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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 常见电影名词解释(1)

积累,运用丰富的电影形象思维,用文字形式描绘未来影片的人物形象、故事情节、剧作结构和电影的表现形式等,提供影片摄制的剧作基础。电影编剧必须具有银幕意识和银幕感觉,所创作和描绘的应当是可供转化为银幕声画造型的形象总体的基础。电影编剧在我国有专业和非专业的区别。

    【电影编辑】

    专门负责为电影生产而组织、审阅、扶植和完善电影文学剧本和联系剧本作者的编辑人员。我国电影制片厂的文学部门,设有专职电影剧本编辑。电影编辑要熟悉电影剧作的表现方法,并不断提高自身电影文化水平,积累较丰富的文艺知识,团结编剧人员,并对剧作的质量负责。

    【电影改编】

    运用电影思维,按照电影艺术表现的特点,将其他文艺形式的作品改编为电影剧作的艺术再创作。举凡戏剧、散文、小说、诗歌、故事、民间传说、神话等等都可以成为改编的对象。电影改编在相当程度上起到扩大电影题材如普及文艺名作、开拓自身艺术表现领域的作用。电影改编要求忠实原作的精髓,特别是对待各种中外名作;同时,应具有赋予原作以新的艺术生命的艺术创造性。这种忠实性与创造性的结合在艺术实践中产生了并将不断产生各种具体改编方式。常见的,如“节选式”改编、“移植式”改编、“浓缩式”改编、“取材式”改编等。

    【故事梗概】

    电影编剧为便于把握全剧写作而编写的、能够反映拟写剧本内容大致轮廓的故事概要。它以中心事件的内在连贯性为基础,勾勒事件过程和主要人物关系,扼要表述主要矛盾冲突,而对人物性格、环境状况与景物特征方面均不作详细描述。文字量通常在千字以上至数千字左右,为宣传发行需要编写的、概括介绍影片时代背景、主人公际遇、主要情节和戏剧冲突等内容的影片介绍。见诸报刊文字量通常为数百字至千字左右。

    【电影说明书】

    介绍影片内容的一种传统形式。通常包括:影片的摄制厂家、出品年代、风格样式、主要创作人员介绍、故事梗概等。一般为各地或各厂家自行印制,篇幅大小不一,印刷质量不一,设计水平不一,供电影院出售给观众或在一定场合散发。

    【脚本】

    属于电影剧作的一种形式。脚本原意特指尚待修订的书稿底本。因戏曲排演者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增删所使用的台本,后台本也称为脚本。早期电影拍摄使用的剧本内容简单,主要对叙事线索和人物行为、情感表现起提示作用。导演在拍摄过程中可以随意变动增删内容,所以也称做脚本。脚本现在仍是一些导演习惯使用的剧本方式,仍以实用为主而不强调文学的修饰与文学性,且在具体形式上不拘一格。但要求有较完整的艺术构思为基础,有时也对电影艺术诸元素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