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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书第四

    【说明】《历书》不在《史记》亡失的十篇之内,主要是司马迁的手笔是无疑的了(也有人持相反意见,如有人说它系妄人抄录《汉志》而成等,多是摘取它的一二纰漏为文,可以不论,)篇末所附《历术甲子篇》序至汉成帝建始四年(前29),至少天汉以后的部分为后人所补(一说是褚少孙所补)也没有什么疑问,与此篇有关的大约有二大问题:一、什么是太初历?二、太初元年的岁名是什么?

    第一个问题古今以来,聚讼纷纭,晋·司马彪《后汉书·律历志》说:“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施行百有余年”。南朝刘宋时的何承天则认为,说自太初元年始用三统历是无知妄说。理由是《汉志》明明写着汉成帝时人刘歆“作三统历及谱以说春秋”。后世赞成司马彪意见的人便主要从破何承天这项理由入手,不外说三统历不是刘歆所作,真正作者是邓平,刘歆是“述而不作”等等。但是《汉志》为何那样写?却回答不出。应该说,太初历是《史记》所载的《历术甲子篇》,它虽不全是司马迁原著(甚至全是伪作),却是汉代人据当时所行历法所补,最主要的理由便是元凤三年(前78)曾围绕太初历展开一场论战。三统历与《历术甲子篇》的最大区别是前者为八十一分法(日法取81),后者则是四分法,而反对太初历的人对太初历的所有攻击都没有涉及八十一分法,这与东汉初(时行三统历)人们对汉历的指责形成鲜明对照(参见拙著《中国古代科技史》第二编一章四节。1991年3月南开出版社版)。  第二个问题是由于《历书》和《汉志》都记载,太初改元诏书命太初元年岁名为甲寅,而三统历以为是丙子,《通鉴》又记为丁丑。对此也有不少人提出过各种解释,僧一行便是较早的一个,清季以来又出了一些专门著作,如收入《诂经精舍文集》中的就有三篇,此外如王元启《史记正伪》等书也有专篇论述,近现代的一些天文史家的著作中也多少涉及了这个问题。由于丁丑的岁名与今日的甲子年号相连,不易推翻;而丙子与它只差一年,赞成丁丑和丙子的人占绝大多数。对于甲寅则有的说它是古历或殷历年名,有的说它是按超辰法得出的结果,还有的直接说它与传统不合,俨然是把丁丑作为正统了。只有少数人认为甲寅是而丁丑非。理由倒也痛快,如王元启《太初改历年名辨》说:“武帝亲降诏书,不应至日甲子犹待后人核正”。这话却是不易反驳。  事实上,由于列国不同历,大约秦汉之间的岁名纷乱得很,太初历以太初上元岁名甲寅,太初元年也取为甲寅;而三统历按刘歆《世经》排定为丙子,都无不可,大可不必定作左右袒:非舍班从马,便要舍马从班,再不然就说××是后人撺乱之文。对其由来有不明处,虽不妨按孔子序《尚书》的传统,阙之可也,下面的注文仍然提出一种解释。老实说,这是不大靠得住的,能为读者提供一点点启示,于愿足矣。

    【译文】  上古时候,历法以孟春月作为正月。这时候冰雪开始消溶,蛰虫苏醒过来,百草萌生新芽,杜鹃鸟在原野中啼鸣。万物都长了一岁:它们从东春时降生,顺次经历夏秋四季,最后到了冬尽春分的时候。雄鸡三唱,天色黎明。以往经过了十二个月的节气,直到丑月即腊月结束,日月运行都已成周。日、月组成一个“明”字,所以才有了正月的这第一个黎明。明就是孟的意思,幽就是幼,幽明就是指雌雄。雌雄交替出现,而又与以孟春为正月的历法相符合。太阳从西边落下,自东方升起;而新月先在西方露明,从东方隐于地下。真正是既不由天,也不由人,世间事也大都是这样,所以凡事都易于破坏,难以促成了。  帝王受天命而改朝换代,对于开始必十分慎重,所以要更改历法,改变服装崇尚的颜色,推本天体运行的起始时刻,以顺承天的意旨。

