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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书第一

种。兰:香草。茞:即白芷,也是香草。 <7>刻镂:在器具上加工花纹的方法。文章:花纹。 <8>疏房:疏朗、宽敞的房屋。床第(zǐ,子),第为床上竹席,床第即床铺。几席:凭倚所用的条形矮桌叫做几。《急就篇》说:“簟谓之席”,就是说铺垫用具叫做席。

    君子既得其养,又好其辨也。所谓辨者,贵贱有等,长少有差,贫富轻重皆有称也<。故天子大路越席,所以养体也;侧载臭茞<2>,所以养鼻也;前有错衡,所以养目也;和鸾之声<3>,步中《武》、《象》<4>,骤中《韶》、《濩》<5>,所以养耳也;龙旂九斿<6>,所以养信也<7>;寝兕持虎<8>,鲛弥龙<9>,所以养威也<10>。故大路之马<1,必信至教顺<12>,然后乘之,所以养安也。孰知夫出死要节之所以养生也<13>,孰知夫轻费用之所以养财也,孰知夫恭敬辞让之所以养安也,孰知夫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14>。  〔注释〕

    <称:相称。 <2>侧:身旁。臭:香。《易·系辞》:“其臭如兰”。 <3>和鸾:车马铃。 <4>步:步伐,缓曰步。《武》《象》:乐舞名。 <5>骤:疾行。《韶》《旂》,乐舞名。 <6>龙旂:《尔雅·释天》:“有铃早旂”。郭璞注说:“悬铃于竿头,画蛟龙于旒”。旒就是旂下垂的饰物。邢昺解释说:“《司常》云,‘交龙为旂’,又曰‘诸侯建旂’。然则旂者,画二龙于上,一升一降相交,又悬铃于竿,是诸侯之所建也”。九斿:旌旗的旒叫做斿,即旗子下垂的镶边。此处说是龙旂九斿,是指诸侯之旂。 <7>养信也:信作信用、凭据。全句的意思是为了确立、保护诸侯的信用,制造了龙旂,并配以九旂,做为诸侯号令的标志或凭据。 <8>寝兕(sì,寺):《索隐》解释是以兕牛皮为席,《周礼·春官·司几筵》所掌五席之中无兕牛皮席。持虎:《索隐》说是“以猛兽皮文饰倚较(按:即輢较。较,指车两旁扶手木,立者为輢,横者为较,较在輢上)及伏轼(按:车前横木为轼。古的车多立乘,平时倚靠在輢较上,为表敬意,向前探身,以手扶轼,称为伏轼)。 <9>鲛(xiǎn,显):鲛,《荀子·礼论》作蛟,古字通用。为马肚带,以鲛鱼皮制成。一说装饰成蛟龙形,皆通。弥龙:弥是复盖的意思,弥龙指复盖着龙纹,仍然是说车饰。 <10>养威也:养,指保持、增加。用以上这些猛兽纹饰,保持并增加王者的威武气势。 <1大路之马:驾驶大路(天子五路之一)的马。 <12>信至教顺:信能至,教能顺。或者说能至于信,顺于教。前一种解释,信、教都是驾车的人对于马发出的信号、指令;至表示信号能至于马身上,即被马感知,顺表示顺从。后一种解释信是信用,其余与第一种解释相同。 <13>出死:出生入死。要(邀)节:希求名节。要作邀解。 <14>文理:即礼。理是礼之质,文是礼之饰。

    人苟生之为见<,若者必死<2>;苟利之为见,若者必害;怠惰之为安,若者必危;情胜之为安<3>,若者必灭。故圣人一之于礼义<4>,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失之矣。故儒者将使人两得之者也,墨者将使人两失之者也<5>。是儒墨之分。  〔注释〕

    <苟生:苟即苟且,意为草率,得过且过。苟生即为了求生,一切都从简,引伸为一意求生。为见:作为见解,目的。 <2>若者:若是者,像这样的。 <3>情胜:情胜理。即感情胜于理智。 <4>一之于礼义:一切从礼义出发,按礼义办事。 <5>《史记·太史公自序》说,儒者“列君臣父子之礼,序夫妇长幼之别,虽百家弗能易也”。是说儒者重礼,既合情,又合理,百家不能改易。墨者自奉俭薄,“必以此为万民之率。使天下法若此,则尊卑无别也。……故曰‘俭而难遵’”。尊卑无别,言其不合理;俭而难遵,言其不合人情。所以说,儒者使人两得之,墨者使人两失之。

