑰花瓣,看起来还真像那么回事。但要命的是,一向呆头呆脑的弗林斯竟然要在一百个蜡烛(这是我的意思,一百个蜡烛代表着白头到老)上分别刻上英文和中文的两种字体“我爱你”,这耗费了大家大部分的精力。他本来是还想把德文也刻上去的,无奈众人用血红的眼睛看着他,他这才惺惺地作罢。

    除了这些外,他们还要随时注意周围的环境,担心别人打电话报警说他们想烧房子而招来警察的干扰。

    我躲在路口的车子上,用手机和他们一直联系着,统筹指挥着整个行动。当然一旦有警察来这里也方便用电话通知他们,让他们好提早闪人。不过如果连警察都惊动了,当然就顾不上那个痴情种子弗林斯了。看来爱情的魔力还真不小啊,连弗林斯这样一个榆木脑袋居然都为此深深入迷。

    本来我大可没有必要为他们的事操这么大的心,原因只因为一个:由于找不到好的练歌的地方,我只好安排他们在他们那肮脏的住所内独自练习了一下。我当仁不让地成为了他们的“老师”,陪着他们一起练习。结果让我很吃惊,他们的四个人的声音结合起来,简直完美得让人不敢置信,太奇妙了!他们之间的默契,就像是磨练了许久的组合一样,仅仅是一两个眼神,就能明白彼此之间的意思。更让我开心的是,他们四个加上我刚好是五个人,凑合起来就是一个理想中的组合的人数。

    想一想情况是多么地美妙,我开始幻想以后组合成立以后的情形:我当然是雷打不动的主唱,邓肯不用说,是和声及负责说唱部分的最佳人选,爆发的部分留给汤姆,让人感到好笑的是弗林斯和托马森这两个典型的“猛男”型角色,他们的声线竟然十分轻柔。我们五个人如果成立一个男孩组合的话,那什么bsb、n’sync、ws都得靠边站,一边凉快去吧。

    为了成功的目标,我当然要尽心尽力地去帮助他们。这个时候一点点的努力,加上自己的诚意,一定会感动他们的,我想他们也不愿意浪费他们的才华吧。

    就在我陷入自己的设想中时,电话铃声响了起来。

    “喂,发生了什么事?”别真的有人打电话告他们马蚤扰啊。

    “张,你能来一下吗,我们这里出了紧急情况。”电话那边是弗林斯,他的声音显得很焦急。

    “出了什么事了?难道是警察来了吗?”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我去了似乎也起不到什么作用,而且搞不好狗仔队还会闻风而至。什么事他们都会捕风促影的,如果这样的话,那第二天的娱乐版头条可就有得看了。

    “张,我们几个把歌词忘了。你能过来带我们唱吗?”耳边传来弗林斯扭捏的声音。

    我差点从驾驶座上摔到车外面去。不会吧,你们几个是怎么搞的?刚来的时候不是什么都准备就绪了吗?就连歌词你们都说倒背如流了,可是在这个节骨眼上,你们竟然说忘记了歌词。

    哎,多半是太紧张的缘故吧。还以为你们勇气有多大呢,看来最后还得需要我出马才能搞定啊,不过我可不会献声唱的,只能略微指点你们一下。还好现在已经是晚上十点过了,只希望他们不要唱兴奋了,如果扰民那可就不太好了。

    我下车向他们那里走了过去,因为车子停在路口,所以我步行需要花掉五六分钟。这时我听到背后有一阵急促的脚步声传来,我转过头一看,原来是两个女孩子。

    就在这时,其中一个长发女孩和我四目对望,我的心“砰”的一声发出巨响,多美丽的一双眼睛啊,灵活,明亮,光彩夺目,象两颗星星一样闪耀动人。而这一切不是全部,要命的是一种强烈的熟悉感从我心头升起,整个人被一种突如其来的震撼惊呆了,神识中甚至夹杂着一丝淡淡地忧伤,我整个人一下子愣在那里,时间仿佛在这一刻停止了。

    我无法诉说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感觉,既陌生又熟悉,好像是一个久未逢面的朋友,又好像是一位血脉相同的亲人,甚至她就像是我身体的某一部分,那种难言的感觉,让我心里涌起无穷的感触。一种亲切甚至还有些甜蜜的感觉交杂在一起,让人有种想哭出来的感觉。这种强烈的感觉不停地在心海中掀起波浪,而且脑海里似乎有一块块零落的片段迅速的闪过,仿佛是想起了什么,却又那么地模糊不清。

    我的思绪如潮,在原地发呆了大约有五分钟我才回过神来。我摸了摸眼角,已经被泪水给打湿了。我使劲敲击了下脑袋,问自己这是怎么了,为什么心灵会有如此大的反应呢?捧住脸庞,深深抚摸了一下脸部,长长地出了一口气,心中潮涌的纷乱感觉才好了一些。我努力压制住心中种种即陌生又熟悉的念头,举步唯艰地向目的地走去。但我这时仍然心潮澎湃,内心的感动无法控制,

    天啊,请告诉我这究竟是怎么了?