    太史公说:神农以前年代太远,就不必论了。黄帝时考察星度,制定历法,建立了五行序列,确立起阴阳死生消长的规律,纠正了闰月余分数值的大小,于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和其他物类的官员,称为五官。各自掌管自己的一套,不相杂乱。所以百姓能够有所信赖,神能有灵明。民神各有所职,互相敬重,不相冒犯,所以神给百姓降下好年景,百姓以丰洁的礼品飨祭神,以致灾祸不生,养生所需,永不匮乏。

    少暤氏衰落以后,诸侯九黎作乱,民神不分,群类混淆,灾祸接连发生,沴气犹不能尽。颛顼即位后,就任命南正重负责天事,所有的神祗都属他管理;任命火正黎负责地事,管理民事,使恢复以前的样子,不得相互侵扰渎乱。  后来诸侯三苗随九黎一起作乱,所以重、黎二官都不修所职,润余的排列失了次序,正月的设置也与正岁不合,摄提所指失了规律,历法与天运的次第不符。尧时重新任命重黎二氏的后人,不忘旧功,使他们恢复了原来的职务,还设立了羲和的官职。时刻明,度数正,就阴阳调和,风雨有节,有了兴旺景象,百姓没有夭殇疾疫。尧年老以后禅位给舜,在文祖庙中告诚舜说“为天造历的重任在尔一身”。舜也用同样的话告诫禹。由此看来,造历法是帝王很为重视的事。  夏朝以正月为历正,殷朝以十二月为历正,周朝以十一月为历正。大凡三王的历正如同循环,周而复始。天下治理得好,就不会乱了次第;治理不好,连诸侯也不会执行王者的历法。  幽王、厉王以后,周朝衰微,列国大夫执国政,史官不记时日,为君者不行告朔礼,所以历算世家的子弟纷纷出走。有的分散在中原诸国,有的流入夷狄,所以祝祷祭祀的制度荒废而不能统一。周襄王二十六年有闰三月,《春秋》书中非难它置闰月不当。先王制定历法的规则是,先定历元和年、月、日等开始的时刻,再由中气纠正十二月的位置,有日月余分则归于年末。开始的时刻既定,接续下来的四时等也无错误;以中气纠正月位,百姓才不致迷惑;余分归入年末,诸事才不悖乱。  此后是战国纷争的时期,各国的目的都只在于强国胜敌,挽救危机,解决纠纷而已,那有机会顾及编制历法的事!那时候只有邹衍懂得五德终始相传,而且散布阴阳消长的分限等理论,因此而显名于诸侯。同时也由于秦灭六国,战争频繁,后来虽然做了皇帝,时日太短,也顾不上历法的事。但是秦时颇为注重推求五行胜克,自以为是得了五行中水德的祥瑞,把河改名为“德水”,岁正取为十月,五色中崇尚黑色。然而历法星度闰月余分等,未能做到更为准确一些。  汉朝兴起后,高祖说“北畤祀黑帝的事待我开始办起”,也是自认为得了水德的祥瑞。纵然是一些明习历法的人以及丞相张苍等,也都以为如此。当时天下刚刚平定,正着力在大的方面建纲设纪,此后高后以女子主政,都顾不及此,所以沿袭了秦朝的历法和服色。