    治辨之极也,强固之本也,威行之道也,功名之总也。王公由之<,所以一天下,臣诸侯也;弗由之<2>,所以捐<3>社稷也。故坚革利兵不足以为胜,高城深池不足以为固<4>,严令繁刑不足以为威。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楚人鲛革犀兕<5>,所以为甲<6>,坚如金石;宛之巨铁施<7>,钻如蜂虿<8>;轻利剽遫<9>,卒如熛风<10>。然而兵殆于垂涉<1,唐昧死焉<12>;庄蹻起,楚分而为四参<13>。是岂无坚革利兵哉?<14>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故也。汝颍以为险,江汉以为池,阻之以邓林,缘之以方城。然而秦师至鄢郢,举若振槁<15>。是岂无固塞险阻哉?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故也。纣剖比干,囚箕子,为炮烙<16>,刑杀无辜<17>,时臣下懔然<18>,莫必其命<19>。然而周师至,而令不行乎下,不能用其民。是岂令不严,刑不陖哉<20>?其所以统之者非其道故也。  〔注释〕

    <由之:由其道,奉行,按着它做。 <2>弗:不。 <3>捐:抛弃。 <4>池:城池。 <5>鲛:指蛟鱼皮。革:皮革。犀、兕:指犀牛与兕牛的皮革。 <6>甲:衣甲,战阵所服,以防矢石兵刃。 <7>施:同鍦,即矛。 <8>钻:钻刺。蜂虿:犹言蜂虿之尾。虿,蝎类毒虫。 <9>剽遬:剽悍迅捷。遬,当作遬,同速。 <10>卒:士兵。熛(biāo,标)风:火飞为熛,熛风即谓如火之飞,如风之扬,极言其迅捷。 <1殆:危。此言兵败,几乎灭亡。垂涉:一作垂沙,地名。 <12>唐昧:楚将。昧或作蔑。 <13>参:即“三”字。四参,《荀子·议兵》作三四。分为四参,犹言四分五裂,国家大乱的意思。 <14>坚革利兵:革是制甲的材料,所以说成坚甲利兵亦通。兵指兵刃器械。 <15>举:拿下来。指攻陷鄢郢二城。振槁:《广韻》:振,“裂也”,又“动也”;槁,指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动、裂或摧败槁木及其他朽腐之物,是极言其易。 <16>炮烙:亦炮烙,刑具名。 <17>辜:《说文》:“辜,罪也”。刑杀无辜,谓将无罪之人刑而杀之。 <18>懔然:畏惧貌。 <19>莫必其命:不敢自言其性命必然如何,是朝不保夕的意思。 <20>陖:同峻。即险。峻刑就是严刑。

    古者之兵,戈矛弓矢而已,然而敌国不待试而诎<。城郭不集<2>,沟池不掘,固塞不树<3>,机变不张<4>,然而国晏然不畏外而固者<5>,无他故焉,明道而均分之<6>,时使而诚爱之<7>,则下应之如景响<8>。有不由命者,然后俟之以刑<9>,则民知罪矣。故刑一人而天下服。罪人不尤其上<10>,知罪之在已也。是故刑罚省而威行如流,无他故焉,由其道故也。故由其道则行,不由其道则废。古者帝尧之治天下也,盖杀一人刑二人而天下治<1。《传》曰:“威厉而不试<12>,刑措而不用”<13>。  〔注释〕

    <诎(qū,屈),屈服、败退。 <2>集:召集、集合。 <3>固塞:险固、要塞。 <4>机变:机谋变化,指对敌方略。张:施、设。 <5>晏然:安然。 <6>明道:明白礼仪之道。均分:《筍子·议兵》作“分钧”。钧与均字通,都是指财产不要过分集中。 <7>时使:役使以时,如同说使民以时。 <8>景响:即影响。 <9>俟(sì,四):等待。 <10>尤:责怪、埋怨。 <1荀子·议兵》杨倞注说:“杀一人谓殛(jí,极。诛杀的意思)鲧于羽山;刑二人谓流共工于幽州,放驩兜于崇山”。 <12>传:书传。厉:《左传·定12》释为猛。威厉就是威猛。试:试用。 <13>措:《荀子·议兵》作错,都可释为措置、委放设立。

    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2>;君师者<3>,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4>?无先祖恶出<5>?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6>,则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

    故王者天太祖<7>,诸侯不敢怀<8>,大夫士有常宗<9>,所以辨贵贱。贵贱治<10>,得之本也。郊畴乎天子<1,社至于诸侯<12>,函及士大夫<13>,所以辨尊者事尊<14>,卑者事卑,宜巨者巨,宜小者小。故有天下者事七世<15>,有一国者事五世<16>,有五乘之地者事三世<17>,有三乘之地者事二世,有特牲而食者不得立宗庙<18>,所以辨积厚者流泽广<19>,积薄者流泽狭也。  〔注释〕