    这一切真的是让我无法解释,我连她的样子甚至都没有看清楚,为什么就会有这么大的反映呢?而且我可以肯定的是,我从来没有见过象她这样一个女孩子,甚至连碰见的比较熟悉的fans我也从脑海里过滤了一 遍,就是没有这个人的印象。可就是要命的是,为什么一见面就会对她产生如此强烈的感觉呢?这种撞击人内心深处的感觉,就连梦瑶和嘉颖都不曾带给我过,难道世界上真的会有一见钟情这种事情存在吗?我心中暗暗责备自己,我现在拥有的不够多吗?会什么会有如此荒谬的念头滋生?

    我内心深处发出了一声叹息,似乎要主动告诉我什么,可是却有被我压制了回去。因为这个时候我的理智已经回到了我的身上。

    我的理智告诉我,如果我主动去寻找这个女孩的话,那事情就的发展便会失去控制,也许又是一段无法割舍的感情债会随之而来。我努力压制住自己内心的冲动,我告诉自己,这只是自己一时的错觉,对方仅仅只是个不认识的陌生女子,不要为了这些产生任何幻觉和冲动。宿世因缘这种神话只有小说和电影中才存在,现实中是不可能出现这种事的。短暂地碰面和分离,也许才是处理这件事最正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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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事实真的会如张祈恩所想的吗?难道上天注定的事情真的可以更改吗?让我们拭目以待吧。

    第八十一章 如梦如幻(二)

    这边,我稍微稳定了下自己的情绪后,长长地吸了口气,然后继续向前面走去。此刻的我已经成功战胜了自我,那个女孩的形象似乎也从脑海里被屏弃了。

    现在把目光放在张祈恩呆立在路旁的五分钟前。

    那两个女孩略微看了看路旁浑暗的灯光下,傻瓜般站着的一个年轻人后,便不再理会径直向前面跑去。

    这时其中一个女孩,就是那位长发女孩,用比较生硬的粤语说道(她就是让我产生强烈感觉的女孩,至于身份究竟是什么,大家猜猜。):“阿汶,这么急着回去干什么呢?跑得我都快喘不过气来了。”

    “下午出去逛街的时候,我的手机忘记拿了,真不知道出来这么久,会有什么事情等着我,万一阿楠有什么事情打电话找我的话,那就比较麻烦了。”那位叫汶的女孩回答道。也许阿楠是她什么重要的人才会让她显得如此着急,急于回去看看有什么信息留下吧。

    当她们跑到大厦前面的空地的时候,尴尬的事情发生了。几双眼睛对望着,空气中一片沉默。

    那个叫汶的女孩正是弗林斯日思夜想的女孩,而此时的弗林斯耐心的等着我过来,却没想到迎来的居然是他中意和追求的女孩子。一时间弗林斯站在那里发呆,半晌说不出话来,同样地那个叫汶的女孩子看着周围的环境和弗林斯几个人滑稽的正式穿着也愣住了。

    “你来这里做什么?”汶看看现场的氛围,再看看弗林斯和他身边几位好友的打扮,没好气地说怒问道。由于情绪激动的原因,这时的她并没有用英文。不过幸好弗林斯和他的伙伴曾经向面前的女孩学习过一段时间粤语,勉强可以听懂一些广东话。

    “我来这里是……”弗林斯用发音不准而且速度极慢的广东话吞吞吐吐地回答着,除了紧张外,还有些话他根本说不出来。他想用英文表达自己的意思,但又害怕这样做显得很不礼貌,所以一直想说却又说不出口,一时间言词在喉咙里打转,就是说不出声音来。

    汶看着地上散落有序的玫瑰被拼成两朵重叠的心型,很多蜡烛被摆放为穿过双心的箭的形状,心里对弗林斯的布置也略微有一丝感动,她知道这个外国人喜欢自己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起初他接近自己,只是为了学习广东话。可能是自己对他的关心让他误会了,就这么陷了进来,直到今天发生这尴尬的一幕。

    汶已经有了男朋友了,她不是那种在结婚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