    到孝文帝时,鲁人公孙臣以五德终始的理论上书,说“汉朝所得是土德,应该改变历元,更改历法,变易衣服崇尚的颜色。这样天就会降下祥瑞,有黄龙出现”。文帝将此事交给张苍处理,张苍也是习学律历的人,认为他说得不对,把事情搁了起来。此后果然有黄龙出现于成纪地区,张苍引咎降职,他打算做的制定汉历的有关论述也就不了了之。又有新垣平以善于望云气的伎艺得见天子,也对天子说了些改正历法和服色的事,很得天子信任,后来竟然作乱,所以汉文帝再也不谈改历的事。  直到今皇帝即位,招致方士唐都,测量周天各部的星宿度数;而由巴郡的落下闳运算制历,然后日辰星度得与夏历相同。于是改定年号,更改官名,封祭泰山。因而下诏书对御史说道:“过去,主管官员说星度没有测定,于是朕广泛征求、询问臣下意见,该怎样测定星度,未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听说古时黄帝圣德与神灵相合,固得不死,乘龙仙去。他曾经察星名,验度数,判定五音清浊高低,确立起四时与五行的关系,建立了节气的日分余数。然而年代太远了。如今典籍缺少,礼乐废弛,朕深觉遗憾。只是朕又无力把它们补修完备。今造历者运算日分,全都与能克制水德的土德相合,如今已临近夏至,以黄钟为宫声,林钟为徵声,太蔟为商声,南吕为羽声,姑洗为角声。从此之后,节气重新得正,羽声重新成为最清音,律名等复又得到纠正,以子日作为冬至日,此后的阴阳离自合可循道而行了。已经算得十一月甲子日夜半时为月朔冬至,更定元封七年为太初元年。年名是‘焉逢摄提格’,月名是‘毕聚’,日名已算得为甲子,又算得月朔夜半时为冬至。”

    历术甲子篇

    太初元年,岁名是“焉逢摄提格”,月名是“毕聚”,十一月朔旦日名得甲子,夜半时为冬至节。

    冬至在子时,方位为正北。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无大余,无小余;

    冬至无大余,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即太初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为五十四日,小余为三百四十八分;

    冬至大余为五日,小余为八分;

    端蒙单阏,即太初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八日,小余六百九十六分;

    冬至大余十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执徐,即太初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二日,小余六百零三分;

    冬至大余十五日,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即太初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七日,小余十一分;

    冬至大余二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敦牂,即天汉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一日,小余三百五十九分;

    冬至大余二十六日,小余八分;

    祝犁协洽,即天汉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五日,小余二百六十六分;

    冬至大余三十一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涒滩,即天汉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九日,小余六百一十四分;

    冬至大余三十六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作鄂,即天汉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四日,小余二十二分;

    冬至大余四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淹茂,即太始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小余八百六十九分;

    冬至大余四十七日,小余八分;

    尚章大渊献,即太始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二日,小余二百七十七分;

    冬至大余五十二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太始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六日,小余一百八十四分;

    冬至大余五十七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即太始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日,小余五百三十二分;

    冬至大余三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即征和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小余八百八十分;

    冬至大余八日,小余八分;

    强梧单阏,即征和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八日,小余七百八十七分;

    冬至大余十三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执徐,即征和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日,小余一百九十五分;

    冬至大余十八,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大芒落,即征和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七日,小余五百四十三分;

    冬至大余二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敦牂,即后元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一日,小余四百五十分;

    冬至大余二十九日,小余八分;

    昭阳汁洽,即后元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五日,小余七百九十八分;

    冬至大余三十四日,小余十六分;

    横艾涒滩,即始元元年。

    冬至在酉时,方位正西;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九日,小余七百零五分;

    冬至大余三十九日,小余二十四分;

    尚章作噩,即始元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四日,小余一百一十三分;

    冬至大余四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淹茂,即始元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八日,小余四百六十一分;

    冬至大余五十日,小余八分;

    端蒙大渊献,即始元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二日,小余三百六十八分;

    冬至大余五十五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困敦,即始元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六日,小余七百一十六分;

    冬至无大余,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赤奋若,即始元六年。

    有闰年,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一日,小余一百二十四分;

    冬至大余六日,无小余;

    徒维摄提格,即元凤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日,小余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十一日,小余八分;