    <生:生命,亦可作有生命之物解释。本:本原、根本。 <2>类:《正义》释为种类。或作门类、宗族。 <3>君师:君指有封地、长民者。师,《礼记·文王世子》说:“师也者,教之以事而喻诸德者也”。 <4>恶:怎样、何。 <5>出:出生。 <6>偏亡:亡为失落,偏亡失去一部分,缺一条或二条。 <7>天太祖:祭天时,以太祖配天而祭之。太祖,指始封者,或别子为祖者。 <8>怀:怀想。 <9>常宗:“集解”引《礼记·丧服小记》说:“别子为祖,继别为宗”。大夫、士虽各自为祖,但自有常宗,不能越宗而祭。 <10>治:前已释治为理,贵浅治就是贵贱得理,剖分明白,不相混淆。 <1畴:范畴。词意与下句:“至”字相对,所以也是“至”的意思。全句意思是郊祭天的范畴只限于天子。 <12>社:祭地神为社。所谓“社至于诸侯”,就是只有诸侯以上才得自立社的意思。 <13>函:包含。 <14>事:奉事。指祭祀。 <15>事七世:指有七世宗庙。周朝礼制,王(天子)七庙:太祖(后稷)一,文王、武王各一,亲庙四(高祖、曾祖、祖、考);诸侯五庙;太祖(非后稷,指始封者)一,亲庙四(同样是高、曾、祖、考四代);大夫三庙:太祖(始受爵为大夫者)一,亲庙二(祖、考);上士(适士)二庙(祖、考);中士、下士(官师)一庙(考庙。祖、祢共祭于此庙);庶人无庙,祭于寝。 <16>有一国者:指诸侯,有一侯国。 <17>五乘之地:下大夫采地之数,由注 <15>知其有庙三。所以说是“事三世”。下一句有三乘之地为上士采地,有二庙,即事二世。 <18>有特牲而食:《荀子·礼论》作“持手而食”。日、泷川资言《史记汇注考证》谓有特牲而食的意思是“有一牛而耕者”。特牲即牛,可以成解。牛耕而食者为庶人,“庶人祭于寝”,故说“不得立宗庙”。 <19>积厚:积德厚。儒者的说法是位高者德厚。泽:福泽、恩泽。

    大飨上玄尊<,俎上腥鱼<2>,先大羹<3>,贵食饮之本也<4>。大飨上玄尊而用薄酒<5>,食先黍稷而饭稻粱<6>,祭哜先大羹而饱庶羞<7>,贵本而亲用也<8>。贵本之谓文<9>,亲用之谓理<10>,两者合而成文<1,以归太一<12>,是谓大隆<13>。故尊之上玄尊也,俎之上腥鱼也,豆之先大羹,一也<14>。利爵弗啐也<15>,成事俎弗尝也<16>,三侑之弗食也<17>,一也<18>。大昏之未废齐也<19>,大庙之未内尸也<20>,始绝之未小敛<2,一也<22>。大路之素帱也<23>,郊之麻絻<24>,丧服之先散麻<25>,一也<26>。三年哭之不反也<27>,《清庙》之歌一倡而三叹<28>,县一钟尚拊膈<29>,朱弦而洞越<30>,一也<3。  〔注释〕

