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度小说 > 文学艺术 > 心曲没有终止符 > 第十四章 戈麦(1)

第十四章 戈麦(1)

    第十四章 戈麦(1)

    传略戈麦(1967—1991),原名褚福军,生于黑龙江省萝北县宝泉岭农场。1985年考入北京大学中文系,1989年毕业后被分配至北京《中国文学》杂志社工作,1991年1月24日晚上,留下一纸遗书和二百多首诗稿后,自沉于当年国学大师王国维溺死的北京西郊万泉河中,年仅24岁。

    从1985年开始尝试写作算起,戈麦的实际写作时间不到6年,就在这6年时间里,他却给我们留下了大量诗作及其他一些文学作品。在一篇《关于诗歌》的短文中,戈麦这样写道:“诗歌应当是语言的利斧,它能够剖开心灵的冰河。在词与词的交汇、融合、分解、对抗的创造中,一一会显现出犀利夺目的语言之光照亮人的生存。诗歌直接从属于幻想,它能够拓展心灵与生存的空间,同时让不可能的成为可能。”这可以视为他的诗歌观。

    戈麦的代表作有《浮云》、《献给黄昏的星》、《如果种子不死》等诗篇。作品集有《戈麦诗全编》(由其好友西渡在其死后主编而成)。

    “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戈麦之死戈麦生长于东北大地,却一直向往着江南。他曾在自述中写道:“戈麦寓于北京,但喜欢南方的都市生活。他觉得在那些曲折回旋的小巷深处,在那些雨水从街面上流到室内,从屋顶上漏至铺上的诡秘生活中,一定会发生许多绝而又绝的故事。”结果是,这些绝而又绝的故事发生在他自己身上。

    戈麦短暂的一生中时时在冥想死亡,也在抒写死亡。戈麦曾经对自己进行描述:“他喜欢神秘的事物,如贝壳上的图案、彗星、植物的繁衍以及怀疑论的哲学。”“死亡在最终的形象上展现给我们的/是一只曲颈瓶上的开口,它的浓度无限”(《关于死亡的札记》)。他认为死亡是另一种形式的复活:“此后的生活就要从一家落雨的客栈开始/一片门扉挡不住青苔上低旋的寒风/我是误入了不可返归的浮华的想象/还是来到了不可饶恕的经验乐园”(《南方》)。“我将成为众尸之中最年轻的一个,但不会是众尸之王。”仅以此看,诗人去意已决。

    戈麦是一位天生聪慧、抱负远大而又刻苦用功的诗人。他为实现自己的理想付出了巨大的努力,但当他发现自己付出如此巨大的代价而仍难以获得他所期望的成就感时,他陷于一种强烈的失败感中。同时,伴随着诗歌挫折而来的,可能还有其他方面的挫折与失败,它们令脆弱的戈麦无力抵挡,他最终选择以毁灭自己的方式来报复对他施恶的社会与人生。“人的一生只可能被砍倒三次,第四次被砍倒,就全完了。”

    戈麦在自杀前将自己的全部诗稿装进书包扔到了厕所里,他不仅要自己杀掉自己,他还要亲手毁掉自己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