    祝犁单阏,即元凤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九日,小余三百七十九分;

    冬至大余十六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执徐,即元凤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三日,小余七百二十七分;

    冬至大余二十一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大荒落,即元凤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七日,小余六百三十四分;

    冬至大余二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敦牂,即元凤五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二日,小余四十二分;

    冬至大余三十二日,小余八分;

    尚章汁洽,即元凤六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五日,小余八百八十九分;

    冬至大余三十七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涒滩,即元平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日,小余二百九十七分;

    冬至大余四十二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作噩,即本始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四日,小余六百四十五分;

    冬至大余四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阉茂,即本始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八日,小余五百五十二分;

    冬至大余五十三日,小余八分;

    强梧大渊献,即本始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二日,小余九百分;

    冬至大余五十八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困敦,即本始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小余三百零八分;

    冬至大余三日,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赤奋若,即地节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一日,小余二百一十五分;

    冬至大余九日,无小余;

    商横摄提格,即地节二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五日,小余五百六十三分;

    冬至大余十四日,小余八分;

    昭阳单阏,即地节三年。

    冬至在午时,方位为正南;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九日,小余四百七十分;

    冬至大余十九日,小余十六分;

    横艾执徐,即地节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三日,小余八百一十八分;

    冬至大余二十四日,小余二十四分;

    尚章大荒落,即元康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八日,小余二百二十六分;

    冬至大余三十日,无小余;

    焉逢敦牂,即元康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二日,小余一百三十三分;

    冬至大余三十五日,小余八分;

    端蒙协洽,即元康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六日,小余四百八十一分;

    冬至大余四十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涒滩,即元康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日,小余八百二十九分;

    冬至大余四十五日,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作噩,即神雀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小余七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余五十一日,无小余;

    徒维淹茂,即神雀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九日,小余一百四十四分;

    冬至大余五十六日,小余八分;

    祝犁大渊献,即神雀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三日,小余四百九十二分;

    冬至大余一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困敦,即神雀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七日,小余三百九十九分;

    冬至大余六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赤奋若,即五凤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一日,小余七百四十七分;

    冬至大余十二日,无小余;

    横艾摄提格,即五凤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五日,小余六百五十四分;

    冬至大余十七日,小余八分;

    尚章单阏,即五凤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日,小余六十二分;

    冬至大余二十二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执徐,即五凤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日,小余四百一十分;

    冬至大余二十七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大荒落,即甘露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八日,小余三百一十七分;

    冬至大余三十三日,无小余;

    游兆敦牂,即甘露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二日,小余六百六十五分;

    冬至大余三十八日,小余八分;

    强梧协洽,即甘露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七日,小余七十三分;

    冬至大余四十三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涒滩,即甘露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日,小余九百二十分;

    冬至大余四十八日,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作噩,即黄龙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五日,小余三百二十八分;

    冬至大余五十四日,无小余;

    商横淹茂,即初元元年。

    冬至在卯时,方位正东;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九日,小余二百三十五分;

    冬至大余五十九日,小余八分;

    昭阳大渊献,即初元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三日,小余五百八十三分;

    冬至大余四日,小余十六分;

    横艾困敦,即初元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七日,小余九百三十一分;

    冬至大余九日,小余二十四分;

    尚章赤奋若,即初元四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一日,小余八百三十六分;

    冬至大余十五日,无小余;

    焉逢摄提格,即初元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六日,小余二百四十六分;

    冬至大余二十日,小余八分;

    端蒙单阏,即永光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无大余,小余五百九十四分;

    冬至大余二十五日,小余十六分;

    游兆执徐,即永光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四日,小余五百零一分;

    冬至大余三十日,小余二十四分;

    强梧大荒落,即永光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十八日,小余八百四十九分;

    冬至大余三十六日,无小余;

    徒维敦牂,即永光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三日,小余二百五十七分;