    <大飨:以酒食劳人叫做飨。场面大而隆重的飨为大飨。上:崇尚。玄尊:盛玄酒的酒樽,又称水尊,这里指玄酒(水)。 <2>腥鱼:即生鱼。凡肉类,未熟为腥。俎上腥鱼意思是俎实之中以腥鱼俎为贵。 <3>先大羹:《仪礼·士虞礼》说:“泰(大)羹湆(qì,泣。意同汁)自门外入,设于铏南”。铏是盛菜羹的器具(同篇有“设一铏于豆南”语,郑玄注说:“铏,菜羹也”实际是有菜的肉羹)。羹类只有大羹和铏(即肉羹和菜羹)二种,大羹既在铏之南,古代南北相比,南为前,位尊,所以说是“先大羹”。 <4>贵食饮之本:上古以玄酒、生鱼等为食,所以,贵玄酒、生鱼就是贵本原、尊祖先的意思。 <5>意思是大飨时虽然崇尚玄酒,仅用它表示敬意而已,并不饮用,饮用的是薄味的酒。 <6>食先黍稷,表示对五谷之首的珍视,而把稻粱作为“加饭”。 <7>哜先大羹:哜,尝的意思。《礼记》中酒称啐,羹称尝,鼎、豆、俎实称哜,庶羞及敦实称为饭。除饭之外,都是尝的意思(饭有时也是尝)。尸饭前,大羹湆先入,然后主人把豆、俎等摆好,祝劝食,佐食将鼎、俎、豆等中的食品及庶羞一一献上来,直到三饭、或九饭、十一饭毕,大羹湆始终摆在那里,不献不酢。按先后是大羹最先摆上来,填饱尸的肚子却靠的是庶羞,所以说是先大羹而饱庶羞。 <8>贵本而亲用的意思是既贵本原而又亲近实用。“上玄尊”、“先黍稷”、“先大羹”是贵本;“用薄酒”、“饭稻粱”、“饱庶羞”是亲用。 <9>贵本为何称为文?因为贵本并不是实用所需,纯是为了表达某种观念强加在礼之上的,是对礼的文饰。 <10>亲用之谓理的意思是,亲近实用是理所应当,理之所在。但这还不是礼之“质”,礼的质是维护等级、秩序。 <1这句话意思是,文和理加在一起叫做文。可以这样解释:“贵本”之文是加在礼外表上的,实际是“纹”字,好像事物外表的花纹一样。普通客体为了外观美才加花纹,礼也是为了外观美才加上贵本这项内容。理是事物内在的脉络、纹路,所谓“在表为纹,在内为理”,但不论在表在里的花纹都是一种文饰,所以都叫做文。 <12>太一:又名大一,就是物质世界形成以前的初始状态,即元气。按古代说法,元气生天地,天地生阴阳。就是《吕氏春秋·大乐》所说的“太一出两仪(天地),两仪出阴阳”。儒者认为礼的本原也是太一元气,如《礼记·礼运》说:“夫礼必本于太一,分而为天地”等等。所以,此句中的太一可理解为礼的本原。归:归向、归附。“以归太一”的意思并不是说文、理合就归为太一了,而是说文理结合后,共同归向太一,即在太一之上再加上文、理。 <13>大隆:隆之极。隆是隆盛,隆之极就是礼的最高形式。因为太一是礼的本原,本就是质,有文有质,得礼之正,所以最盛。《论语·雍也》说“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刘宝楠正义说:“礼有质有文:质者,本也;礼无本不立;无文不行。能立能行,斯谓之中”。 <14>此“一也”是指同是“贵本原”的意思。 <15>利爵弗啐:《索隐》说:“按:仪礼祭毕献,祝西面(注者按:由《仪礼·特牲馈食》,西当是东字之误)告成,是为利爵。祭初未行无算爵,故不啐入口也”。意思是祭告成以前没实行无算爵,或称为利爵。告成后行无算爵时,酒才得入口。然则何以说是“利爵不啐”,而不说“无利爵不啐”?所以,这种解释是错误的。利爵弗啐,利指佐食,即在祭祀中助尸进食的人。规模较小的祭祀,如士虞、特牲馈食(前为士丧礼之一,后为诸侯之士祭祖祢)等有佐食一人,或称佐食、或称利;大祭祀如少牢馈食(诸侯之卿大夫祭祖祢)等有佐食二人以上,称上佐食、下佐食或利。祭时行三献礼,每献分别把酒、肉(俎实)等献给尸、祝,佐食,尸、祝接过献来的酒肉,要先祭酒,后啐(尝)酒,再祭肉(俎)、哜(也是尝)肉,把酒喝完(卒爵)。只有佐食不同,佐食属于执事的下级人员,与参加祭祀的亲朋、宾友相比,身分较低,在祭堂(称为庙)上不为佐食摆放盛肉的案子(俎),叫做“佐食无俎”,他的俎于仆从的一起摆放在堂外阶间,所以接过献来的酒爵,祭酒之后无俎可尝,只有一饮而尽了。《礼记·少牢馈食》记述此过程说:“主人酌献上佐食(下佐食同)”,上佐食“坐受爵”,“祭酒,卒爵,拜”。郑玄解释说:“不啐而卒爵者,大夫之佐食贱,礼略”。《特牲馈食)所记同,贾公彦解释说:“上献祝有俎,此献佐食不言俎者,上经言执事之俎陈于阶间”,“佐食亦在内者。”总之身分贱则礼简。 <16>成事俎弗尝:《索隐》说:“成事,卒哭之祭,故 <记>曰‘卒哭曰成事’。既是卒哭之祭,始从吉祭,故受胙爵而不尝俎也。” <记>指《礼记·檀弓》。卒哭是指既葬之后,先于当日中午祭于殡宫,称为虞。隔日再虞,三虞后为卒哭之祭,这时把死者牌位祔(fù,付)于祖庙。初虞、再虞用柔日(日名干支号为偶数者是柔日,奇数为刚日,如甲为刚,乙为柔,丙为刚,丁为柔等),于五礼(吉、凶、军、宾、嘉)中属凶礼。三虞改用刚日(如丁日初虞,己日再虞,庚日为三虞),表示已由阴转阳,由凶礼向吉礼转化。卒哭之祭就全属吉礼了。所谓不尝俎不是尸不尝俎,是指三献之人(主人、主妇、宾长)不尝俎。按《礼记·士虞礼》卒哭之祭,设俎于荐东,主人、主妇、宾长分别献尸,尸左手持爵,右手执俎实,“振祭,哜之”,哜就是尝,尝过之后,剩余的仍放回到俎上,再祭酒,奠爵。三献礼毕,佐食将俎实放回竹筐(篚)之中,将尸送出大门,丈人(丈夫)在庙门外脱去经带(头上缠的孝布为经,腰间者为带),妇人去经留带,礼毕。与虞祭相比,不同者是三献时,尸不还礼(称为酢),所以“成事之俎弗尝”者,是指参加祭祀的主人、主妇、宾长等人,不是指尸。这个尝字也不是礼中的专用字:如啐、哜、尝(各表示礼中的一个步骤)等之尝,而是普通口语中的尝,意思与“吃”字相同。因有献有酢,通常祭祀酒肉(称为福醴,福牲)都散给参加祭祀的宾客、亲朋。(散福),只有卒哭之祭有献无酢,宾朋吃不到祭肉,所以说是“成事之俎弗尝”。卒哭之祭为何有献无酢?郑玄解释是由于“礼有终”。意思是,卒哭之祭已是丧礼之终,就要逐渐减杀,以求反朴归真,入于礼的原始状态。 <17>三侑弗食:《索隐》解释说:“礼,祭必立侑以劝尸食,至三饭而后止。每饭有侑一人,故有三侑。既是劝尸,故不相食也”。如此也可以说“三献不食”、“三酢不食”等等,因献者、酢者是献尸、酢宾主,本人也是不食的。“三侑不食”还有什么意义?而且侑饭的是祝,只有一名,并无三人。《荀子·礼论》侑作臭,杨倞解释说:“三饭,士,佐食受尸牢、肺、正脊,加于肵(同祈,指肵俎)。是臭谓歆其气,谓食毕也”。意思是因食毕所以不再食;士、佐食把余食放在肵俎上,是为了嗅其气味,所以谓为臭。然则何以谓之三臭?若说每饭后都要把余食放在肵俎上,三饭共为三臭,那么,一臭二臭之后还是要食的(第一臭之后有二饭,二臭之后有三饭),便不能说“三臭不食”。这句话主语是尸,不是侑。