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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花谢了春红 第二十九章(1)

。她可能天生就是作家的材料,只是没有被及时发掘出来。于是,她只能是灵光乍现,大器晚成。她知道自己在写作这个行当已游刃有余,甚至所向披靡。于是不单单《半缕轻烟》,她还要写出更多这样的内幕小说,包括她自己的,她亲姐妹之间的,以及,她毕生爱着并恨着的那个男人的。后来她知道这类小说被称为“私小说”,这也是大多数中青年女作家格外擅长的表达。是的,写作本身之于她已毫无问题,她期待的,就是退休后那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时间了。那时候她就会像上了发条的钟表,或是不需要任何动力的永动机,不停地旋转。而她的那些振聋发聩的私小说也会源源不断地写出来,占据各式文学类图书排行榜的首位……

    这本心血之作终于杀青了,接下来要做的就是,怎样为《半缕轻烟》找到一个买家。而这对她来说可谓举手之劳,利用《霓裳》的人脉,她很快就为自己找到了一家很知名的出版公司。洽谈中她的条件极为苛刻,要么出版,要么一个字也不给看。但是,谁又敢保证这个刚刚出道的老太婆能赚回码洋呢?于是这样的谈判进行了很多次,而每一次她所坚守的原则都不曾丝毫松动。她初出茅庐,却已年逾半百。哪怕不谙行规,却也老谋深算。她只是说,非常好看,非常非常好看,一些很私密的东西,她保证出版社会获利。于是她继续坚持,要么出版,要么一个字也不能看。结束时又加上一句,我可以找别的出版社。

    然后,她开始在同意接受她的条件的出版社中做选择。选择的前提是,书要出得精美大气,装帧典雅。尽管,这是一本下作的书,当然,这是她自嘲,有时候当着那些出版社的编辑,她就是喜欢揶揄一下自己,她知道其实这是自信的表现。她不怕被人辱骂,更不在乎被轻视。她知道自己到底是个了不起的人,哪怕她大半辈子都生活在他人的羞辱和不屑中。

    是的,她不那么在乎钱。她无儿无女,了无牵挂,钱对她来说可谓意义甚小。她要的只是尊严,只是名声,只是扬眉吐气,只是,将那些伤害她的人们踩在脚下。

    最后的一项谈判焦灼在书名上。出版社坚持认为《半缕轻烟》太文了,不足以将此书推向畅销书市场。而她在这一点上据理力争,毫不妥协,以至于扬言要收回她的小说。她知道等着这本书的确实还有很多出版社,只是,他们也确实还在举棋不定。最后,当然是以她的胜利为结束,终于签订了出版合同。她要求她的书问世后,必须在一周内铺满大街小巷的所有书店和书摊。而她将不接受任何采访,对她的真实姓名也要有切实的法律保护。她对这笔“生意”可谓滴水不漏。