    冬至大余四十一日,小余八分;

    祝犁协洽,即永光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七日,小余一百六十四分;

    冬至大余四十六日,小余十六分;

    商横涒滩,即建昭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三十一日,小余五百一十二分;

    冬至大余五十一日,小余二十四分;

    昭阳作噩,即建昭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五日,小余四百一十九分;

    冬至大余五十七日,无小余;

    横艾阉茂,即建昭三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九日,小余七百六十七分;

    冬至大余二日,小余八分;

    尚章大渊献,即建昭四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四十四日,小余一百七十五分;

    冬至大余七日,小余十六分;

    焉逢困敦,即建昭五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八日,小余八十二分;

    冬至大余十二日,小余二十四分;

    端蒙赤奋若,即竟宁元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日,小余四百三十分;

    冬至大余十八日,无小余;

    游兆摄提格,即建始元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五十六日,小余七百七十八分;

    冬至大余二十三日,小余八分;

    强梧单阏,即建始二年。

    全年为十二个月,

    月朔大余二十日,小余六百八十五分;

    冬至大余二十八日,小余十六分;

    徒维执徐,即建始三年。

    有闰月,全年为十三个月,

    月朔大余十五日,小余九十三分;

    冬至大余三十三日,小余二十四分;

    祝犁大荒落,即建始四年。

    右边《历书》中:大余,是指的余日。小余,是指余分。端蒙等,是年名。包括干支两部分,支:如丑名赤奋若,寅名摄提格等。干,如丙名游兆等。正北,是指冬至在子时;正西,冬至在酉时;正南,冬至在午时;正东,冬至在卯时。

    【原文及注释】  昔自在古,历建正作于孟春<。于时冰泮发蛰<2>,百草奋兴,秭先滜<3>。物乃岁具<4>,生于东<5>,次顺四时,卒于冬分<6>。时鸡三号,卒明<7>。抚十二〔月〕节<8>,卒于丑<9>。日月成<10>,故明也。明者孟也<1,幽者幼也<12>,幽明者雌雄也<13>。雌雄代兴,而顺至正之统也<14>。日归于西,起明于东<15>;月归于东,起明于西<16>。正不率天<17>,又不由人,则凡事易坏而难成矣<18>。  〔注释〕