三侑不食指每侑三饭,三侑九饭之后,礼已大成,祝虽仍加劝侑,尸不再食饭了(酒、俎、豆食还要继续吃)。可举《仪礼·特牲馈食》为证,其中说尸第一次三饭后“告饱,祝侑之”,又三饭,告饱,祝再侑之,复三饭,尸第三次“告饱,祝侑之如初”。尸不再食,佐食只好把助尸下饭的牲肩、兽、鱼之类放回到肵俎上。郑玄解释说:“不复饭者,三三者(指九饭)士之礼大成也”。士礼九饭,大夫礼十一饭,诸侯礼十三饭,天子十五饭。按贾公彦的解释,食是大名(总称),饭是小数,“一口谓之一饭,九饭就是九口的意思。礼成于三,三侑九饭合三三之数,已是大成了。大成就不再食了。 <18>中华书局标点本漏,据《荀子·礼论》补。以上三条分别讲礼有贵贱、有终始,有成与不成,贱、终、成则有所节制,趋于简易,也就是归于本原。所以,同是礼好其辨贵本原的意思。 <19>大昏(同婚):婚礼有六:依次是纳采、问名、纳吉(定婚)、纳征(送定礼)、请期(定喜日)、亲迎。亲迎是婚礼中最隆重的一步,称为大婚。废齐:祭神为齐,同斋。《礼记·曲礼》“立如齐”,郑玄注说:“齐谓祭祀时”,“本亦作斋,音同注同。”《荀子·礼论》废作发。“大昏之未发齐也”,指大昏开始到妇入门祭食之间这段时间内,礼的状况。全过程是婿率二辆车,到女家迎娶,火把在前引路。新妇在堂上等候,新妇之父候于门外,新夫到女家后,在家庙前行礼,将新妇接到车上,新夫乘另一辆车在前引路,到家门前,新夫向新妇施礼,接她下车,来到洞房(寝)门前,这时媵(女方的陪嫁,由新妇侄娣充)在洞房内铺好了席子(古无桌凳,席地而坐),新夫妇登席、盥洗后,就开始祭食了。全过程简单实用,朴素无华,保留着礼的初始状态。 <20>意思是从始祭到尸入太庙之间,礼的过程。大庙,大读如太。始祖庙为太庙。名为始祖是始受封之祖。如某人受封为诸侯(或大夫等),其后嫡系子孙世袭为诸侯(或大夫等),便奉某人为始祖。为之立庙,称为太庙;尸,代替死者受祭的人。一般是孙为祖尸,“不使贱者”。所以死者为男,其嫡长孙为尸,无嫡长孙用庶孙;死者为女,用嫡长孙媳为尸,无嫡长孙媳,用庶孙媳,女尸不用同姓。太庙未内尸之前全部仪式包括:主人卜筮决定祭日;祭日前三日再卜,决定由某人为尸是否吉利,吉则从之,不吉另择人;主人率子姓兄弟请求尸答允祭时为尸;请求宾客参加祭祀;都得到承诺后,祭前一日晚,与宗人、子弟、宾客共同察看祭祀牲醴准备得是否齐全、洁净,得众人满意之后,第二日主人、主妇很早就起床督视仆从,杀牲、炊黍,摆列鼎豆,迎接宾客入门,随后尸入庙。事虽繁琐,都是事务性的,没有繁文缛礼。 <2指丧礼中自始死到小殓之间。包括招魂、缀足、设奠、帷堂等事。招魂称为复,拿着死者冠服,在死者生时常游之处(天子复于五门、四郊,诸侯于三门以内,卿大夫复于家庙和寝堂之间),来回走动,边走边呼唤死者名讳(多是登房而呼),然后将此冠服复在死者身上;缀足是怕尸体僵硬变形,小殓时穿鞋困难,始绝气便把双足固定在矮几腿上;设奠是在尸体东侧摆放祭案,供上香蜡礼品,使死者魂灵有所凭依;帷堂,小殓以前将尸体用帷幔四周围起来。始绝:始绝气;小敛,敛同殓。丧礼有小殓、大殓。小殓以衣,大殓以棺。即小殓就是给尸体穿上寿衣;入棺名大殓。 <22>指以上三项事情况相同。婚礼斋祭以前,祭礼迎尸入太庙以前,丧礼小敛以前,仪式简朴无文,带有礼的初始状貌。 <23>大路车用素色车帷。帱(chóu,仇):帐子。《尔雅·释训》:“帱谓之帐”。这里指车帷。素帱就是不施丹漆的车帷。素车又加素帷以象征天的质朴。 <24>郊:祭天于郊,故称祭天为郊。麻絻:即麻冕。麻布冠服。《荀子·礼论》杨倞注说:“麻絻,缉麻为冕,所谓大裘而冕,不用衮龙之属也”。古以冠命服名,如缁冠、衮冕、玄端、皮弁等。冕即冠,但麻冕并不是单指麻布帽子,同时还指配套的服装。大裘,见《周礼·天官·司裘》,说是“祀天之服”。郑众解释说是黑羔裘;贾公彦解释说,“无采章”,就是杨倞说的“不用衮龙属”。衮龙是“采章”之一,衮指日月星辰形状的采绣,龙是龙纹采绣。总之郊之麻冕是指郊祭天时,穿的是无绣花纹的黑色麻布皮裘和麻布冠。这是周朝服制,鲁国郊天服装与此不同(参见《礼记·郊特牲》),从略。 <25>这句话的意思是丧服之中最先著的是散麻。“最先著”是说小殓以后,尚未成服(还没有穿正式的孝服),这时大功以上的亲属就要先缠上散麻带。丧服:居丧之间穿的孝服,按照与死者关系的亲疏,主要分五等:斩衰(cuī,崔)、齐衰、大功、小功、缌麻,称为五服。散麻,即散麻带,又称散带。是对绞带而言。以麻绳作带为绞带。所以,以散麻(麻坯子)做带称为散带(麻)。《礼记·杂记》说:“大功以上散带”。又《礼记·士丧礼》说:“散带垂长三尺”。又有“要(即腰字)绖”,即用麻作腰带。因此知小殓以后未成服,死者大功以上亲先要束一根散麻腰带,下垂约三尺长,束腰的部分名为要绖,下垂的部分名为散麻。小殓后三日成服(大殓成服)则绞(改为麻绳带)。 <26>意思是这三种情况相同,说明的是同一道理,即礼贵质朴,也是贵本原的意思。 <27>意思是至亲(斩衰服)之丧哭声哀痛无文,重情不重声,不讲究声音曲折动听。《集解》引《礼记》说:“斩衰之哭,若往而不反”。不反谓无曲折。《荀子·礼论》“反”作“文”。杨倞解释说:“不文,谓无曲折也”。所谓无曲折,就是没有固定腔调的意思。三年,指丧期三年,为斩衰之丧,斩衰见本段注 <25>“丧服”。 <28>清庙之歌:指《诗经·清庙》篇。见《诗·周颂》。诗序说:“清庙,祀文王也,周公既成洛邑,朝诸侯,率以祀文王焉”。即是周公祭祀文王时,乐工唱的歌曲。倡:同唱。叹:咏叹,与唱者相和。一倡三叹:即一人唱,三人和。语出《礼记·乐记》,原文为“一倡而三叹,有遗音者矣”。遗音,音之所遗,指的是情。一人歌唱,三人从之咏叹,情致绵绵,有超出歌辞之外者。总之,是重情不重歌的意思。 <29>县:同悬。拊:有二义:一为拍击,作动词;一为乐器名,作名词。见《周礼·春官·大师》:“帅瞽登歌,令奏击拊”。郑众以为拊即付,同抚。击以发声,抚以止声,与登歌相配,是“贵人声”的意思。郑玄以为拊是乐器,其“形如鼓,以韦(即皮革)为之,著之以穅”。膈:《索隐》释为悬钟格,就是悬钟的木架。综合以上诸义,“县一钟尚拊膈”,可有二种解释,其一是:虽然悬挂着声音美妙动听的乐器——钟,演奏时尚且不免时时拊击钟架以节制音响;其二是:虽然悬挂着声音美妙动听的乐器——钟,但是崇尚的却是声音难听得多的拊和膈,以拊和膈来节制钟声。这二种解释都是重情不重声的意思,所以皆通。 <30>朱弦而洞越:前与“大路越席”相对,表示重质不重文的意思;此处与“县一种尚拊膈”相对,意思是朱弦华美,声音清越动听,偏偏要加上一个破洞(洞越),使其声重浊,也表示不专重音声。这样理解是由于儒者不懂制器原理产生的。 <3“三年哭”以下四事,道理相同,都表示礼贵本原,即重情不重声的意思。

    凡礼始乎脱<,成乎文<2>,终乎税<3>。故至备<4>,情文俱尽<5>;其次,情文代胜<6>;其下,复情以归太一<7>。天地以合<8>,日月以明,四时以序,星辰以行,江河以流,万物以昌,好恶以节<9>,喜怒以当。以为下则顺,以为上则明。  〔注释〕

    <脱:疏脱,简略的意思。 <2>文:文彩。 <3>《荀子·礼论》作“终乎悦校”。杨倞释说:校当作恔,恔者快也。谓礼的终极目的是娱悦人情,使人心快慰。《史记》改“悦校”为“税”,《尔雅·释诂下》:“税,舍也”。有所舍弃的意思。礼虽成于文,文彩不可过盛,盛极则终须有所剪裁取舍,以合实用。《索隐》读税为悦,是牵合《荀子》文而敷会之,非《史记》本意。 <4>至备:完备之至。 <5>情文:情指人情味,文指文彩。尽,无缺漏,尽善尽美。 <6>代胜:《索隐》谓“更代相胜”。意思是或者情胜于文,或者文胜于情。有一胜必有一失,二者不尽善美的意思。 <7>复:《正韵》:复,除也。复情就是除去人情,即不计人情,违背人情。 <8>合:合谐。 <9>恶:憎厌。