    <建正:设定正月位置。如秦以十月为岁首(正月),称为建亥,周以十一月为岁首,称为建子等。正,即正月。一年之中开始的月份为正月。孟春:春天的第一个月。古人把每季三个月,依次名之为孟、仲、季,如孟春、仲春、季春等。 <2>冰泮:冰溶化。泮,原义是分散。如《诗·匏有苦叶》“迨冰未泮”,毛注:“泮,散也”。冰散就是冰溶化。发蛰:在地下冬眠(称为蛰)的动物苏醒过来,钻出地面。《夏小正》称为“启蛰”,《礼记·月令》称为“振蛰”。今称惊蛰。汉代以前以发蛰为孟春时的物候,如《三统历》尚以惊蛰为正月中气,此处同;汉以后便是仲春(二月)的物候了。 <3>秭:即杜鹃鸟,又名子规、鹈等。《离骚》“恐鹈之先鸣兮”,王逸注说:鹈,“常以春分鸣也。”滜:同号。鸣号。 <4>万物于是具有了一岁的秉赋。就是又长了一岁的意思。 <5>按五行理论,东方与春相应,生于东就是生于春季的意思。 <6>到冬尽结束。卒,《索隐》释为“尽也”。冬分,《索隐》释为“冬尽之后,分为来春”,就是冬末的意思。 <7>很快天就亮了。卒同猝。与上句一起状黎明时的天色,细致入微。 <8>依次经过十二个月的节气。抚,挨次,一个挨着一个。 <9>自正月寅到十二月丑,恰一岁。《正义》释为“自平明寅到鸡鸣丑”,与上句不谐,不取。 <10>日月成周。即由交会到下一次在同一层次交会谓之成。日每天行一度,月每天行十三度余,日月每月一交会,正月会于寅,则二月会于卯,如此下去到来年一月,日月重又会于寅,是为一周,称为成。 <1古人解释经典,自汉以来多从双声叠韵字求义。如《周礼·考工记》中以蹇释楗,以齐释资等。此处以孟释明也属此类。明、孟本义完全不同,但两字声母相同,便互相通假了。孟是长、大的意思,与下文幽义相对。 <12>幽、幼也是双声字,见上注。 <13>为阴阳理论。幽属阴,明属阳;阴为雌,阳为雄。所以幽明就成了雌雄。按:以上是就性质的分类而言,并非幽明真的就有了男女之别。 <14>至正之统:指建寅之统,即以孟春为正月的历法。按《汉书·律历志》儿(读ní,泥)宽论历中语:夏、商、周三代历法为三统之历,夏正建寅,商正建丑,周正建子,唯建寅的夏正最得岁时之正,固称至正之统。 <15>指太阳东升,西落。 <16>古人认为天左转(自东向西转),所以日月五星被天带动也向左转,人们才看到太阳东升西落;同时日月五星等又有一个向右行的自转运动,向右行就是自西向东行,所以人们看到的是月亮从西方露出来,每天向东行十三度余,直到从东方没入地下。 <17>当真是不靠天。正,真正是,当真是。语出《大戴礼》,原意正通政。率天,一作法天。以天为表率,模仿天而行。 <18>既不靠天,也不由人,天、人都无所施其力,所以说物易坏而难成。这是一种比兴的说法,并非“物易坏难成”的理由当真是“不率天”,“不由人”,古人论事,往往如此:取其一端而已,不可太过执着。

    王者易姓受命<,必慎始初,改正朔<2>,易服色,推本天元<3>,顺承厥意<4>。

    太史公曰<5>:神农以前尚矣。盖黄帝考定星历,建立五行<6>,起消息<7>,正闰余<8>,于是有天地神祗物类之官<9>,是谓五官<10>。各司其序<1,不相乱也。民是以能有信,神是以能有明德<12>。民神异业,敬而不渎,故神降之嘉生<13>,民以物享<14>,灾祸不生,所求不匮。

    少暤氏之衰也<15>,九黎乱德<16>,民神杂扰,不可放物<17>,祸灾荐至<18>,莫尽其气<19>。颛顼受之,乃命南正重司天以属神<20>,命火正黎司地以属民<2,使复旧常,无相侵渎。

    其后三苗服九黎之德<22>,故二官咸废所职,而闰余乖次,孟陬殄灭<23>,摄提无纪<24>,历数失序。尧复遂重黎之后,不忘旧者,使复典之,而立羲和之官<25>。明时正度,则阴阳调,风雨节,茂气至<26>,民无夭疫<27>。年耆禅舜<28>,申戒文祖<29>,云“天之历数在尔躬<30>”。舜亦以命禹。由是观之,王者所重也。  〔注释〕

    <王者易姓:即“为王者易姓”。就是改朝换代。受命:受天命。 <2>改定历法。正,指岁始正月;朔,为月朔,就是每月初一。正朔皆改就是改正历法。 <3>《索隐》释为“推本天之元气行运所在,以定正朔”。天元释为天之元气行运所在。其实就是历法中的上元,古人制历讲究推求上元作为计算历法的始点,这时候日月五星处在天球上的同一位置,即所谓“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自元·郭守敬《授时历》开始不用上元,只从日月五星当年所在位置推起。 <4>顺承天的意旨。厥,其。指天。 <5>清·王元启《史记三书正讹》以为此四字应在“王者易姓”之前。是。 <6>确立起木、火、土、金、水等五行与历法的关系。历与五行本无关,但为了给历法演变以合理解释,才把它纳入五行系统。如春天过后就是夏天,这是历的变化。为什么会有这种变化?五行理论解释为春属木,夏属火,木能生火,所以春季之后就会产生夏季。 <7>确定阴阳消长变化的关系。消息,生长、产生、发生的意思。始见于《易经》。清·严杰《易消息解》说:“消息者,阴阳生长之名也”,阳生为息,阴生为消。由于有生就有灭,也可释为消失、灭亡。如清·汪家禧《易消息解》说:“阴往阳来为息,阳往阴来为消。”阴的消失、灭亡与阳的产生、生长都叫做息,相反称为消。 <8>正确确定闰月余分的大小。详后注。 <9>于是有了分管天地、神祗、物类等事的官员。 <10>即《正义》所说春官、夏官、秋官、冬官、中官,分别名为青云、缙云、白云、黑云、黄云、,合称五官。 <1司:掌管。序:序列。指职任系统。 <12>神不昏愦,有明德,指善恶有报之类。 <13>神为百姓降下好的收成。嘉生,应劭释为嘉谷。应是泛指好年景,丰收。 <14>百姓以祭物(三牲福礼之类)享神。享,同飨。 按:神降嘉生,百姓享神,是民神互敬不渎的意思。《正义》引刘伯庄语,释为民“享福”,误。 <15>按皇甫谧《帝王世纪》等书的说法,古帝王的序列在黄帝以后是少暤,少暤以后是颛顼。与《史记·五帝本纪》不同,有人以此否认《历书》为司马迁原著。其实司马迁并不排斥其他书所载的帝王序列,这从《五帝本纪》中的“太史公后序”里就不难看到。所以在《五帝本纪》以外引用新的史料并不足怪。 <16>九黎作乱的意思。九黎:《集解》释为少暤时作乱的诸侯。日·泷川资言《史记会注考证》释为“南方种族名。言九者,非一族也。” <17>不可以群类区别。王元启《史记正讹》以为放物就是方物。“《易》曰‘方以类聚,物以群分’。类聚可以辨方,群分可以辨物。今既民神杂扰,则群类混淆,故曰不可方物”。 <18>荐至:层杂而至、一起来到、多次至。《索隐》说:“荐,集也。”《尔雅·释言》释为“再也”。 <19>沴气未尽。灾祸仍不止息的意思。 <20>《索隐》说,《左传》重名句芒,为木正,兼司天。天属阳,南方为阳位,所以称为南正。正,就是政,官名,南正如同说是主管南方之政(即阳事)的官员;属神,领属神事,如祭祀之类。 <2《索隐》说,黎就是祝融,为火正,兼司地事。地属阴,北方为阴位,所以又有称黎为北正者。属民,领属民事,就是管民政。 <22>三苗随从九黎一起作乱。三苗,《五帝本纪》《集解》引马融的话说是“国名也”,又引吴起的话说:“三苗之国,左洞庭而右彭蠡。”洞庭、彭蠡为湖名。 <23>《正义》解释说:“言历数乖误,乃使孟陬殄灭,不得其正也。”孟陬,就是正月。 <24>《集解》引《汉书音义》说:“摄提,星名,随斗杓(北斗星如勺。杓就是勺把,指北斗星的第五、六、七三颗星。)所指建十二月。若历误,春三月当指辰而指巳,是谓失序(按:即‘元纪’)”。 <25>羲和:官名。《尚书·尧典》有羲仲、羲叔,和仲、和叔,孔安国解释说:“羲仲,居治东方之官”;“羲叔,居治南方之官”;“和仲,居治西方之官,掌秋天政也”;“和叔”,当是居治北方之官,掌冬天政。可知羲和是分掌四方天文星历的官员。又《尚书·征》中孔安国解释:“羲氏、和氏,世掌天地四时之官。自唐虞至三代,世职不绝。”称羲和为氏,是以官为氏。 <26>茂气:生长之气。显示兴旺景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