    太史公曰:至矣哉<!立隆以为极<2>,而天下莫之能益损也。本末相顺<3>,终始相应,至文有以辨<4>,至察有以说<5>。天下从之者治,不从者乱;从之者安,不从者危。小人不能则也<6>。  〔注释〕

    <至:神圣、善美、极的意思。太史公所言“至矣哉”是赞美礼“之至极”,至善至美,用之也能“崇德广业”。 <2>隆:隆盛。指礼。极:极点,指最高境界或准则。 <3>本末:指礼之本末。篇首言“缘人情而制礼”,又说“礼有三本:事天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人情之常。所以礼之本是指人情。又说礼始乎脱,成乎文”,所以礼之末指的是礼的文彩。合而言之,本末二字指的是礼之情文。顺:符合不孛,不相冲突的意思。《荀子·礼论》中杨倞引俞樾语,说顺是巡的假借字,亦通。 <4>至文:指礼极富文彩。辨:指能辨别贵贱等级,分别尊卑。全句的意思是礼虽极富文彩,但并不繁缛以至失去了辨别贵贱等级的基本功能。 <5>至察:明察。谓察之“至”。说:同悦。全句意思是虽然明察秋毫,纤介无隐,但不苛求,能委屈以顺人情,使人心悦服。 <6>小人:士、君子的对文,古文中多指平民百姓。则:取为法则,即不能自行遵从礼法的意思。

    礼之貌诚深矣<,坚白同异之察<2>,入焉而弱<3>。其貌诚大矣,擅作典制褊陋之说<4>,入焉而望<5>。其貌诚高矣,暴慢恣睢<6>,轻俗以为高之属,入焉而队<7>。故绳诚陈<8>,则不可欺以曲直;衡诚县,则不可欺以轻重<9>;规矩诚错<10>,则不可欺以方员<1;君子审礼<12>,则不可欺以诈伪。故绳者,直之至也;衡者,平之至也;规矩者,方员之至也;礼者,人道之极也。然而不法礼者不足礼<13>,谓之无方之民<14>;法礼足礼,谓之有方之士。礼之中,能思索,谓之能虑;能虑勿易,谓之能固。能虑能固,加好之焉,圣矣。天者,高之极也;地者,下之极也;日月者,明之极也;无穷者,广大之极也;圣人者,道之极也。  〔注释〕

    <貌:外貌、本体。指礼的各种表现形式。深:深奥。指礼的表现形式所反映的道理。 <2>坚白同异:是战国时辩论的两个著名命题。坚白论主要是赵国人公孙龙提出的,他著有《守白论》,认为坚石非石,白马非马。同异论是惠施的主要论点。认为物有大同、小同之分,从大同观之,万物皆同;从小同观之,万物皆异。进而提出了“万物毕同毕异”的命题。参见《庄子·天下篇》、《墨子·经说下》等。察:明察入微。 <3>入:进入。因与礼相比,渺小得很,不能用比、并等语,故谓之入。弱:《荀子·礼论》作溺,淹没于其中的意思。弱有丧败意。坚白同异之小智小术,入于礼的范畴之中,自然丧败无疑。意亦通。 <4>褊陋:狭隘、浅陋。 <5>望:《索隐》释为嗛)(通歉)望,意为因不自满足而怨望、自惭。 <6>恣睢:《索隐》谓:“犹毁訾也”。毁訾,即訾毁。訾议、诋毁的意思。另《说文》:“恣,纵也”。“睢,仰目也”。仰目为怒貌。所以,恣睢二字相合作放纵、暴慢无礼解。 <7>队:通坠。失落也。《索隐》作坠灭解,亦通。 <8>绳:墨绳,又称准绳。即今木匠所用墨斗中的牵绳,为取直器。陈:陈设。 <9>衡:秤,量轻重的器具。古衡制如今之天平,一边是重物名叫重;另一边为秤锤,名为权。每一衡具配有轻重不等的一组权,调节权的大小,使衡平,则权重就是物重。参见《墨子·经说》。 <10>规矩:规即圆规,划圆器具;矩,划方器具,如今之角尺。《周髀算经》:“圆出于方,方出于矩”。又《孟子·离娄上》:“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员”。错:措置。 <1员:同圆。 <12>审:审察,对照。 <13>法:古称数学中的除数为法,作用是把被除数平分为与它相同的若干部分。由此引伸为法则、准绳。此处作动词用,意思是以某某为法则,效法某某。 <14>方:《集解》解释说:“方犹道也”。道之意不甚明瞭。方指法术之类。《左传·昭29》:“官修其方”。杜预注:“方,法术”。无方之民就是不守法术之民。

    以财物为用<,以贵贱为文<2>,以多少为异<3>,以隆杀为要<4>。文貌繁<5>,**省,礼之隆也;文貌省,**繁,礼之杀也;文貌**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杂<6>,礼之中流也<7>。君子上致其隆<8>,下尽其杀<9>,而中处其中<10>。步骤驰骋广骛不外<1,是以君子之性守宫庭也<12>。人域是域<13>,士君子也。外是<14>,民也。于是中焉<15>,房皇周浃<16>,曲(直)得其次序,圣人也。故厚者<17>,礼之积也;大者,礼之广也;高者,礼之隆也;明者,礼之尽也。  〔注释〕

    <指礼是通过使用财物表现出来的。如下级对上级有贡献,平辈之间有相互赠遗,礼的各种仪式都需要使用物品等。 <2>意思是礼的文彩主要表现在如何区分贵贱等级。 <3>《荀子·礼论》杨倞解此句说是“多少异制,所以别上下也”。多少指礼之繁简,异并非指礼多少之异,而是指施礼对象的等级差异。所以,应译为礼由上下等级的差异定其繁简多少,或由礼多少表其上下等级差异。 <4>隆杀:隆盛、减杀。也是繁简、多少的意思。要,指要领。 <5>文貌:文彩和表面形式,究其质还是指礼的文彩。下文“**”,是指感情和**,都属于人情。 <6>杂:揉合混杂。 <7>中流:不偏不倚,不左不右,谓为中流。 <8>致:求得、达到,或释为至,至就是达到。《礼记·大学》:“致知在格物”。郑玄注:“致或为至”。 <9>尽:极尽,即不留余地。 <10>前一个中字是相对上致、下尽而言,后一个中字指礼之中流。 <1步骤:指行动、趋步。驰骋:相对步骤而言,前为缓行,驰骋为急行。合在一起的意思是或缓或急。广骛(wù,务):《汉书音义》:“直骋为驰,乱驰曰骛”。意思是左右东西,随意驰骋,叫做骛。广有远大意。广骛为大范围内的驰骛。不外:不外于礼,即不超越礼之外。全句的意思是举手投足、随意所之,无论怎样做都不会失礼。 <12>宫庭:《索隐》释为“守正不远行”,就是守宫庭;《正义》以为“宫庭,听朝处”。“常守礼义,若宫庭焉”。是以礼义喻宫庭,均不妥。古代建筑,“前朝后市,左祖右社”,宫庭居中;天文以紫宫喻宫庭,又称中宫。《索隐》引《元包命》说:“紫之言此也,宫之言中也”。所以,宫庭就是中的意思,常守宫庭就是常居中道,不偏不倚。 <13>人域:人活动的区域,就是人道或礼的范围。全句是说严格以礼义的范畴作为活动的范畴,绝不超越。 <14>外是:意思是行动超出礼义的范围。 <15>于是:于以上两者(士君子和民)。中焉:在以上两者的正中间,既不同于士君子那样严守礼的规范,而是能随事变通;也不同于民那样不守礼法,虽加变通而不失于礼。 <16>房皇:房,《集韵》、《正韵》均读如傍,房皇即傍徨(同徬徨),徘徊还复的意思。周浃:《荀子·礼论》为周挟。杨倞释说“挟读为浃,匝也”。又释全句说:“言于是礼之中,徘徊周匝,委曲皆得其次序而不乱”。 <17>厚:《荀子·礼论》杨倞释为厚重。指道德深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